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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争似乎能想象到,陈二狗精疲力竭的靠在这里,最后被杀手了结的样子。
    他哆哆嗦嗦的伸手扣着那血迹,似乎只要将它们清理掉,脑海中的画面就不会变成事实。
    可这血迹已经渗透到了深处,不管魏争如何擦拭,它都明晃晃的立在哪里。
    “为什么擦不掉,为什么擦不掉啊!”,他看上去很无助,像一个即将溺亡的人。
    最后,他颓然的坐在地上,雨水将他的背脊压弯,原来自己比想象中还要在乎那个人。
    他要找到他,说不定陈二狗只是受了点伤,他说服着欺骗自己,谁都知道,在那样的情况下,如果没人出手相救,带着受伤的腿,他又能逃多远了?
    可没看见尸体,魏争就不死心,他总还抱有一丝侥幸。
    他跌跌撞撞从地上站了起来,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向着巷子深处跑去。
    很快,魏争就在巷子深处发现了一些可疑的痕迹,看上去像是有人拿刀在地上砍出来的,他还在两侧墙壁上找到一两点幸存的血迹。
    他每一步都走的心惊胆战,生怕下一刻,在某个角落,看见陈二狗的尸体。
    直到巷子到了尽头,所有痕迹在拐角处突然消失,魏争的心也跟着提了起来。
    他转过去,刚巧看见那些黑衣人翻墙离开的背影,视线下移,瞳孔猛烈的巨震。
    尽头处躺着一具烧焦的尸体!
    他瞬间有些腿软,哆哆嗦嗦的走上去,尸体侧躺在地上,双手抱着腿蜷缩着,还带着滚烫的温度,看上去是被活活烧死的。
    他身体上还迸裂开不少口子,显然在被烧死前,挨了不少刀。
    魏争颤抖着伸手将那具焦尸翻了过来,已经被烧的面目全非,但他仍能从对方的身形中窥见一点陈二狗的影子。
    他受惊般的收回手,焦臭的气味直往鼻孔里钻,让他泛起一阵恶心。
    他忍不住跪在旁边呕吐起来,难受的眼泪都下来了。
    他再也不敢呆在这里,他不敢在看身旁的尸体一眼,他也不敢在伸手碰他,他连滚带爬的转身就跑,害怕的像在躲避什么洪水猛兽,就算跌进泥水中,他也立马慌乱的爬起来,头也不回的往前跑,哪有往日谦谦君子的形象,看上去完全就是一个疯子。
    他害怕身后的事实,他害怕真相,当事情真的到了不可挽回的这一刻,那些薄情冷酷的伪装,在瞬间崩塌,现实那么残忍,他无力承受。
    他甚至连给自己两巴掌的勇气也没有了,完全像个受惊的兔子,只想龟缩进自己制造的幻境中。
    路上的行人都对这个可怜的疯子侧目,魏争狼狈的在雨中奔跑,“假的,都是假的!”
    他一路奔回了陈二狗的小院,连滚带爬的躲进床里,被套中还萦绕着陈二狗身上的香味,他又开始发呕,像是要把胆汁吐出来一样。
    最后他狼狈的跌下床,抱紧身子缩在角落,他想起来,小时候他被人锁在昏暗的木架后,害怕的发抖,有个人却从木架后伸手进来安抚他。
    他还想起来,在某个黑暗的夜晚,有人拿着手臂来粗的木棍要打他,有个比他大不了多少的孩子,用自己的身体替他抗了下来。
    他更记得,在那惨无人道的荒山顶上,冰凉的大刀架在他们脖子上时,面前人笑着答应他的求爱。
    他还想起来好多好多淹没在时间长河里的细节,这一刻就像被吹开蒙尘的浮灰,清晰透彻起开。
    就像最锋利的刀片,一刀刀割在他的灵魂深处。
    此刻他多想这个人能突然出现在眼前,蹲下来告诉他,别怕。
    可那具被烧的发黑的尸体,却一直萦绕在眼前。
    他只能无助的大吼大叫,以此期望宣泄一丝痛苦。
    魏府派人来找他的时候,魏争已经平静了很多,他不知道自己在这里坐了多久,他只知道,他的腿麻了,站不起来,对于那天的画面,他拒绝回想。
    他甚至在脑海中自我催眠,陈二狗还在青山镇,从未到过京城。
    直到他在回魏府的路上,被何碾之从马车内拖了下来,狠狠一拳打在脸上,他才恍惚的意识到,这一切都是真的,他不敢还手,自虐的认为这是他该有的惩罚。
    “魏争,你知不知道你做了什么?你怎么能将他丢给那些杀手,你这个杀人犯。”
    杀人犯?不!他不是,他也不想的,他只是弄错了,魏争徒劳的捂住耳朵,拒绝外界的一切触碰。
    可他心中却一直有个声音在指责他,“都怪你,是你把他害死的,你真是活该啊!!”
    他无助的趴在地上哭起来,像个孩子一样发出呜呜的悲鸣,何碾之走了,可那些痛苦不会随着一顿揍而消散,反而在冗长的沉默中等着爆发的那一刻。
    三月的春雪彻底消融了,很快,宁远府的退婚书就送到了魏府。
    魏争看上去消瘦了不少,人也沉默了很多,对于退婚一事,他没有太大反应,魏老侯爷换着花样劝魏争亲自上门道歉,看能否再有挽回的余地,可魏争却始终没有答应,而他亲自上门去赔礼道歉,却被宁远府的人拒之门外,气的魏老侯爷捶胸顿足,直呼魏争不孝。
    他和何碾之彻底结下了仇,飘香居是去不了了,他偶尔也会回陈二狗的小院住两天,时间久了,他才突然发现,原来一个人住在清冷小院中是那么寂寞,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出门也要走上两三里路,才能感到一丝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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