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世云气恼地看他一眼,也只得跟上。
之前经过的村庄已经离得很远,此时四下无人烟,官道两边都是矮坡,树木茂密,枝干上依然挂着或黄或绿的枯叶,枝头却有新绿悄悄冒头,新旧交替正在无声进行着。
枯黄和新绿中似乎还夹杂着一点红,姜世云仔细看了两眼,却原来是几朵绽放的山桃花。
茫茫原野就那么几点,固执地点缀着初春还有些荒凉的大地,姜世云忍不住对林方旭感慨道:“南方的桃花开得可真早啊,这个时节,北平的桃树上能有个花苞就不错了。”
这种野毛桃树结出来的果子多半酸涩苦口,花再好看,林方旭也没什么兴趣,他只对身前那孩子气的人感兴趣。
初时见他只是微微偏着头,似发现了什么惊天宝藏般,惊奇地看着那几朵桃花。
等马儿走远时,还扭着身子,微微仰着脖子,越过自己肩头,不舍地再望几眼。
面对面坐着,那红唇呵气如兰,睫似蝶,眼如波,两腮微红塞桃花,美得让人迷了眼,偏身前人还没一点自觉。
不自觉的人等看不见那桃花时,才发现本来虚搭在他腰间的双手有渐渐收拢,越收越紧,强硬得让人反抗不得,到最后被人彻底搂进了怀里。
惊云是一匹稳重有责任心的好马,即使没人执缰绳,它也能忍着马背上乱动的两人,健步如飞地沿着官道往前走。
他的主人却是个偶尔智商为负,还时常不解风情的人,此正结结巴巴道:“你、你……你要干嘛?”
“呵呵……”
林方旭笑笑,眼神深邃,上辈子自己从未体会过如此情动,上辈子也没有遇到这样的妙人,出身富贵权势之家,却又朴实可爱。
独立有主见,能凭一己之力考入京师营,却又时常孩子气,迷迷糊糊。
他身上所有的特质都吸引着你不断靠近,越来越近,直到鼻息交融,直到……
“
唏律律……!”
直到惊云突然嘶鸣,前腿直立抬起,后腿后蹦了两步。
突如其来的意外抹消了林方旭心中的所有旖旎,打断了他想唇舌相抵的贪恋,立刻一手搂紧怀中斜坐着的人,一手赶紧抓住缰绳,将马控制住。
“王八蛋!”
林方旭看着突然扑到惊云脚下的冒失鬼低声咒骂一声,眼里还带着风霜雷电。
斯文人被逼得骂了粗口,姜世云惊讶同时又低头掩唇偷笑。
狡黠的样子让林方旭心热,见那冒失鬼左脚绊右脚,摔趴在地上,迅速低头,在姜世云红唇上重重“啵”了一下,才恶狠狠道:“何方宵小!为何如此冒失?”
冒失鬼衣着朴素,表面看着没伤没病,绊倒后竟然挣扎了几息才坐起来,似看到救星般,喊了一声,“救命……!”
林方旭已经察觉到不对,还来不及询问,就又从岔路上扑出两个劲装汉子,一人按住那冒失鬼,一人卸了他的下巴。
两个劲装男子扑出时,姜世云顾不得脸红,迅速将惊云背上的红缨枪握在手中,此时已经翻身下马,找了个能攻能退的位置,虎视眈眈地看着那三人,就等着林方旭怎么说。
前一瞬间,还一脸逃出升天的人,此时却满脸绝望,望着林方旭涕泪横流,嘴里咿咿呀呀,浑身挣脱不得。
走在前面听到动静的林冲已经返身回来,林方旭皱了皱眉,打算先将那冒失鬼救下再说。
正要开口之际,又从岔道上骑马走出四人,打头的是位衣着华丽的年轻公子,脸上神色颇为漫不经心,嘴上却诚挚道:“追赶家中逃奴,让两位受惊了,抱歉。”
“嗯……嗯嗯!”
听到逃奴二字,那奄奄一息的冒失鬼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剧烈挣扎起来,棉布短衫的衣摆处露出一角绸缎里衣。
林方旭看清了那贵公子的面貌,听他说完后意味不明地挑挑眉,心中迅速将前因后果猜测了个遍,只觉得今日之事怕是不得不插手了。
想到这里,林方旭也同样漫不经心道:“什么样的逃奴,需要康家三公子亲自来追?”
康子攸,宁波康家隐藏在背后的真正决策者,上辈子我们也是打过两回交到的,今日你不想暴露身份,打算糊弄过去,怕是不行了。
康子攸自认一向低调,和这六首状元更无交集,显然也没料到会被叫破身份,但这并不足以让他失了分寸,只谦虚道:“康某名不见经传,没想竟也有人识得。”
说完又自我调侃道:“比起康家其它人,我白身一个,一天无所事事,闲着无聊干脆就来追这偷窃财物的逃奴,想着也算是为家族尽力,没想到竟让兄台看笑话了。”
林方旭见他至始至终不问自己身份,一心只想糊弄过去,便主动开口道:“林某奉旨来此办差,碰巧遇到康公子家事,不得不多嘴问一句,不知康公子将此人带回去是否会送交官府?可别是私自处置了吧?大魏朝可不允许执私刑。”
康子攸正想找个托词离开,听他这样多管闲事,脸色便阴了几分,皮笑肉不笑道:“兄台放心,不过是偷了些财物罢了,若是他肯交出来,康家也不会拿他怎么样。”
康子攸一副仁善模样,不想林方旭却突然摆出一副以势压人的嘴脸,不依不饶道:“康公子家大业大,本官却不能这么放过,此人惊了我的马,险些害我性命,不让他进衙门脱层皮,我定不会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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