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而言之,她这位胡人混血的师姐,在刚刚救了她的那一瞬间,是真的没有把自己的命放在心上的。
等确定了身后的狼已经完全变成了一具尸体之后,薛书雁才反手一推,把它给狠狠地掼在了地上,眉目漠然得就好像刚刚在鬼门关边上打了个滚的不是她本人一样。她扶着膝盖粗粗喘了好几口气,才直起身来对杜云歌言简意赅道:
“走了,春护法找你回去吃饭。”
杜云歌一瞬间连话都说不出来了,不管是现在的这个杜云歌还是梦里的那个小小的杜云歌,都感觉眼前一阵阵地发昏,脑子里也是乱成一片,就好像有千百万个小人儿拿着棍子在里面搅来搅去、就是不让她思考一样,半晌之后她才抖抖索索地拼凑了一句完整的话出来:
“……伤!你的伤需要包扎!”
薛书雁很是疑惑地抬头看了她一眼,杜云歌这才发现她的年纪比上一次做的梦的年纪还要更小一些,胡人的口音也重得很,甚至不管是刚刚杀狼的功夫还是将她扑倒在地的身法,都完全不是妙音门的功夫。也就是说,这位更小一点的薛书雁应该是才刚上忘忧山不久,而且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凤城春和云暗雪甚至连门派内部最基础的东西都没传授给她,否则的话,就以薛书雁练武的天分,哪怕只是学了几个月,那也不至于连杀一头狼都这么狼狈。
薛书雁开口说话的时候,那种完全异于中原人的、带着明显的后鼻音的胡人的感觉便更为明显了:
“为什么要包扎?”
杜云歌心想受了伤要包扎起来不是常识吗,要是就这么放在外面不管的话可能要发炎化脓出人命的,结果她张了张口,却又猛然想起了什么事情,最终还是没能说出来。
——像薛书雁这样的混血的命,在很多人的眼里是委实算不得命的。连年幼的、在忘忧山上长大,理应对山下的这些事都无知无觉的杜云歌也在侍女和弟子们的闲谈中偶尔能听见一些。
汉人这边对混血们的态度还会好一点,最起码有个儒家的仁义之道的遮羞布在那里挡着,不好做得太过分,但是胡人就不一样了。胡人把混血捉去和牛羊之类的畜生养在一起、等放牧的时候还会把他们和牲畜赶在一起去吃草、尤其是在短暂入驻了中原的那段时间里,用人来做脚踏、拉犁、拉马车之类的种种丧心病狂泯灭人性之事简直一言难尽,这也成为了不少人在攻讦胡人、一力主张对外用兵的时候最喜欢选用的理由:
徒蒙人之表象,内里实乃禽兽,所作所为令人发指,教化无用,非用兵不能止也!
薛书雁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踉踉跄跄、走一步就要半跪下来歇一会了,急得杜云歌又有点想哭的滋味了,但是她要是真的在这里哭了的话,那可就真的只是个什么都做不成、只会添乱的废物不说,没准还要在这里把薛书雁的一条小命给葬送掉。她紧咬着牙关,拼命地眨眨眼,强自把即将夺眶的泪水给憋了回去,试着把薛书雁的手搭在自己的肩膀上,半扶半搂着她哽咽道:
“抓紧,我带你回去。”
最后杜云歌还是用她那半吊子的轻功勉强带着薛书雁回到了妙音门内,一进门就抽抽搭搭地哭了起来,指着薛书雁背后纵横交错得那叫一个万分精彩的血肉模糊的伤处对凤城春哭道:
“……我错了!”
“我以后再也不会随随便便就跑去后山玩了……是我不好,是我对不住她!咱们有没有什么上好的伤药?快给她用上……”
她的最后一句话还没能说完,就被自己打出的一个哭嗝给直接憋了回去,搞得凤城春一时间都不知道是先心疼她还是先被她给搞笑、还是先心疼薛书雁给薛书雁拿药的好,最后还是夏夜霜虎着脸打了盆清水来给薛书雁上药,一边上药一边慢慢地皱紧了眉。
全妙音门最精于医术的夏夜霜出手果然不凡,哪怕脸色板得比十天半月都没有刷过的锅底还要难看,手上的动作依然迅捷又轻柔,就好像是蝴蝶振翅一般,不到一炷香的时间内就把小小的薛书雁给包成了个粽子:
“成了,好好将养着,以后留的疤还能轻一点呢。”
杜云歌当时虽然小,但是爱美之心便可见一斑了,一听见要留疤,天爷,那还得了?便急急追问道:
“夏护法夏护法,我知道你最厉害啦,有没有什么办法让她身上不要留疤下来?她这么好看,要是留了疤该多可惜呀,以后还怎么嫁人?”
——谁都没有看见,薛书雁的神色在杜云歌脱口而出如此赤诚的、毫无保留的一句关心的话语的时候,微不可查地轻轻松动了那么一小下。
夏夜霜先是被她的这个马屁给拍了个通体舒畅,等听完了杜云歌详细的要求之后差点没当场表演一个什么叫怒火攻心之下一口凌霄血血溅三尺:
“我的好门主哟……你以为从阎王爷手里抢人是多么简单的事情吗?要是放在没个深厚家底的别门别派里,别说只是像现在这个样子留疤了,伤得这么重,能活下来就不错了。”
眼看着杜云歌还是一副不放心的样子,夏夜霜摸了摸她的脑袋,开口劝慰道:
“而且人家草原儿女又不是靠脸吃饭的,哪怕留了伤也不要紧,不耽误嫁娶。要是她未来的爱侣介意这点东西的话,那就说明这根本就不是发自真心的爱,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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