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成成!我说实话还不行吗?!”秦珊珊被薛书雁的步步紧逼给弄得实在没法子了,破罐子破摔地说了实话:
“小门主, 跟你说个事儿千万别生气,其实我之前跟你说的那把能跟天雷和鸣的琴不是我的, 是我小时候从你师姐那里抢过来的。”
这个实话就好像九天降下的一道隆隆作响的神雷一样, 劈头盖脸地就把杜云歌给砸了个一脸懵逼,只能做出被惊到彻底了的人最本质的反应来了, 发出了一个意义万千的单音节的词表示疑惑:
“啊?!”
秦珊珊也有点不好意思, 似乎终于良心发现了, 知道自己做的这番事委实算不上厚道。她在外间揉了揉自己的鼻子, 连说话的声音都小了些、语气都含蓄了不少:
“嘿,这不是那什么……小时候不懂事嘛,看见别人想要什么就一定要自己也有什么。”
薛书雁坚决不肯放过认可一个怼秦珊珊的机会,当即便见缝插针道:“呵,你现在也没好到哪儿去。”
秦珊珊不甘示弱地反唇相讥了回去:“我跟小门主说话呢,你插什么嘴?——小门主,实不相瞒,那时候的我特别混,看见你师姐有点什么好的,就要仗着自己高人一等硬生生抢过来,或者干脆就装哭,等大人做主给我拿过来。我知道这样不太好,可是有些人真的就天生爱抢东西,这都多少年了,我也愣是没能改过来。”
她歇了口气,又赶紧补上一句:
“不过我对小门主的喜欢是真真正正不掺假的!”
薛书雁突然幽幽地出声了:“看路。”
秦珊珊定睛一看,才发现前面不远处有道不宽不窄的水沟,赶紧和薛书雁齐齐加了一鞭,两匹胡人自己养的塞外骏马果真蹄力非凡,被这么一击,更是轻轻松松就跃过了水沟,马车里的杜云歌都没怎么感受到颠簸,只有轻微的一晃而已。
然而这么一来,秦珊珊早就把自己刚刚想表的那套殷勤给完全抛到脑后去了,只得就着之前薛书雁的那个话题往下走:
“一开始我真的不知道那把琴有那么好,都能请得动小门主你亲自过去看。小门主也知道,我们胡人的帐子里什么兽皮和金银珠宝香料之类的都是有的,但是独独这种琴棋书画之类的风雅物事,别说全草原上最家大业大的乌扎卡族了,哪怕把几十个部落拼在一起,能找出来的这些方面的东西也少得很。”
“所以当初在你师姐手里看见这么把琴的时候,那是真真跟看见了珍宝一样没啥差别,一时没控制住自己……就给抢过来了。”
“不过抢过来之后我也有好生看管着的!”似乎怕杜云歌觉得那把琴已经被她给糟蹋坏了、就改注意不想过去了,秦珊珊赶紧补充道:
“而且自从我叔父看上了这把琴之后,我为了安抚他,就把这琴赏赐给了他,他对中原的这些物事也爱得很,甚至专门打造了个柜子还上了锁,派人在旁边天天巡逻日日夜夜都好生把守,肯定不会弄坏的!”
杜云歌先是松了口气心想,要是秦珊珊的那位叔父阿扎马特真的是个像她所说的那样,是个爱琴之人的话,那还没准真的能好生保存下来;但是一想到要从守卫森严的地方把琴给拿出来,杜云歌就觉得一阵头疼,煞是两难。
不过哪怕要从这样森严的防守之下把琴给偷走或者抢走、再或者斥巨资买走,也要比轻轻松松就能将一把已经被糟蹋坏了的琴给带走的好。
为了尽快赶回塞外,这三人赶起路来是没日没夜的,尤其在逼近出塞的关卡的时候,秦珊珊更是肉痛地掏出了自己的易容器具,从一个眉目平淡得很但是一看就知道是个胡人女子的脸上仿了张简易的面具给薛书雁。
这样一来,就算她用来包头发的纱巾掉了,有这么张高鼻深目高颧骨、嘴唇还有点微微往外翻的典型的胡人的脸在上面顶着,外人也不会对她的身份产生太多的质疑,就是很伤脸、每晚把脸皮拿下来之后都要擦一堆瓶瓶罐罐的东西就是了。
出关的时候遇到了点不大不小的麻烦。因为薛书雁和杜云歌的路引上全都明明白白地写着这两人的姓名呢,要是到时候万一有个听说过她们名号的人一不小心失口叫了出来,那这一番布置和谋划就全都尽付东流水了。于是最后还是秦珊珊拍案决定,给两人分别换了两套完全不一样的衣服,入关的时候就说这是买的汉人歌姬以及伺候小姑娘的一个胡人侍女,看她可怜,就顺便带回来一起认祖归宗。
薛书雁:……别拦我我要痛揍我的表妹。
杜云歌抱着从路边某家乐器店里花了整整五两纹银买来的一把琵琶——由此可见胡人这边的这些东西果然宝贝得很,要是换做在秦淮那边的话,此等连弦都没能调好、连漆都亮到发假的货色,五两纹银能至少买上个三四把——脸上蒙着面纱,发间和脖子上、手上全都戴了一大堆叮叮当当的金镯珍珠,侧脸还用金粉抹了个小小的月牙儿上去,隔着面纱朦朦胧胧的,别有一番缥缈的、塞外独有的风情之美。
这些东西换作他人来穿戴的话,别的先不说,就冲着那一身杨妃色的裙子,一般人就肯定要穿得活像个媒婆,但是杜云歌生得好,皮肤又白,这个色一上身,反而恰恰对得起“杨妃”的这个意思来了;更别提那些让别人来戴就是无比俗艳的首饰,在她的那双纤细的、宛如凝脂一般的腕子上,便愈发有种楚楚又盈盈的感觉,让人真想伸出手去亲手丈量一下那双手究竟有多纤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