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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牧云闲笑道:“多大了,还耍小孩子脾气……嗯,你是和袁乐舒学的吗。”
    重明的回答又是一阵叫声。
    “总要分别的。”牧云闲笑了笑,说:“不论早或者晚,我们不能陪他一辈子,这就是我们的任务啊……别闹了,他后来很好。”
    牧云闲已经收到了袁乐舒的记忆。在他离开后,袁乐舒没有放弃为自己努力,而是一直奋斗着,最后终于实现了他那个玩笑一般的愿望,所获得的成就远在他父亲之上,在这个时候,他已经无需在意家里的那些事了,反而是袁家父子要时不时的来讨好他。
    他那个弟弟年少时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成年后却被社会毒打,惨的够呛,即使有他父母支持,所获得的成绩也不及袁乐舒十分之一,最惨的是,因为袁乐舒是个名人,他还时不时会被公众拎出来,把他和袁乐舒之间所发生的往事掰开了揉碎了一一分析,最后再笑话他一顿。
    这是他们母子两个最不愿意见到的,但也没什么躲避的方法了。
    而袁乐舒本人,一开始还愿意去看看他们的笑话。后来被说的多了,见得多了,真的不在意了,反而会觉得烦了。有次他去参加一个节目,主持人旧事重提,问道:“听说您少年时代也是个标准的‘熊孩子’,为什么后来改邪归正了呢,面对其他一些熊孩子和他们的家长,您有什么要说的吗?”
    袁乐舒开玩笑似的说:“你们需要一个金手指。”
    主持人愣了一下,说:“很幽默的答案。”
    事实上,袁乐舒是真这样觉得的。如果他没有遇见牧云闲,他不知道自己未来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子。
    他一直很想念这个人,很想念。
    。
    重明嘴上不说,其实还是很喜欢袁乐舒的,对牧云闲这样干脆的反应很是不满,回到囚牢后的几天天天都在作妖,弄得牧云闲有点头大。
    重明来到他身边后,所经历的任务里都没有什么对他们而言非常重要,不能割舍的人。袁乐舒是第一个。牧云闲活的时间长了,对这样性格天真澄澈的孩子就多了几分偏爱,以至于让重明不舍,他也能理解,其实牧云闲自己也有点舍不得他。
    但任务就是任务,他还要活下去。
    经历过这次意外后,牧云闲挑选任务目标就谨慎了很多,免得重明再作妖,他这次选的是一个简单粗暴的任务。
    他的雇主生活在现代背景的世界里,亲生父母都来自高知家庭,感情不错,顺顺利利结婚后,很快就有了爱的结晶,也就是雇主。
    在一岁前,雇主生活平顺,没有出现任何波澜,聪明乖巧的他是家人的掌中宝,他本来应该就这样顺利长大,但世事往往不能尽如人意。
    在他一岁时,他被拐卖了。家人很快报了警,通过半年的调查,人贩子被抓了。当时雇主还没被卖掉,养在人贩子家里。警察找上门时,人贩子的妻子做出了一个决定,她告诉警察,被自己丈夫拐来的那个孩子不是雇主,而是另一个。
    那个孩子是人贩子和他妻子的孩子,和雇主差不多大。
    于是雇主就被留在了人贩子家,成了他的孩子,和他妻子,也就是雇主养母一直生活在一起。
    从此雇主的悲剧就开始了。人贩子虽然被判入狱,但他对这个家庭的影响还在。人贩子是个赌鬼和酒鬼,每每心情不好时,就会家暴,他的妻子被他折磨了几年,整个人已经快要疯掉了。再加上他家因为他的恶习,没有半点存款,这样的养母如何能照顾好雇主。
    可以说,雇主是在贫穷和精神暴力中长大的。养母不爱他,养母只爱自己生下的那个孩子。据她所说,在警察找上门时,她做出了这一生中最伟大,也是最正确的一个决定,她让自己的孩子代替雇主,成了有钱人家的孩子,摆脱这个可怕的地方,至于雇主,就只能怪他命不好了。
    她沉溺于对亲生孩子的思念和对自己的怜悯当中——没错,就是怜悯——她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母亲,为了孩子的未来承受了骨肉分离之苦——所以她懒得给雇主半点眼神。过了一段时间,雇主长大点了,她又开始害怕。毕竟她觉得自己这辈子不会有第二个孩子了,如果雇主拒绝给她养老,她的未来会何其悲惨。
    她尝试着将对亲生孩子的爱放到雇主身上,但她失败了。想了很久后,她想出了一个绝佳的主意,就是给雇主洗脑。每当雇主对她不服从的时候,她就会狠狠打雇主一顿,嘴里念叨着“这就是你的命,你是来赎罪的,你是我生的,生下来就是我的奴隶,你上辈子欠我的……”
    慢慢的,雇主长成了一个脏兮兮的怯懦少年。而在这时,他的亲生父母找到他了。
    那个孩子被雇主的亲生父母抱回家后,好好养大了。长到十五六岁,觉得他和自己越来越不像的父亲起了疑心,做了个亲子鉴定,却发现他不是自己的孩子,他立刻联想到当年是抱错了。
    他肯定要找回自己的孩子,可当费尽周折找回雇主之后,他们一家人都沉默了。
    用雇主母亲的话说,她根本接受不了,自己的亲生孩子是这么个德行,粗鄙又丑陋,和在富裕家庭长大的养子天差地别,她恨不得真相从没有被丈夫揭开。她后来生的小女儿也是这样的想法,有雇主这样的哥哥,她觉得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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