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盛黎便在小侄女身前蹲了下来,耐心地回道:“对,小叔要结婚了。”
小姑娘哪里懂得结婚的意思,便按照自己的猜测好奇地问道:“是要和一个人天天在一起过家家吗?小婶会用树叶做盘子,会用浆果炒菜吗?隔壁班的林清清就会呢。”
小姑娘这是把自己和玩伴过家家的举动都当成了结婚要做的事情,问得认真极了,一旁的大人乐不可支,她的父亲正想让女儿别瞎胡闹,盛黎却认真地点了点头,“他会。我会一直和他在一起。——还有,以后见面了要叫夏叔,他和小叔一样是男的。”
小姑娘老早就把自己父亲叮嘱要问的什么“小婶长什么样”“小婶对小叔好不好”一类的问题给忘光了,此刻一听这位未曾谋面的小婶竟然会炒菜摆盘子,顿时高兴极了,要知道整个幼儿园里可就大草莓班的林清清会呢!闻言,她开心地拍了拍手,欢呼道:“夏叔好厉害呀!他让小叔不饿肚子,我喜欢夏叔!”
盛黎失笑,捏了捏小姑娘头上扎着的羊角辫,“我们小丫头这么可爱,夏叔见了也会喜欢你的。”
小姑娘被哄得心满意足,双颊红扑扑地跑回沙发上坐好了,还不忘向父亲邀功,“爸爸,我问清楚了,夏叔什么都会,小叔要娶他回家啦,夏叔也会喜欢我的。”
她是童言无忌,一旁的大人们则齐齐看向盛黎,问道:“决定了?”
“对,我会尽快带他回来,父亲说得对,我应该先同家里知会一声。”
盛黎的大哥连连点头,“既然真心喜欢,就该带回来,免得人家孩子以为我们家不重视。”
“对的,那孩子是叫夏添吧?听说还是个学生呢,看着漂亮极了,怎么就看上你这个榆木疙瘩了。”盛黎的二姐捂嘴笑了起来,满是促狭地看向自己的弟弟,“还是说,你对着人家做了什么撩拨人的举动?”
盛黎从来就没让他们操过心,青春期时更是没有一点躁动,眼看着别人家的兄弟都对着心上人使出浑身解数撩拨,却唯有他们家这个,整日里除了学习就是训练,一板一眼得仿佛是个机器人似的。
而今好不容易听到弟弟有了心上人,二姐自然十分好奇,又觉得自己应该担起做姐姐的责任,要是盛黎不会撩拨心上人,至少……“姐姐可以教教你怎么浪漫地追求人,我今日特意打听过了,夏添以前就是机甲学院的,听说也是专心学业的,你要不要送他咱们家珍藏的初代机甲模型?对了,谈恋爱都得送花吧,也不知道他喜不喜欢花?”
盛黎先是向二姐道了谢,而后才道:“是夏夏先追的我,他还给我送过粉色郁金香。”说罢,他又道:“我先去换件衣服,稍后再来详谈。”
眼瞧着小弟一步步走上楼,盛二姐张着嘴,好半晌才回过神来,“这小子是不是跟我们炫耀呢?!”
“真是太久没见,该活动活动筋骨了——哥,姐,你们听黎哥的语气,还送粉色郁金香,都没人送过我呢!”
“是该打一架!”
盛家以军功立家,所谓将门无犬子,盛家人个个身手利落,而他们沟通感情的方式也十分简单粗暴,就一个字——打。
待得与盛黎好好过完一场,几个年轻人俱都因倦累而瘫倒在地,但他们却畅快地笑了起来,“没想到,咱们盛家看起来最像要当一辈子苦行僧的人短短两月就遇到了心上人。”
盛黎亦是觉得酣畅淋漓,他靠在墙边,从怀中摸出一个毛茸茸的雪白绒球细细把玩,倘若夏添在此,一定能一眼认出,这就是他上一世送给饲主的狐狸毛,盛黎把它做成小毛球以后便一直贴身带着。
阳光从训练室的窗户里透进来,迎着光能看到细小的尘埃浮动,盛黎在这一刻只觉得无比安心,他头一次觉得,原来当初他不能感知也不屑于感知的情感竟然如此珍贵,他亦是头一次知道,原来提剑为家国而战竟是人最为坚强的盔甲和最为脆弱的软肋。
他有血浓于水的手足至亲,有愿意为之拼搏奉献的母星,更有他最为珍惜的小狐狸,此刻就在首都星上,还闹着要继续追求他。
思及此处,盛黎不由得微微笑了起来,他十分温柔地将小毛球举到唇边轻吻了一下,这才站起身来往外走去。
都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可不能失了礼数。
在两个孩子的婚事上,两家父母显然都没有多大意见,一则是因为他们相信自己的孩子,不会肆意干涉他们的决定,二则是在这一个小世界中,他们对孩子选中的另一半多少都有耳闻,一个是年纪轻轻便军功显赫的军团长,一个是在机甲研究方面展露天分被帝国高层钦点的学生,并不怕他们因阶层差距过大或是没有共同话题而影响感情。
不过后一点则纯属两家父母多心了,莫说他们经历几个小世界,更有道侣契约令彼此心意相通,单单是第一个小世界时,那个初出茅庐的小艺人跟娱乐公司的掌权人呆在一起,两人即便做些在旁人看来傻乎乎的事情也觉得开心。
那时候的夏添还真是只傻狐狸,一心记挂着自己在浮连山的山洞里藏的大鸡腿,整日里光想着怎么让主人更喜欢自己,他也没学过如何讨好人,父母没教过,公司也不教,他便只知道把自己最喜欢的东西全部送给盛黎。
当时他在公司练习,教导他形体课的老师见他乖巧,随手送了他一盒小蛋糕,夏添馋得不行,却也根本舍不得吃,只带着回了盛宅,等盛黎一到家,就立刻把小蛋糕捧到他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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