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霆听到了天大的笑话,双眼瞪的很直,摸了摸自己露出在外胳膊:“这他妈是正夏天,你穿那么厚不怕捂住痱子!”
晨光熹微,暖风和煦,为刚才还昏暗死寂的大地带来一丝生气。
“关上。”可血族对这生机讨厌的很,他冰凉的手贴到了易霆脖子上,“你只管做,我不会感觉到酷热。”
易霆梗着脖子抖了一下:“冰死了,别瞎摸!”差点把兰萨掀下去。
“现在哪有几家店还卖风衣了,真是……”
兰萨不语。
易霆背累了,毫不留情把兰萨放下来,“别逛街还要人背,娇气。”
进了商业街,兰萨也不愿意骑一头狼游逛了,只是阳光越来越足,让他的神色逐渐打蔫。一手挡在额头,面色差的很:“进门里去。”
血族亲王不至于见到阳光就灰飞烟灭,实际对他的身体也没多大损伤,只是单纯的厌恶这温暖的光芒,能不见就不见的好。
易霆开始后悔带兰萨来服装店了。原因无他,钱包要空。
导
购姑娘们热情的迎接他们两个,见到兰萨都兴奋的肉眼可见,东拿一件西拿一件来为兰萨推荐衣服,店内私语声已搬到台面上了。
“你好!我们店是这条街上衣服最齐全的,想必简约的现代风格不适合你,跟我们到楼上的古典区吧!”
兰萨不懂为什么这些人类对他毫无畏惧,反而热情的可怕,一到这时候,他就看向了自己的照料者,眼神仿佛在说:你来说。
跟小孩子买衣服不会说话时问家长意见一样,他的“家长”也只好满足他。
“走吧,这家伙要风衣,黑的长的花里胡哨的。”易霆没好气的先踏上了楼梯,神色默默又补充,“性价比……最好高点的。”
楼上冷冷清清,没有多少客人,毕竟这是正夏时节,来买别季衣服的人屈指可数。好在这是一家大店,有放置空间在,囤点春秋时节的货毫无压力,否则兰萨一定会要求换一家店,忍受一会儿可憎的阳光。
导购姑娘似乎有些紧张,倒着走路不太便捷,拽过一件衣服笑着说:“天气正是热的时候,我家店的风衣大多是薄款,但这款中世纪风格的轻薄无比,面料透气……”
兰萨睁大了眼,显出一丝不淡定。
“这是你们现在的大衣?”
只见那衣服高档是高档,华贵是华贵,还有人造宝石镶嵌,但花边褶皱层叠,俨然是一条黑色的公主式连衣裙。
易霆噗嗤笑出了声,对着兰萨晃晃脑袋:“挺好的,你不是要又黑又贵又长的?”
兰萨一抬眉毛,转身就要走,那姑娘急了:“错了,拿错了,这是女式的裙子!”
“这个可多人喜欢了!”她又指了一条黑色风衣,不过是扣子排列古朴一些,版型款式还是很现代的,甚至领口系了一个可爱的结,可谓当代小奶狗或小狼狗的标配了。
兰萨面露失望,为什么狼人为他买的东西总是如此粗俗简陋?
既然这样,不如自己动手。
易霆打了打哈欠:“相中没啊?我看挺好的,就它得了,赶紧回去睡觉呢。”
兰萨心里已有小算盘,颔首勉强答应了:“可以。”
易霆如蒙大赦,但也一脸肉痛,用手机当场扫码当场结账,把这套衣服直接丢兰萨身上了。
兰萨嫌弃抱着风衣。他刚才瞧见易霆是用那个长方板子付款的,就也走到易霆身前坦然伸手:“给我,还要买一件东西。”
“祖宗你会用吗?”易霆一脸怀疑,“我可没多少钱,别拿我当冤大头。”
兰萨怏怏不乐重复:“给我,你在这等。”
易霆咬咬牙把手机递给了兰萨,往休息的椅子上一座,已然没了耐心:“快点。”
兰萨微微翘起了嘴角,在人来人往的服装店里七绕八绕,最后溜出了门。
照料者给不了,就自己找。没有了那能播音的手环,狼人怎么可能找到他?
“废物狼人。”兰萨又暗自怼了易霆,因为他已见到一家血族风格浓郁的店铺,名叫“吸血鬼的约定”。
他不喜欢这个名字,哪有血族乐意自称吸血鬼的?
可从窗外往里看,这店里阴暗漆黑,深紫色的灯光无疑增加了神秘诡谲之感,橱窗里的正是血族爱穿的哥特式深色衣服,还摆着盛开着的、不败的假花。
兰萨毫不迟疑进去了。只是,这里面为什么还有卖獠牙和
红色眼珠的……他心里已有了可怕的猜想,原来这个时代的人类和狼人联手在贩卖血族的身体!
老板没精打采的在柜台上趴着,根本没注意进来的是谁,还不知道他被血族亲王误会且盯上了。只是例行道:“欢迎光临,本店关于吸血鬼的要什么有什么,看好了直接拿来付账就行……”
兰萨双眼通红盯着这个人类,他对同胞绝无过多的感情,可万万不能忍受血族的尊严被践踏。
他好看又苍白的手直接撤下架子上的长衣,披在了自己身上。
老板稍微抬了抬眼皮:“那件最贵,一万八,不能机洗。”
兰萨已身着过膝的暗黑风长衣了,看起来很有曾经的模样。可他嫌弃的捏了捏衣襟,动动鼻子:“这布料差。”
老板习惯了这样的客人,玩着手机无奈道:“一万七不能再讲价了啊,我跟你说,全城Cos吸血鬼的全在我家买,保质保量的,不信可以去论坛上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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