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贺那样吗?”叶长青想到贺遵那张脸,浑身打了个冷颤。
“南越又无人认识你,你换个名字就好,将来殿下若要回京城,你注意些行踪就好,你一个无名小卒,谁会在意你。”
叶长青尴尬地摸摸脑袋,小声嘀咕:“这可说不好,儿子在京城也是交友广泛的。”
林钊笑骂了一句,然后说:“这些以后再考虑吧。”说真的,留在顺王身边,危险太大了,如果不是真看重顺王,林钊是万不可能把叶长青留在南越的。
叶长青也知道,笑了笑,说:“您别多虑了,跟着王爷挺好的,而且以王爷的本事,不可能一辈子都缩在南越的。”
林钊瞪了他一眼,年轻人真是不知天高地厚,怎么什么话都敢说。
“好了,去休息吧,明日我再与王爷说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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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煦这一夜几乎没合眼,他这是第一次近距离的面对冷兵器厮杀,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画面不停地在脑海里浮现,一有点睡意,总会被乱飞的残肢断臂惊醒。
他如果要争这个天下,就势必会引发战争,而且大燕之外,各个邻国虎视眈眈,恨不得从大燕王朝啃块肉下来,听说边境三天一小闹,十天一大闹,总之没个安稳的时候。
他一个和平年代成长起来的大好青年,真的能直面残酷血腥的战争吗?他真的要为自己的私欲,将百姓们推入战局吗?
李煦烦躁了,一大早起床就带着起床气,寇骁来请安的时候,因为多看了他两眼被讽刺的体无完肤。
寇骁气得二佛升天,对着亲近下属唠叨:“这顺王看着软和,没想到是个炮仗,这暴脾气老子可不伺候,不就多看了他几眼吗?竟敢骂老子长的影响食欲。”
那下属偷偷瞄了他一眼,嘿嘿笑道:“将军,您现在这模样和王爷一比,确实挺那什么的。”
寇骁摸了摸自己腮边的胡子,出来三个月他一次都没理过胡子,而且天天往山里钻,胡子头发打结的不成样子,但他带来的兵哪个不是这样,以往寇骁根本注意不到个人形象问题。
可是想到那个白白嫩嫩干干净净的王爷,以及他身边那群大难临头还吃穿讲究的羽林军,有些不淡定了。
“走,去洗个澡,让他们瞧瞧,老子生的玉树临风,哪里比那个小白脸王爷差了。”
下属附和道:“那是那是,将军英武不凡,可比王爷那瘦弱的模样爷们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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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煦吃了几口早饭就吃不下了,直到林钊告诉他贾平和叶长青的决定,他的心才活络起来。
他把贾平和叶长青叫到跟前,语重心长地说:“知道你们是担心本王的安危,但再如何,也不好断了你们的前程,你们再好好想想,跟着本王可是要时刻面临着危险的,更别提升官发财了,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贾平和叶长青对视一眼,齐齐跪下,大声说:“誓死效忠王爷!”
李煦心里突然就安定了下来,之前的烦躁一扫而空,他亲自把两人扶起来,郑重地说:“既然你们看得起本王,那丑话说在前头,跟了本王就是本王的人了,最重要的就是服从命令,你们可愿意?”
二人齐声说:“属下敢不从命。”
“那好,既然林统领已经为你们找好了借口,那贾平从今日起记得扮演个重伤之人,长青,你去替本王查一查那群黑衣人的来历。”
“喏。”
羽林军人多嘴杂,要骗过他们就要装的像,叶长青当着众人的面接了打探消息的任务,早膳用完就点了两个人一起出发了,这一去,在羽林军回京前定然是不会回来的。
李煦给了他雷阳家的地址,再附上一封亲笔信,让他先去闽州,藏在雷阳家中,等羽林军回程再来和他汇合。
贾平伤的是胳膊,这年头,伤口感染是致命的,队伍走了一天,当晚,他就一脸痛苦地捂着胳膊去找医匠,片刻后,他人被留在医匠那,说是要时刻观察。
观察了几天后,严琛告诉大家,贾平的伤口发脓了,怕是要截肢,这路上的条件太差了,他们必须到闽州才能开始医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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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骁刮完胡子梳妆打扮后,特意跑到李煦面前请了个安,欠揍地问:“王爷觉得末将这长相很影响食欲吗?”
说实话,寇骁长的真是不错,浓眉大眼,五官深刻,眼神锐利有神,身材高挑,是个非常英武的少年,但正因为是个少年,和之前满脸络腮胡的大叔样大相径庭,让李煦有些错愕。
他没法把一脸胡渣的男人和眼前的少年联系在一起,这变化也太大了,也不知这寇骁是从哪弄来了一身华服,冰蓝色的绸缎服服帖帖地将他倒三角的身材勾勒出来,还很风骚地在腰带上系了一块玉佩,因为年纪还没及冠,头发只用发带简单绑了一下,像个不伦不类的富家公子。
之所以说不伦不类,是因为他的皮肤是经历过风吹日晒的小麦色,眼神是历经过沙场杀戮的狠戾,这样的人一看就不好惹,可不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富家公子会有的气质。
他憋着笑问:“寇将军这是从哪儿抢来的衣裳?”要不是看这身衣服有点短,他差点就要以为寇骁连夜做了套新衣服出来。
寇骁装逼不成反而出了糗,扯了扯衣摆,皮笑肉不笑地解释:“离家时才做的衣裳,没成想几个月就长高了不少,衣裳都短了。”说完还把胸膛挺了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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