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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欢(高H) 作者:EXH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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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欢(高H) 作者:EXH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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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你说我下流,这多错啊,拉女人上床的丑男叫下流,女人抢着爬上床的美男叫风流。

    什么,你说我种马,你有毛病啊,去看看起点,哪个万人迷的男主不种马了。总之,风流倜傥玉树临风,就是我。

    但很小的时候,我不叫tony,家的老妈子叫我小三儿。

    我在马厩里往马头上扔小石头的时候,她叫哎呀哦,我的乖乖小三儿哦,这可使不得,待会儿跳出来踩到你了呀。

    我在后院用安眠药喂猎犬的时候,她叫,我的乖乖小三儿哦,这可是不得,小心它咬你哦。

    她就喜欢这样,叫我乖乖小三儿。此外,她叫大哥阿大,叫二哥老二。

    我呸!我呸!我呸呸呸!后来我才明白。这叫法,肯定她的折寿。就大哥还算是个正常人。我就是小三,破坏人家家庭那个。二哥就是老二,早上起来会自动站起来那个。

    我讨厌大哥。可这没什么用。他不讨厌我也不喜欢我。我在他和他妈眼里就是个不存在啊不存在。可他们讨厌二哥二妈。这么说吧,第一次偷腥会有罪恶感,多干两次就成了习惯。二哥是老爷子犯罪的产物,我就是习惯的结果。

    所以,二哥是我的挡箭牌。我和二哥亲。

    我家老头儿很搞笑,他老忙外头的事儿,平日也很少陪家里人,所以他总搞不清楚大哥和二哥,二哥是个很神叨叨的人,他一知道老头儿回来,立马一本正经起来,装出和大哥一样的玉面小书生样。老头儿就更不好意思问,你说你自己生的都分不清楚丢人不。后来出了一场事故。我哥丢了。你问是哪个,我当时也不晓得。

    二妈说没了的那个是大哥,大妈说没了的那个是二哥。反正丢的就是对方生的那个,幸存那个就是自己的娃。谁都不愿意承认可能挂掉的是自己身上的肉。

    什么,你说做dna,做个屁啊。做了也没那么明显的性征分布好吧。

    不过呢,二妈还是抢不过大妈。最后我幸存的一个哥被大妈弄到他院子里去了。二妈每天神叨叨的守在门口,说,儿啊,我的儿啊。你怎么认了那个女人当妈了啊。

    我的娘哦。你没看她那样子,吓死人了。她念了也没用,不是她的就不是她的,大哥后来清醒了,我的二哥丢了,没有人陪我爬树,没有人陪我看成人杂志,没有人陪我去打架生事了。我度过了寂寞的多少年。多少年!

    其实这么多年间,我总怀疑我们李家的祖坟埋得有问题。风水出了错。

    你看,后来我大哥他也差点没了,车祸!

    当然了,如果他一个出车祸呢那就简单了,问题是,这事儿比较复杂。多复杂呢,说到车祸就不得不说我大哥的情人,说到我大哥的情人就不得不说我二哥,说到二哥就不得不说阿扬,说到阿扬就不得不说阿扬他姐,说到阿扬她姐……御姐啊……俺的初恋对象……可惜……人家不鸟我……扯远了……

    我还是拣简单的说。不说过程,我说说车祸后来的事儿。我家的老爷子可怜巴巴的去求神拜佛,大妈去求她一贯信的上帝。大哥终于给醒了。不过,他那样子,可怜的,活着还不如死了。

    另外呢,我二哥不是那时候回来了么,我大妈啊,她真是女中豪杰,什么幺蛾子她都要去搞。还真想把好事儿占尽了捞全了!她说,这个不残不废的是她儿子。

    你听到了么?她说二哥是她生的!我靠!这么和我一个调调的男人怎么可能是她生的!没过多久,她终于认清了二哥“邪恶”的本质。可怜的上帝的儿女啊,虔诚的信徒,我理解你的痛苦,但绝对不同情你。

    老天终于开了眼了。于是,我,不再寂寞。

    什么,你说我文笔幼稚?这个返璞归真晓得不。

    我可是个大家,读者都不知道我批了多少个马甲,你问我有多少马甲?这么说吧,我在起点写种马,在晋江写言情,在天涯当愤青,在友谊出恐怖小说,sami拍了多少剧不用支付原作和编剧费用——那都是老子写的!

    第二十四章 相爱相杀

    在水底,在被溺得丧失知觉前,在看到频死的幻觉前,在恐惧癫狂的瞬间,在手腕即将脱出的一霎那,唐欢的脑子猛然清晰,清晰且极具逻辑和理性。

    七分钟,正常人都不可能,非死即残。会真的爆他头,让脑浆绽一池,或者待鸳鸯戏水的地儿漂一具肿胀的浮尸。麻木不仁,丧心病狂,草菅人命,到这个地步,可能吗。

    似乎,不太,可能。

    唐欢放弃了挣扎,让越来越浓的黑暗将自己完全包围,完全吞噬。

    唐欢没那么本分老实。他以自残恐吓一般儿大的同学,让他们不敢再取笑自己,他以视频来逼迫猥亵他的上司,反戈一击以换得优先晋升的机会。他喜欢威胁人,温和的激进的,主动的被动的,言语的行为的,唐欢都干过。

    小时候,被人欺侮,隔壁陈姓的婆子故意拉着狗过来溜,还让屎尿撒到他家的门口,弄污了他放在门口的凉拖。卓淑芬难堪的站在一旁,喏喏的说,没事儿,洗洗就好。陈婆子还取笑道,这么破的鞋都舍不得换,没有男人就是可怜啊。

    卓淑芬红了眼,唐欢却去逗那条弄了他一鞋子屎尿的金毛,拿着饼干去喂它,带着一派天真的神情说,花花乖,下次不要再拉这里了,否则我打你的头哦,打头不管用,我就打断你的腿,打断腿不管用,我还有耗子药。

    唐欢摸着它笑嘻嘻的说话,而陈老太惊得脸都扭曲。唐欢喜欢花花,他常常想着要自己能有一条该多好,神气又漂亮。可唐欢瞧着卓淑芬那样苍白落魄委屈凄凉的样子,只能用威胁要弄死它的狠毒来阻止陈婆子再次的羞辱。

    他知道死最有威慑力最撼动人心。

    狗尚且如此,更何况人。

    吓他吧,玩他吧。濒死的游戏,不过是玩谁比谁狠,谁真敢能不要命,选不了进退,就拼一把输赢。以死相博,赌的是李崇的不忍,赌他喜欢他的一点点可能。他不缺乏置于死地而后生的勇气。

    前提是李老板把他看做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不可随便抹杀的生命。唐欢信,所以赌。赌可以全身而退,赌可以拍屁股走人。得到了问题的答案,他满意于这样的结果,唐欢却没料想意外的后续,而李崇贴在他耳根处低声说话,调情中带一点儿爱怜的意思。

    所以唐欢哭了,百感交集,悲愤、欣喜、得意、憋屈、感动,都不足以解释眼泪的含义。

    这般的多愁善感让唐欢头一次觉得自己娘,连李老板操他屁股他都没觉得自己娘。生理上的弱势不是弱势,心理上的软弱才是软弱。

    哭。哭个球,哭个屁。唐欢把继续夺眶而出的眼泪花儿给憋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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