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巫点头,“以前在铁岭的时候,半夏的父母也是开药铺的,我经常去帮忙,药铺的一切我比半夏还熟,不会有破绽。”
陆缨说道:“你多多观察,注意万货商行进出的货物,锦衣卫有嗅觉灵敏的山东细犬,它们能够隔着箱子闻出火药硝石的味道,如果确定有,那么那封匿名信应该是真的。”
丁巫说道:“好,我明天把细犬牵过来,就当做看门狗。”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已经开始办公事了,配合默契。
魏采薇心道:他们两个都是细心人,这一次应该不会出现上一世的悲剧吧。
汪大夏听得心不在焉,还时不时捂着咽喉,瞪大眼睛,喉结上下乱动。
丁巫和陆缨都盯着桌面,没有注意到汪大夏的异常,但是魏采薇发现了,问:“你怎么了?”
“我没事。”汪大夏将已经凉下来的冷饭拔了一碗,往嘴里拔了一大坨米饭,都没有咀嚼,就要生吞。
“停!”魏采薇眼疾手快,一掌拍向汪大夏的后脑勺,迫使他把米饭吐出来。
“你是不是卡了鱼刺?”魏采薇问。
汪大夏点头,指着咽喉,“卡在这里了。就是糖醋鱼鱼尾巴的时候吃的太急,卡住了。”
当时陆缨要魏采薇出面开药铺,汪大夏着急插话,但是又舍不得到嘴的肉,就囫囵咽下去,结果就悲剧了。
魏采薇问:“你刚才怎么不说?”
方才汪大夏和陆缨据理力争的样子,根本不像是被遇刺卡住喉咙的人啊。
汪大夏说道:“我担心你,就没管这根鱼刺。”
魏采薇心下愧疚,刚才不该说此事与你无关的,“你把嘴巴张开。”
啊!汪大夏乖乖张嘴,魏采薇用一根筷子压住他的舌头,举着灯笼细看,鱼刺卡的有些深,她是来吃饭的,随身没有带镊子等工具,取出鱼刺很困难。
魏采薇扫了一眼席面,一道醋藕片里有几根生葱雕琢成郁郁葱葱的景观点缀着,她拿起一根葱,用画舫里的一根鱼线系在葱的中段,然后把葱塞进汪大夏嘴里,“嚼一嚼,吞下去。”
汪大夏听话吞葱,魏采薇提着鱼线,等嚼烂的葱丝吞到咽喉,挂住了断裂的鱼刺,魏采薇将鱼线一提,拉出了葱丝缠绕的鱼刺。
第66章 谣言
咽喉的鱼刺没有了, 但是开口说话的话会有一股令人作呕的葱臭,汪大夏喝了一口酒,想要以毒攻毒去去味, 但是花雕仿佛给葱臭赋予了灵魂, 更猛烈了。
汪大夏有些尴尬, 魏采薇把茶壶的茶叶取出来, 要他含着。
汪大夏含着茶叶, 平日话最多的他难得保持缄默。
待丁巫和陆英秘议完毕, 汪大夏摇着船上岸,此时即将宵禁, 但是以他们的身份, 宵禁对他们而言都是一纸空文, 亮一亮腰牌即可, 而汪大夏则靠脸就行了, 他爹毕竟还是北城兵马司的指挥使。
汪大夏摇着船靠近码头,此时另一艘画舫也驶向码头,两艘船几乎同时到, 汪大夏先跳下船,将绳子栓在石柱上,另一艘船也下来一个人。
此人做外族打扮, 鬓边的碎发全部剃得干净,一头长发编成一根根蜈蚣一样的小鞭子,在脑后归拢, 用红丝带扎成一束马尾。
此人生得高大壮实,圆脸圆眼睛,鼻梁稍微有些扁平,脖子上挂着一个手指粗的金项圈, 在黑夜里闪闪发光,一看就很有钱的样子。
那人栓了船,一脚踩在岸边,一脚踏在船上,伸手去扶要下船的女子,“小心点。”
那女子伸出如白玉雕琢的手,搁在男子的手腕上。
这手真好看,好像有些眼熟的样子。汪大夏不禁顺着手继续往上看,看到了女子的脸,哟,还真是个熟人。
那人见汪大夏肆无忌惮的眼神,狠狠瞪了一眼,作势要揍汪大夏,“看什么?”
美人连忙阻止,“多斯,他就是我说的那个仗义疏财、借钱帮我赎身的朋友。”
正是昔日的花魁娘子金莺姑娘。她依然是简素的打扮,青衣幅巾。
多斯听了,立刻收了拳头,对着汪大夏抱拳,行了汉礼,“多谢汪公子。”
汪大夏头一次见这个男子,“金莺姑娘,这位是……”
金莺说道:“这是我的表哥,他叫多斯。”
多斯说道:“我是她表哥,也是她未婚夫。”
多斯就差写了个字条,上书“她是我未婚妻”,把字条贴在金莺的头上了。
面对多斯明显的防备之意,汪大夏回了一礼,“原来是多斯大哥。”心道,我从未听过金莺还有表哥,还订了亲事、还居然是外族人!
不过,既然她表哥那么有钱,脖子上挂着那么粗的项圈,为何还让表妹沦落风尘呢?
汪大夏心中满是疑惑。
金莺说道:“我遭遇歹人,被辗转拐卖到了京城烟花之地,从此失去音讯,亏得汪公子帮忙,得以恢复自由,派人传讯给表哥,才得以联络上。”
原来金莺并非中原人。
再仔细一想,金莺的轮廓有好多人种的特征,黑发雪肤、鼻梁高挺,眼眶深邃,除了外族人,应该也有中原人的。
看样子,金莺应该是番邦外族里有钱人家的姑娘,被歹人盯上了,千里迢迢拐卖到京城。
汪大夏由衷为金莺高兴,“你苦尽甘来,终于与家人团圆,可喜可贺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