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采薇!你怎么懂得那么多!
院子外头,丁巫和魏采薇轮流盯着门口把守的两个倭寇。
丁巫说道:“他们一直没有进去,汪大夏应该已经得手了。你的药效到什么时候?”
魏采薇说道:“那要看汪大夏给铁牛灌多少酒了,一般三杯酒能够睡大半个时辰,足够用了。”
魏采薇万万没有想到,汪大夏调皮,玩的过火,把大脚上的大红绣花鞋脱下来,逼着明王吃了一杯鞋酒。
鞋者,谐也。有鱼水和谐之意,脱了鞋子劝酒,男人拒绝的话,就是承认自己不行——这怎么行!必须得喝啊!
汪大夏的一只鞋子起码抵得普通女人的三只鞋子,明王睡了一觉,春梦绵绵不绝期,从早晨睡到中午,还没醒。
汪大夏这下意识到自己玩大了,但是没有办法,院子外面防守严密,魏采薇和丁巫都进不来,没有办法给他解药,就只能在书房里干等——他不敢进卧室,那个味道简直太邪恶了。
正无聊时,有倭寇提着食盒,过来送中午饭,小心翼翼的敲门,“明王?我们来送饭了。”
汪大夏赶紧捏着鼻子回到卧室,粗着嗓子学着明王说话,“你们快点把饭摆上。”
倭寇推门,先把饭桌上的残羹剩饭收拾了,然后摆上热腾腾的中饭。
倭寇走进房门,隔着门问道:“明王还有何吩咐?”
汪大夏在卧室憋着气,不想吸入卧房里令人窒息的石楠花纯露的气味,此时都快要憋断气了,只想赶紧把倭寇打发走,他好出去透透气。
老子豁出去了!
汪大夏使用摇着屋里一张竹塌,发出有节奏的吱呀吱呀声音,先是捏着嗓子,发出几声娇嗔“哎呀轻点”,然后粗声粗气的低声喝道:“滚!”
汪大夏无师自通进化了,从男扮女装,变成了一人分饰两角。
倭寇听见里头忙着热火朝天的样子,赶紧提着空食盒跑了。
倭寇出去之后,汪大夏终于逃出生天,大口大口的喘息。
可是卧室里的石楠花气味如跗骨之蛆般粘到的头发和衣服上,汪大夏恶心欲吐,就干脆把外袍和裙子都脱了散味道,只穿着里衣和短裤坐着吃中饭。
他一个人要吃两个人的饭、用两幅碗筷,幸好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双份对他而言很轻松。
院子外,魏采薇忧心忡忡,“他怎么还没出来?不应该啊,这都大中午了。”天知道汪大夏会突发奇想,用他四十五码的绣花鞋灌酒!里头即使不加料也会醉倒!
丁巫说道:“怕是喝多了,还没醒,如果有什么意外发生,明王早就叫人进去了。”
正好,两个提着食盒的倭寇进去,就急冲冲跑出来。
丁巫嘴上淡定,其实心里也没有底,他拿起一张拟定送给三娘子的礼物单子,假装要去问明王的意见,中途“巧遇”送饭菜的倭寇,“明王现在有空吗?我有事情请教。”
倭寇相视猥琐一笑,右手大拇指和食指连成一个小圈圈,往左手食指上一套一套的,“明王正在和西门夫人忙着呢,都忙得茶饭不思了,丁传头别打扰明王的雅兴,男人这事打断不得,断了要脾气的,别去触这个霉头。”
丁巫一副心领神会的样子,塞给倭寇两锭银子,“多谢二位指点迷津,我明白了。”
丁巫回去,告诉魏采薇,“汪大夏还在演,真是灌酒灌多了。”
魏采薇这才放心,丁巫观察她的神色,“你好像很关心他,从京城时,对他就对别人不同。在铁岭时,你习惯独来独往,不喜与人结交,但是在京城,他天天来我们蹭饭吃,你从来没有拒绝过。”
魏采薇死不承认,“丁大哥想多了,我在京城找个靠山而已。”
丁巫说道:“你现在有尚昭仪做后台,汪大夏这个锦衣卫百户还那么重要吗?”
魏采薇说道:“他又不是一块抹布,用完就扔。相处快一年,我们现在是朋友了。”
丁巫紧追不舍,“什么样的朋友?”
魏采薇想了想,说道:“就像丁大哥和陆缨那样的朋友。”
丁巫听了,一声没言语。这个妹子从小就机智,一不小心就被她反客为主。
魏采薇见丁巫突然沉默,心中隐隐的猜想有了应证,但,现在不是谈儿女私情的事情,一来白莲教还没破,二来陆缨还在热孝中。
魏采薇只得说道:“陆缨为了救丁大哥破了相,别说女人了,那道疤痕,恐怕连男人都难以接受,我会全力帮她减轻疤痕。她在热孝期出来做事,付出了很多,她虽出身名门,父母宠爱,兄弟姐妹友爱,但压力却不比丁大哥少。”
“她家里母亲又时常逼婚,目前是汪大夏出卖色相当幌子暂时稳住李宜人,三年之后,这个问题还是要面对的,希望丁大哥和陆缨能够早日破了白莲教,到时候立了大功回到京城,论功行赏,大哥恢复名誉,陆缨能够用功绩证明自己的价值远高于当贤妻良母,事情就有转机了。”
三年。丁巫暗自捏紧了拳头。
聪明人之间说话,不需要捅破那层窗户纸。
魏采薇看着丁巫的表情,衷心希望天下有情人能够是卧底和接头人,也能成眷属,陆缨不用被迫出嫁、守寡出家。丁巫这辈子也能有个家,不再一个人浪迹天涯。
这辈子,我们都要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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