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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含之希望大儿媳妇能够继续写作的原因,那是因为她看过她生孩子之前写的那本《夏日》,一直像个书迷一样等着下册,可是叶清辞却一直迟迟不动笔写。要是再让叶清辞带小容卉三年的话,《夏日》的书迷们起码得再等四年。
    至于三年后,叶清辞还有没有当初的构思跟灵感就很难说了。再说,她的年纪才不过39岁,正值一个女人最关键的年纪。这个时候再不搞搞事业那就真的晚了,到了50岁那就真的是上有老下有小,加上体力精力的不济,再想搞事业恐怕没有当初的那份心了。
    “清辞,如果你50岁退休的话,只有11年时间写小说。也许有些作家会提前封笔不写了。”
    叶清辞不出声,可她的思绪却在回顾这一年来的生活。
    全职的一年,她收到了编辑多次的催稿,问她什么时交稿下册的《夏日》,也看到了很多读者留言,一如既往地催更,催完结本。
    她不是不想写,偶尔动笔写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年纪大还是其他原因,跟生第一胎的时候完全不能比,现在的精力体力完全跟那个时候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如果白天独自一个人带娃,晚上让她再构思写小说,灵感就跟枯竭了一样,盯着电脑半个字都打不出来,反而上下眼皮不断地在打架。
    这些年,叶清辞觉得自已作为一个事业型的女性,算是付出了不少,都快40岁了,理应回归家庭,相夫教子。可真的到了这一步后,她又隐隐地不甘。
    每天孩子,做饭,孩子,做饭,完全没有了私人空间。凡是做过全职太太的妈妈都知道,一个人带孩子真的十分累,即使现在有了洗衣机,扫地机,一些先进的打扫卫生的辅助工具,可孩子的衣服得手洗,尤其小月龄的宝宝常常吐奶,一天换个几套衣服,洗洗不是一件麻烦的事情吗?
    一天忙下来,叶清辞一沾床就睡着了。
    虽然容卉比一般的孩子好带,平时都不哭不闹的,但她得给孩子互动啊,教她爬教她走路去送早教哪个不费时间的?
    请个保姆嘛,她一直心有余悸,防人之心不可无啊,万一再找一个像程萍那样的人那可怎么办才好,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就是这个道理。
    叶清辞想来想去觉得还是算了吧,不请保姆,自己带孩子,偶尔婆婆跟张玲过会帮她带一下卉卉。
    找个钟点工,要监督对方干活不然角角落落的打扫不干净,也一样地浪费时间。性格龟毛又仔细的叶清辞干脆就自已做家务活,不然老是嫌弃别人这个干不好那个做不好,差点让人家钟点工有了情绪。
    “妈,那就谢谢你了。我考虑一下。”
    婆婆提出来的意见说实话确实让她感到很心动,但全职带女儿的这一年多来,她也不是没有收获。学着如何做一名合格的母亲,多数孩子带给她的快乐是事业不能给予的。
    夜深人静的时候,叶清辞会想着那部未完成的小说,就无端地感觉到了遗憾。
    她仍旧放不下心底的爱好,以及内心的渴望,可是一想到年幼的女儿需要她照顾,叶清辞就觉得一切都值得了。
    “不过妈,你能不能最近帮我带卉卉一段时间,我想把未完结的《夏日》给写完,再考虑一下是继续工作呢还是带卉卉?”
    虽然没能听到儿媳妇的回答,可章含之仍旧乐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拉着胡嫂:“走,走,走,我们俩赶紧给我小孙女给整理房间去。”
    儿媳妇想要重新拾起事业,是个好现象,其他的一切都随缘吧。
    脚步走快了,章含之踉跄了几步。
    胡嫂赶紧扶住她:“我的大小姐,你走路慢点。”
    章含之不高兴地皱了皱眉:“你这个老顽固,朝代都换了,你还叫我大小姐。”
    这也是她最不喜欢胡嫂的地方,思想十分顽固,那些封建思想,什么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一日仆终身为仆等等遗留在脑海里根深蒂固。明明她这个没落贵族出生的千金大小姐都接受起了新思想,到了胡嫂这边,仍旧是顽固不化。
    胡嫂难得的撒娇:“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我的大小姐。”
    晚上八点半
    玩了一天的容卉洗完澡已经躺在了小床上,哥哥不在家,她就自已拿着绘本看故事。微黄柔软的灯光映衬着她脸蛋更加白皙透彻,仔细一看,还有着一圈细细的绒毛,像只还未成熟的小桃子。
    门被敲了敲,容卉一抬头就看到了叶清辞走了进来。
    她穿着一件纯色的真丝睡衣,头发披散在了肩膀边,比起平时,多了几分娇美。
    “宝宝,你在看什么呀?”
    “看故事。”
    叶清辞轻轻地抽取了容卉手里的绘本,有些紧张又有些不好意思,她不知道该怎么跟女儿说,从明天开始就要把她带到奶奶家去。
    面对容卉,叶清辞是有愧疚的。生完容卉以后,为了弥补之前没有亲自带大容越的遗憾,她决定亲自带大容卉,享受这一过程。
    可是生活嘛,总是有意外来临。
    她生容卉之前,根本就没有想过所写的小说《夏日》会这么火,原本打算着一年以后再写续集,读者跟编辑也表示了理解。
    可当她下笔去写的时候,发现自己无法再动笔写下册的故事,究其原因怕回不到之前的成绩,以及得不到读者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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