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那副弱柳扶风状,也颇得人青眼。
治鸟之前以为那就是他最累的时候了,没想到这一趟下来更加折腾。
他叫了店主人,想要盆水沐浴。
“哎呦~大人,小店太小,没有供你沐浴的地方呀!”店主人是个将近四十岁的大叔,人长得胖乎乎,留着一圈络腮胡,看上去挺憨厚,嘴里说出的话,却带着一股不阴不阳的味道。
叫人难受。
“那我要去何处?”
络腮胡还是那副憨厚样子:“这镇子里的人都去临街的共浴。”可治鸟知道这是谎言,所谓临街的共浴,其实就也就是那种地方。
饶是秋霏这种从贫民窟里摸爬滚打出来的,也实在忍受不下去了。他本就长得好看,在主城,起码大环境是禁止的。到了这里,人的一切恶欲似乎都失去了枷锁,没有良知的阻拦。
他本以为自己会希望见到光神的倾塌,可真正置身之后,在无数次被街头的流浪佣兵占了便宜,才真实念起好来。
他只想快一些回到圣子大人身边,起码那一方领域仍旧是干净的。
疯狂的思念驱使着他一路奔跑,直到停在治鸟门前才平息下来,因奔跑,身上流些汗,胸膛起伏着:“圣子大人,请容我忏悔。”
就像在圣明塔里,那一间间隔断的忏悔室。
窄小的空间里,四周的墙壁宛如包裹幼儿的羊水,可以自由地向光神倾诉一切。
他忽然想起来自己当初愿意跟着骑士们,迈向圣明塔的原因了:哪怕在餐桌下有一只伸向大腿的手,他也不该为此放弃光明。
他自然被接纳了,见到门扉开启那一刻,那些原先长久停留在身体各处的伤痕似乎又被重新治愈一遍,一如那日圣明塔里,他偷听的那句话。
“光神的怀抱里,永远接纳你的归来。”
圣子大人的身边,正是光明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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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子里来了一个很奇怪的人。他一头金发,眸色清冽,透过阳光,隐约可见莹白肌肤下水晶般脉络。
他不染凡尘,于是无数人想要他染上凡尘。
可他们错了,他们本以为自己已经足够罪恶,每每看到他,却又突然羞涩起来,他们将其归结于美貌,可细谈起来,似乎又不完全是美貌。
“他来我这里买花,每日只捡金色的百合,别在我发间。”第一日引诱过他的少女抱着花篮,脸颊通红,“真奇怪,那明明是我摘给他的花,他反手送我,我竟不觉怪诞。”她甜甜地摸摸耳边的金百合。
“那日他允许我碰了他的手。”旅店的主人翻弄账本,会议起那一日时,语调里漏出难以自抑的喜悦,“我本想轻佻来着,可他却允许我握了他的手,不嫌厌烦。真奇怪,他用那双满是诚意的眼看我,我本该欺骗,却顿时觉得该收敛些。”
“他赠予我金币,似乎不要我归还,可笑的慷慨。”吃酒的佣兵放下酒囊,看着自己用金币换来的酒水,“我以为他不知道我去赌,撒完钱依旧像狗一样过活,可那日我甩出骰子,似乎在人群中看到了他的脸。”
“我向他索吻,”最后一人开口,立刻引起了其他人的注视,小酒馆里的气氛似乎瞬间燃了起来,所有人都等着他说接下来的话,“他亲吻我的额头,为我念诵祝福……简直像是被神明垂怜了一般。”
几个人越说,眼泪越是在眼眶里打转。
像是那些被掩藏的情感都化作水,恨不得全都从眼眶里一股脑流出来的才好。
这新来的,奇怪的人呀。
阿什蒙坐在专属他的宝座上,倾听部下们的报告,越听,脸上的喜悦便夸大一点。镇子的旧主人看到了,却不敢抬头,生怕此刻惹了怒火,讨不到好。
城镇里都在传颂新主人的美好,只有见过残暴一面的旧主人,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东西。
他每日每夜,都被两种声音折磨着,一种要他宣泄罪恶,去放纵、去融入,一种提醒自己尚存良知,只要他品尝一点儿毒物带来的好,他就再也戒不掉了。
空旷房间宁静,如同一朵昙花绽放的瞬间,无声无息。
“呵。”高座上的存在似乎轻笑一声,破坏了短暂寂静的玄幽。
它一直在想,那个圣子,面对这座城时,会变成什么样?
它设想了许多情况,猜他惊慌失措,然后一步一步沉沦;猜他瞬息发现本性,成为一个人尽可夫的符号;猜他无法接受,决绝了解。
唯独这一种,这种无比契合他的情形,它竟然未曾料到。
是的,这才该是它看上的人。
那日在森林里,是它偷偷去看那群人,就想知道圣明塔里会派遣些什么玩意儿过来。
可它万万没想到,那里的每一张人皮下,都带着它喜欢的东西。
看似阳光温暖的,只在享受万众瞩目;看似救世济贫的,心里凉得像块冰。更遑论那两个典型,高高在上的傲慢和长久被欺压的毒怨。
至于骑士长?
一个做梦的蠢货,分不清家族与圣洁的选项,轻而易举就能够改变心中坚守——因为他根本不知道坚守什么。
而圣子……
它难以形容,那是一张被光神恩赐的皮囊,他的每一分都是被光明亲吻祝福过的,纯白无暇。
它本以为那是个柔弱蒲公英,白净却一吹就散,却意外望见皮下漆黑的灵魂,看一眼就要被吞噬一般,可天生栖居于黑暗的它无法让自己不去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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