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贺明琅嗤笑一声,这声威胁显然没起到什么作用,他只是嘲弄地看了她一眼,便转身离去,那背影,半点迟疑也没有……
唐明珠刚出随州城,便碰上了北上的皮货商,她上前询问,可否捎她一程,那商队瞧她一个姑娘家,张口开价五十两,唐明珠皱了皱眉,这么贵分明是抢钱,当下与那人还起价来,最后以十两的价格成交。
唐明珠十分得意,她记得跟着贺明琅来时,两个人也不过才十五两,一想到那男人,心底不禁又泛起了酸。
他现在如愿以偿,应是抱着美人花前月下吧,她懊恼地甩了甩头,念念道:“唐明珠啊唐明珠,你有点出息,可别再想那狗男人了,抱着这一万两,以后什么张明琅,秦明琅都会有的,比他好看比他听话还比他有钱。”
这商队里大多数是男人,只有三五个照顾他们起居的妇人。大家似乎都不怎么爱说话,白日里忙着赶路,夜里就各自歇下,很是无聊,一点也不像来时那个丝绸商,每日赶路有说有笑,偶尔露宿山头,还会围着篝火玩乐,那老板娘会唱歌,会跳肚皮舞,就连抛向贺明琅的媚眼,都无比的有韵味……
一连走了七八天,唐明珠倒是没受什么苦,就是路上好不容易混熟的小伙伴,一个去往濮阳的青年人,这两天居然都没见着了,唐明珠一直从队伍头找到队伍尾,终于忍不住开口问了人,可商队的人却说,他是从家里逃婚出来的,前几日已经被家里人带了回去。
唐明珠闻言蹙起了眉,只觉得有些不对劲。
唐府从前有个老仆是濮阳人,所以他们的口音,唐明珠听得出来,她的小伙伴是实打实的濮阳人没错。
她还记得,两人初识时,小伙伴曾说是回濮阳老家是探亲的,逃婚这事他半个字也没提过,但毕竟是萍水相逢,他没说实话也属正常,这也不能说明商队的人在撒谎。
可怪就怪在,若依商队人所言,他从家里逃婚,该往其他方向才是,怎么反而迎着濮阳的方向去呢?
一般情况下,唐明珠想不明白又跟自己无关的事是懒得费脑子的,但不知道为何,却在这事上拧巴起来,且越想不明白,就越觉得不安,她不确定是自己疑神疑鬼,还是这商队真的有问题,心下不免更谨慎了些。
商队越走越偏,天黑前,勉强赶到郊外一间客栈投宿,此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着实不太对劲,唐明珠托称身体不适,让人将饭菜送到屋里,她用银针试过,没有变黑,却还是不放心,又喂窗外的麻雀吃了些,等了半盏茶的功夫,那麻雀蹦蹦跳跳,不见任何异状。
唐明珠这才放下心来,只当是自己多疑。岂料刚准备动口,便瞧见那麻雀歪歪斜斜地走了两步,倒在地上不动了,唐明珠执筷子的手霎时僵住,筷子上的米饭和她的唇齿不过半指节的距离。
麻雀总不会跟她开这种玩笑。
唐明珠回过神来,她轻手轻脚地走过去,像怕惊扰了地上的麻雀似的,只见它一动不动,不知是晕了还是死了,她用筷子拨了拨,也没任何反应。
唐明珠豁地坐到地上,果然遇到坏人了,这是要钱还是要命?
不管要什么,都不能再待下去了。
她忙爬起身,一把抓起桌子上的包袱,开了门就要往外跑。
她所住的屋子在客栈的三楼,这客栈地处偏僻,是以整层都没有什么人。
她两步奔下楼,拐角时,忽听下面传来磨刀声和说话声:“本来还想留她两天,谁知她自己作死,来问那濮阳仔的事,老大说,未免夜长梦多,不能留了,那药性就只有半个时辰,你可要快些。”
这声音唐明珠认得,就是商队里负责看守货物的男人……
“急什么,那女人皮肤嫩,刀必须得利,否则坏了一张皮,可卖不出好价钱。”
“啧,还真是嫩,我瞧过了,那脸跟豆腐似的,要不是老大不许,我还真想先……”他顿了顿,又“嘿嘿”淫.笑了两声。
唐明珠听得真切,他们是做皮货的,难道卖的是——
人皮?
唐明珠两条腿都吓软了,她“咚”地一声坐在了地板上,惊扰了里面两人:“什么声音”
“老鼠吧!”
“别偷懒,你出去看着点,万一给那一万两的肥羊跑了,小心吃不了兜着走。”
第三十章 狗洞
“行行行,我先去看看肥羊,你快点……”
“去吧,再有两盏茶的功夫就差不多了,记得别碰她,别找死……”
唐明珠再傻,也知道那头“一万两的肥羊”说的是自己,他们竟然连自己包袱里的钱财都摸得一清二楚,眼瞧着那人要出来,唐明珠强忍着颤抖爬起来,脑中迅速分析着,如今进了狼窝,恐怕这客栈里里外外都是他们的人,往下跑只会撞上恶贼,若被他们知道,自己已经识破奸计,恐怕立时就会毙命,只能先稳住他们,再想办法。
她连滚带爬地往楼上跑去,她回到自己原先住的那间房,方才关上门,便瞧见门口一个黑影在晃悠,她忙躺在床上装睡,佯装中了药性。
那人推开门,见她躺在床上,蹑手蹑脚朝她走来,唐明珠一颗心跳到了嗓子眼,她紧闭着双眼,一动也不敢动,她从来不知道时间可以过得这样慢,那男人啧啧道:“真嫩啊,这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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