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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又买了两间门面,打通做了一间。请人装修好后,开了一家店。一家早就在他计划中的服装店。他前往港城数次扫货买来的服装终于有了用武之地。
    崭新的招牌挂上去,沈煦站在服装店前,仰望着上方“初云服饰”几个子,神色怔忪。
    最开始定下这个店名的时候,田松玉还好奇问过,为什么叫这个名字。沈煦随便扯了个理由搪塞过去。
    他没有说实话。不是不想说,是不知道怎么说。
    上辈子,他们家就是做服装的,做的是童装。公司规模放在全国可能排不上前列,但在本市,却算是明星企业,纳税大户。市内百分之八十有孩子的家庭几乎都买过他们家的衣服。但少有人知道,他们家最初做的并不是童装。
    当年,他父母刚相恋不久,携手创业,开的是一家服装店,名唤“初云”,是在两人名字里各取了一个字。这家服装店以卖女性成人服饰为主,儿童服饰次之。他爸负责去鹏城进货,他妈负责销售和修改。
    后来他们结了婚,没多久自己出生。他爸进货就开始慢慢倾斜,每次总会带回来一大堆童装,其他服饰越来越少。后来干脆做成了童装专卖店。
    他妈学着自己设计衣服,做出来给他穿。至此,他爸萌生出创立自己的童装品牌的念头。一开始是和服装厂合作。慢慢地攒够了钱后,办了自己的工厂。
    可以说,初云是他们家生意的开始,也是他父母爱情的开始。
    沈煦如今也开了这么一家店,做成“初云”的模样,从某种角度来说,也算是一种纪念吧。
    如今店铺有了、装修好了、服装摆上了,差得便只有员工。
    “老板,我看你店门口摆着招工的牌子,你是不是要请人?”
    真是说什么来什么。
    沈煦笑着转头:“是!”
    这一看,与来人四目相对,二者皆愣。
    “是你?”
    “是你?”
    异口同声。
    沈煦:……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应该看出来了,正文我在加快进程。我想快点把正文写完。其他没说清楚的事情放在番外写。
    因为最近写着写着,发现,按正文的叙事,太拖沓了。
    番外不一样。番外可以开不同的视角。可以跨过一些不必要的过渡。这样会更顺一点。
    不过正文还没完,至少还得好几章呢。番外也还有不少内容。
    我争取这个月完结吧。
    带孩子码字太累了。我下篇文要存稿二十万再开坑!(最好三十万!)
    说到这里,大家记得去收藏一下我的接档文啊!
    第121章
    沈煦将周爱红请进店里, 给她倒了杯茶。
    “你怎么来京城了?”
    周爱红也确实渴了,酷夏的天气, 她在城里跑了一整天,就为找份糊口的工作。拿起杯子咕噜咕噜一口喝完, 这才说起在上水村发生的事。基本与沈煦从周明友口中得知的相同。
    “明苏姐说,现在的国情不一样了。我们可以不用困在上水村, 如果我愿意,可以去大城市看看。即便离了老家,没了土地,也能靠自己的双手找份工作。或许不能大富大贵,可只要脚踏实地,养活自己,安稳过日子是没有问题的。”
    周爱红抬头望向门外,京城的街道比阳山县要宽广得多,人来人往,煞是热闹。
    “我本来想去省城, 又有些顾虑沈向安。他野心不死,也有几分本事。我听说他在想办法跟省城的大人物扯上关系。如果他成功了, 我在省城也不一定能安稳。所以我就想往其他地方去。可天下这么大,我从出生就没离开过阳山县,对所有地方都不了解, 一片迷茫。
    “后来,我琢磨着,沈向安是在京城呆不下去了, 灰溜溜逃走的。既然如此,那么相对别的省市而言,这里更安全。而且京城是首都,我也想来看看。”
    沈煦又给她倒了一杯水,“有地方住吗?”
    周爱红道谢后说:“有的。我来京城有些日子了,租了别人家的屋子。每个月三块钱。挺贵的。”
    这个价格在京城不算贵了,但对于阳山县而言,确实是“挺贵的”。
    “不过,这些年我也存了些钱。这还多亏了你。当初本来规定村里的副业没我们家的份。不说二哥跟四哥,就是大哥也没能破例。可有你帮我说情,村里人没有为难我。让我做豆豉辣椒面养鸡。
    “后来政策开放,我还经常去城里卖鸡蛋。我本就只有一个人,吃的少,其他需要用钱的地方也少。这么一年年攒下来,也有七八百了。够我在京城撑一阵子。我也没打算坐吃山空,来京城后,找过一些活。可惜都是些散工。我想找个长期干的,只有这样,才能安稳下来。
    “我听人说沈食记在京城很出名,在沈食记工作的待遇不比国营厂子差。如果努力干,做得好了,甚至比厂子里的小组长还有钱。可惜沈食记那边不缺人。前几天,我听说沈食记的老板在这边开了家服装店,待遇从优,就想着来碰碰运气。”
    说到这里,周爱红有些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他们说的沈老板是你。我知道我们两家的恩怨。谢谢你的水,我马上就走。”
    她起身离开,却被沈煦叫住。
    “你不是来应聘的吗?”
    周爱红身形一顿,“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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