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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吃了两天的冷饭冷菜,在这外面走一圈,也想要好好晾晾那个金平子,就选了一家酒肆走了进去。
    酒肆这地方有点取巧,把着道口,一边是热闹非凡,另一边就清清冷冷,热闹的地方是有钱人聚集地,那冷清的地方就是这城里连正经八百的房子都没得的人混迹的地方,虽然有房子住的人都是不富贵但也不算穷的,但是那地方有钱人家不会去那冷清的地方,而冷清地方的穷苦人尤其是乞丐,是要往热闹的地方去讨饭的——也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道理,有钱人未必就心善,大都是普通人家,愿意给讨饭的老人孩子一点吃食,而有钱人也大多就是心情好的时候手里漏一点钱罢了。
    所以,这酒肆就选了这样奇怪的地方,也是有趣。
    走进酒肆坐下,宝宁要了一桌的饭菜,准备大快朵颐的时候,就见几个小乞丐结伴而来,但没有进正门,反而是躲在一边沽酒的地方,安安静静的站着。那边沽酒的小娘子看见他们就笑了,回手从酒桌子下面磨出来一个晚来,让几个小乞丐挨个过去,就把碗里的东西往小乞丐的手里倒。
    不干净,但干净得不能更干净。
    小乞丐们笑嘻嘻的跟她说话,她也笑着答应了,之后又起身往帘子里面走,不多时回来,手里拿了几个黑黄黑黄的饽饽,丢给了小乞丐们。
    宝宁不曾听得他们说什么,但是原主懂得唇语,他也看得懂了,知道那小娘子问他们:“今儿怎么多了个人?”
    他们笑嘻嘻的推出多出来的那孩子,给她看,她便回身去取了饽饽来,还说:“人家比你们可要俊俏得多了呢,你们别欺负人家,瞧着就是好人家的孩子,这年头啊……”
    那好人家的孩子,长得好看,人也端正,手里拿着饽饽,笑容腼腆,但一双眼睛精光四射——
    “金刚!?”
    是熟悉的人了!
    森玻金刚。
    原主苏月宁的大儿子,被龙志峰抓走藏起来的小男孩,现如今已经过了两年,长相的确是有些变化的,但是……不得不说,母爱的确是过分可怕的,就算宝宁不是原主,他也能从原主留下的情感跟记忆里找到两个孩子的模样,从小到大,绝不会认错。
    作者有话要说:  【虫】
    第39章 和亲公主(5)
    什么叫踏破铁鞋无觅处, 得来全不费工夫?
    眼前的情况就是。
    森玻金刚,原主的大儿子,一个八岁半被迫离开父母现在刚满十岁的男孩,就这样跟占着原主身体的宝宁, 见面了, 而这大儿子身旁占着的,竟然是一个身穿着一身工装的女人。
    女人微胖, 脸蛋圆圆的, 浓眉大眼, 皮肤雪白, 眼珠子颜色还特别浅,正面看不见鼻孔, 胸大细腰翘屁股的,要是进娱乐圈,估计得减个二十斤, 但是在日常生活中, 可以说是少见的美人儿了, 尤其是肤白这一点, 这种白到发光,太阳一晒就闪闪亮的, 几乎可以说是太少见了, 而且不偏冷不偏暖——宝宁看着这女人, 心里差不多就有数了,这大概就是龙志峰的前女友了,在未来的那个前女友。
    虽然不知道为啥这个前女友也会出现,但是出现就比不出现强。
    尤其是这前女友是真的有本事。
    原主虽然留给了宝宁记忆,但是《大道秘籍》却给了他更多的信息, 虽然没有告诉他这个前女友会穿越过来,但却告诉了他前女友是个真正的踏实肯干的女人,名牌大学毕业之后见不惯职场潜规则,最后回老家做买卖又是一包一包的货自己亲自扛,说起来确实比嘴上一直叨叨要接收生意却一手不伸的龙志峰强得多了。
    这也是前女友会跟龙志峰分手的原因之一。
    宝宁个人是蛮欣赏这个前女友的,至少她有一身的力气,这身看起来微胖的身材,人家脂肪下面全是肌肉,真说起来,她力气还真的比龙志峰大……很好,又绕回到龙志峰为什么连个软饭男都做不好上了!
    真让我为你感到悲哀!
    宝宁痛定思痛,决定与这个前女友联手,收拾好那个倒霉的龙志峰。
    说起来,前女友也没有被龙志峰的降智光环给降智,他也没有,原主也没有,之前那个小乞丐认识的人也没有,那么……森玻金刚这个便宜儿子呢?
    如果森玻金刚能不被那个种马男诱惑,那就差不多可以确定这个降智光环是可破的了。
    宝宁其实也有点担心森玻金刚会被降智,毕竟原主的孩子虽然不是任务目标但毕竟也是原主的孩子,他能多照顾就多照顾才是真的,哪儿呢还把人给往火坑里推呢。
    所以,宝宁想了想,决定去多几个实验。
    倒也不是他不想马上就把龙志峰弄死,但是弄死了龙志峰,之后的问题又会显露出来,所以他打算做几个实验来看看到底什么情况能破除降智光环。
    说真的,这降智光环真的是让人震惊到虎躯发抖。
    谁能想到啊……这个世界的平行小世界竟然会把降智光环跟种马男还有空间一起丢了过来,真是可以可以,让人震惊……凭借这些还真的搞起了战争,但是这战争毫无意义,一没有让种马男朝着社会形态上去改,二没给带来任何科技进步,就凭着空间里的粮食跟降智光环让人跟着他混……说实在的,宝宁觉得不是种马男太惨就是隔壁的平行小世界太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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