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欢睁着发红的杏眼,迷茫的抬起头,才看清眼前人是谁,正要伸手,就看见了同福后面跟着的沈鹤之,瞬间伸出的小手又缩了回去。
她虽然很喜欢这个小兔子,但还记得方才被凶的事情,长卷的睫毛上还挂着星星点点的泪,不管同福怎么往前递,她都不敢乱碰。
“不想要,那便丢了。”
直到另外一只骨节分明的手径直要将布偶抽走,她才顾不上哭,手忙脚乱的将小兔子紧紧地抱在了怀里。
虽然等秦欢再抬头时,沈鹤之已经面色如常的坐到了案桌旁,但她却看得真切,方才是舅舅。
她转了转小脑子才反应过来,原来这是舅舅给她的布偶。
秦欢低头看看兔子,又抬头看看沈鹤之,之前所有的难过和委屈,在这一刻突然消失了,也不觉得舅舅很凶了。
不仅把兔子抱在手上左右的把玩,还冲着沈鹤之咧嘴露了个笑。
小姑娘的笑最是纯澈,尤其是她的两颊还有浅浅的酒窝,带了些娇憨,像在以此表达她的欢喜。
谁都没办法忽视这样纯粹的喜悦,就连沈鹤之也几不可见的扬了扬嘴角。
秦欢不哭了,乖乖的坐在床沿玩着布偶,没过多久婢女便端着晚膳进来了。
她的眼睛尖一眼就瞧见了,边抱着怀里的小兔子往后退了退,边偷偷的看着不远处的沈鹤之。
她还记得方才舅舅是如何的生气,但她真的不想吃,她怕看见红红的粥,又怕舅舅会凶她,要是可以躲进被子里藏起来,什么都看不见那就好了。
秦欢缩着脑袋在等,等沈鹤之喊她过去,像方才那样呵斥她,让她吃饭,可她等啊等,一直没听见有人喊她。
她好奇的伸长脖子去探,却看见沈鹤之正在动筷子,烛火的荧光像是在他的脸上罩上了一层朦胧的纱,让他看上去冷厉的眉眼多了些许柔和。
这让秦欢突然觉得,舅舅还是和她记忆里的一样,一样的温柔。
而且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总觉得舅舅碗里的东西格外的香,啊,是她最喜欢的鸡蛋羹!
秦欢直勾勾的盯着那碗蒸的黄澄澄的鸡蛋羹,眼睛都亮了,馋的吞了吞口水,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不受控制的落地走了过去。
她扯了扯沈鹤之的衣袖,才见他慢条斯理的转过身,明知故问的看着她道:“想吃?”
秦欢哪懂大人弯弯绕绕的心思,只能顺着自己的想法,用力的点了点头,无声的道,想。
“吃可以,但在吃之前得先定好规矩,以后每日都得按时用饭,也不许挑食,不然再饿都只能忍着。”
秦欢眨了两下眼睛,努力的思考着他的话,嘟着嘴看上去有些苦恼,但最后还是咕咕叫的小肚子为她做了决定,乖乖的点了头。
沈鹤之这才满意的让人将准备好的碗筷拿上来。
她是真的饿了,刚坐稳便急着伸手去拿碗筷,往嘴里送的动作也很快,脑袋一低一低的,瞬间就把两颊吃得鼓鼓的,就像是偷吃了鱼儿的小猫,可爱极了。
秦欢在埋头苦吃,自然也就没发现,沈鹤之的筷子搁下后,再未抬起过。
看着秦欢用完晚膳喝完药,沈鹤之才满意的起身离开。
等回到房间,立刻就有侯着的亲信上前,向他禀告事宜,一直等他处理完手头事,闭眼休息,同福才有时间为他换上新茶。
想起方才的事,同福忍不住的奉承道:“还是殿下有主意,小小姐总算是肯吃东西了。”
“秦欢之前也是如此?”
“倒也不全是,小小姐之前都很乖,不哭也不闹,喂什么都吃只是吃了便吐。许是记得您,与您亲近才敢委屈撒娇。”
沈鹤之淡淡的嗯了声,倏地睁开了眼,“拿我的令牌先行进京,将秦家遇难之事告知秦逢德,让他准备好过几日出城接秦欢回去。”
同福明显的愣了下,殿下这是要送小小姐走?
第3章 哭腔的声音在喊他:“舅舅……
先前沈鹤之便提起过此事,但这两日赶路便把此事给搁下了,同福还以为他改变了主意,没想到还是要把人送走。
这位秦逢德秦大人是翰林院大学士,本是五品小官在朝中并不打眼,但他个赫赫有名的胞弟名为秦逢仪,是本朝开国以来最为年轻的内阁辅臣。
十六岁时连中三元,二十岁便已入阁为辅臣,因兄长的关系,朝臣皆唤他小秦大人。
小秦大人师从首辅严大人,学识渊博有经世之才。可惜受严首辅贬官所牵连,早早便辞官归家,未免此事牵累父兄,更与家中断绝了关系,带着妻子离开了京城。
自那之后,没人知道秦逢仪的下落,渐渐地关于这位小秦大人的故事也都成了传奇美谈。
而当年救了太子,如今惨遭不测的便是那位秦逢仪秦大人。
秦家遭难留下遗孤,将她送去嫡亲的伯父家,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可从方才来看秦欢明显很依赖太子,这般将人送走,真的能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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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节在即,沈鹤之作为太子,定然是要赶在这之前回宫的,众人在驿馆休整了一夜,隔日清早便重新启程返京。
除了夜里休整,白天皆是马不停蹄的赶路。
也正因赶路,大多的时间都在马车上度过,沈鹤之不得不时刻看着秦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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