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鹤之早已猜到,若是驿馆的官员与人勾结,绝不会选这个方式动手,得知此事并不意外,“审的如何。”
“有两个咬碎了齿缝的毒药自尽了,剩下的都被卸了下巴,都是不怕死的,恐怕没这么容易招。”
“不怕死的人,也该怕疼,一寸寸的断骨,继续审。”
其实是谁不想让他回京,他心中都有数,不外乎他那几个好弟弟,只是他们给他送了份大礼,他又如何能不还呢。
那一夜,整个驿馆都被狰狞的哭喊声所笼罩着,无人敢入眠,唯有秦欢睡得香甜,还做了整宿的美梦。
隔日清早,秦欢是在屋外的吵嚷声中醒来的。
驿馆背后便是镇子的市坊,入了腊月,开市的时间便提早了,从早到晚都热闹的很。
秦欢自小在桃花坞长大,一年到头也没几次机会去镇上,这几日都在赶路也没机会入城过镇,今日可算是让她瞧到新鲜了。
婢女刚为她换好衣裳,她就等不及的跳上小板凳推开了窗牖,眼睛亮闪闪的看着过往的行人和各式各样的小玩意,怎么都看不够。
直到同福来喊她用早膳,才不舍的从凳子上下来,刚走到楼梯处,她一眼就看见了堂上坐着的身影。
秦欢忍不住的揉了揉眼睛,惊喜的发现真的是舅舅,舅舅好似有忙不完的事,即便两人一路同行,她也没多少机会与他用膳。
这会看到他,秦欢便像小鸟雀欢快的朝他奔去。
等到了沈鹤之的身旁,她的脚步才慢了下来,她疑惑的看着四周,昨晚危险的记忆冒了出来,可这会大堂内明亮整洁,好似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
难道昨晚发生的都是她的梦吗?
秦欢下意识的扯了扯沈鹤之的衣袖,等他墨色的眼睛看过来,心里的那些害怕,又突然消失了。
舅舅这么厉害,只要有舅舅在,不管是不是梦,她都不怕。
沈鹤之侧头正好对上了秦欢那双亮晶晶的眼,明亮纯澈,不知怎么记起了昨夜她扑过来的模样,也是如此的纯粹。
他面不改色地将袖子从她手中解救出来,“坐下,说话,你昨晚不是会说了。”
秦欢看着空了的手掌,歪着脑袋有些不明白的眨了眨眼睛,说话?说什么话啊。
两人大眼瞪小眼,僵持许久后,沈鹤之才确定她的病并没好。昨晚或许只是个意外,又或许是他听错了,正好婢女将早膳摆好,便收回了目光,手指轻点了两下桌案,“没什么,吃饭。”
秦欢和所有的小孩一样,吃东西又慢又认真,偶尔尝到吃不惯的还会浑身激灵,可又不敢吐掉,只能把小脸皱成小包子,努力的咽下去。若是喜欢的,小表情则是满足又享受。
沈鹤之则不同,他做什么事都是干净利落的。
等他用完早膳开始看京中送出的消息时,秦欢还捧着她的小金碗,将腮帮子吃的鼓鼓的,连脑袋都没空抬。
“殿下,已经将此事告知了顺天府,想必很快就会有官差来接管此案。”交给了应天府也就意味着告诉了皇上,这便不再是件小事。
沈鹤之看着手中的信函,面色如常的嗯了声,既然有人不想他顺利回宫,嫌自己的日子太过安逸,那便如他们所愿,看这闹剧如何收场。
“秦家可有消息。”
“殿下放心,昨日就差人去知会秦大人了,今日便会来迎小小姐回府。”
沈鹤之连日来阴厉的脸上终于有了些许和缓之色,刚要说什么,就听同福有些犹豫的道:“只是奴才听到了些不好的传言。”
“说。”
“秦家前两日出了个笑话,秦大人在外养了个外室的事被秦夫人知道了,据说那外室还生了个女儿,秦夫人知道后自是不肯让人进府,还带人上门去闹,弄得很是难看……”
同福边说便看了身旁的秦欢一眼,虽然知道她可能听不懂,但在她面前说这些,还是莫名的心虚。
许是感觉到同福的目光,秦欢倏地抬起了头。
她碗里的玉米粥还没吃完,正在吃馒头,小馒头做成了小兔子的模样,又甜又软最适合哄小孩,随行的厨子为了讨她欢心总爱做这样的小玩意。
怕她吃多了不克化,每次只准备两个,她已经吃了一个,手里还攥着最后一个。
她吃的很专注,没听见他们在说什么,这会目光好奇的在他们两人身上看,看得沈鹤之连手中信函上的一个字都没看入眼。
他倒是不在意,被她听见了也无妨,反正送她走是既定的事情,早说晚说都无所谓。
沈鹤之清了清嗓子,话还未出口,就见秦欢双眼闪闪发亮的将手里的那个小兔子馒头,献宝似的递了过来。
真是一点好东西,都想给他。
许是她的眼神太过炙热,沈鹤之难得的没拒绝,这也让秦欢咧着嘴笑弯了眼,心满意足的低头吃她的玉米粥。
沈鹤之愣了愣,捏着手里的小馒头沉凝了片刻,只是再抬眸时又恢复如常:“以后这等私事莫要再提,让人先行一步,通知秦逢德去太子府外等着接人。”
同福诧异的啊了声,才忙不迭的点头退下,余光看到对面满脸欢喜的秦欢,心中不免有些同情。
小小姐还不知道等会要被送走,而这秦府也是一团乱,真不知道这娇滴滴的小小姐以后会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