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坛子早见底了。”春条微露不满。
别人家小娘子饮酒都是浅斟小酌,就没见过像她这样一口一碗的。
她忍不住规劝:“京城的闺秀都饮茶,娘子如今进了京,入乡随俗学着些才好。”
“再怎么学,它也不能从苦的变成甜的呀。”
女子嘴上嫌弃,还是抵不住口干舌燥,仰起脖子灌了两口,方才把水囊还给她,没心没肺道:“再说我也不是闺秀,学这劳什子做什么。”
春条一时哑口无言。
她确实和闺秀一点不沾边。
此女姓鹿,名唤随随,是个猎户人家的女儿。
半年前,齐王带兵前去秦州平叛,入山追缴叛军,机缘巧合之下救了她。
随随全家都死于叛军刀下,自己也受了重伤,好容易捡回一条命。
齐王营中没有女子,遂派人去刺史府要个奴婢前去照顾。
春条听说是伺候王府女眷,以为是美差,挤破了头,掏了大半积蓄贿赂管事,才得了这份差事。
谁成想她伺候的人只是齐王随手救下的贫家女,压根不是什么王府女眷。
不过见到昏迷的随随本人,春条死灰似的心又活动起来——她在刺史府也算见过世面,上至夫人娘子,下至歌姬营妓,她就从没见过这样的绝色,从脸蛋到身段,都美得叫人眼晕心颤。第一回给她换衣擦身时,连她一个女人也面红耳赤。
她深信没有男人能抵挡住这样的诱惑,要不齐王殿下怎么救了她呢?
她似乎没猜错,在随随昏迷期间,齐王几乎天天来探望,在她床边一坐就是大半个时辰。
有一回,春条还撞见他亲手绞了湿帕子,替她掖额上的细汗。
那眼神她至今忘不了,温柔又专注,像是满心满眼只容得下眼前这个人,连她一个旁人看了都心折。
当时春条以为自己时来运转,跟了个有大造化的主人,只盼她赶紧醒来,好带自己鸡犬升天。
半个月后,人终于叫她盼醒了,哪知齐王见了人,眼里的柔情荡然无存。
随随一张口,话只说了半句,他便不耐烦地转向季嬷嬷:“你问她,可有地方去。”
得知随随孑然一身,再无亲戚可以投靠,齐王也没什么怜香惜玉的表示,冷冷道:“军营不是女子待的地方,伤好些便叫她自行离去。”
说完没再看随随一眼,便即拂袖而去。
春条后来才知道,齐王并非听不懂边关话,他只是不愿与随随交谈。
自那以后,齐王没再踏足这个营帐半步,好在随随的伤养好了,也没有人来轰他们走,大约齐王殿下贵人多忘事,彻底把她忘了。
此女也是心宽似海,心安理得地住在营中。
这回太子大婚,齐王奉旨回京,只带了百来个侍卫,不知怎的却把随随也带上了。
春条怎么也琢磨不透。
要说殿下对她有意思,这半年来别说召她侍寝,连看都不肯多看一眼;可要说没这意思,偏偏回京也带着她。
可回京之后如何安置她,也没人透露一句半句——是进王府还是养在外面做外宅妇,其中的差别可大了去了。
就在她思忖的当儿,身边的人没了声响。
春条转头一看,果然又睡着了。她沉沉地叹了口气,摊上这样不知上进的主人,她可真是命途多舛。
……
日薄西山,齐王一行终于到了永安城郊的长乐驿附近。
官道上车马骈阗,朱紫耀路,好不热闹。
随随被外面的马嘶和人声吵醒,挑开车窗上的青绨帷幔往外望去。
只见道路两旁张着锦帷,侍从高举羽扇画障,中间一人身穿锦袍,玉冠束带,披着黑貂裘,坐在高头大马上,被众官簇拥着缓缓行来。
虽然看不清面容,只看衣着排场,她也猜出了那人的身份。
齐王回京,太子竟然亲自带领百官出城相迎,真是给足了胞弟面子。
她讥诮地挑了挑嘴角,放下车帷。
得知太子亲迎,齐王当即下车,趋步上前行礼:“臣拜见太子殿下,殿下亲迎,臣愧不敢当。”
太子连忙下马,将他扶起,亲切地拍了拍他的上臂:“三弟怎的如此见外。”
他顿了顿,认真道:“你平定安西,救四镇百姓于水火,是我大梁江山社稷的功臣,倒是我忝居储君之位,不能垂功立事,德不配位,惭愧之至。”
“殿下言重,”桓煊淡淡道,“殿下德配天地,秉钧持衡,微臣不才,惟有弓马末技聊以尽忠。”
太子仿佛对他的冷淡一无所觉,朗声笑道:“一别经年,三弟还是这性子。”
抬手在弟弟头顶比划了一下:“记得你昔年离京时还没我高,如今都比阿兄高半个头了,父皇和母后见了定然欣慰。”
听到“母后”两个字,桓煊的目光微不可察地一暗。
“父皇和母后可好?”他不动声色道。
太子目光闪动:“都很好。父皇的风疾时好时坏,冬日里总要难熬些,平常都住在温泉宫,知道你回京,特地早早地回来等着。父皇一向最疼你的,你明日早些入宫请安吧。”
他只说“父皇”不提母后,桓煊却没有多问,两人之间似有某种默契。
桓煊点点头:“好。”
太子又拍拍他的后背:“这次回来就别走了,你过年都二十了,老大不小的,身边也没个知冷知热的人,该娶个媳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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