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汪兰若同张兴文有情的事,她身边两个贴身服侍的大丫头都知道,这等私隐,可以瞒父母瞒天地,但再瞒不过一天十二个时辰都混在一处的身边人。
两个丫头面软,发现的第一时间被汪兰若哄住了,后头再想说,怕汪太太追究连带责任,就有些不敢说,一拖二拖,拖了几个月下来,唯一还算庆幸的是自家姑娘毕竟是官宦之女,长居深闺,出行不方便,找不到多少机会能和那贼子相见。她们现在就天天跟满天神佛乱许愿,希望姑娘赶紧清醒过来,对那贼子淡了,重新做回规规矩矩的大小姐。
汪兰若恍若未闻,由着香雪说了那么一大串,她一开口,却是问道:“你听见了没有,褚婆子说,张公子不知得罪了什么人,脸面叫人毁了,从眼角到下巴,好长的一段,险些连眼睛都没保住。”
香雪快哭了:“姑娘,他都这样了,还有什么好提的,您快忘了吧!”
汪兰若不理她,皱着眉,仍旧只顾问自己的:“你说,那得是什么样呀?是不是很痛,还能治好吗?我要是能找个机会看看他就好了。”
香雪这下真哭了:“姑娘,这不可能的,您别再胡思乱想了。”汪兰若要去张家不难,可她哪有理由往张兴文的屋子里去啊?这要是偷偷去,被太太发现了,她和香云一个也跑不掉,被发卖出去都算好的了,恐怕得活活打死。
旁边的香云也是心惊肉跳,但她又模模糊糊抓到点头绪,就上前两步:“姑娘,您要知道他伤的是什么样子,这不难,用不着亲眼去看,我现在就能扮给姑娘看。”
她快步往妆台去,打开装胭脂的白玉小盒,手指伸进去狠狠挖了一坨,按到左边脸上,自太阳穴一路往下画了条长长的鲜红的线,而后猛一转身:“姑娘,大概就是这样。”
胭脂画出来的痕迹当然无法媲美真正的鲜血,但屋里光线没外面那么强,略微昏暗的背景下,皮肤素白的香云依着妆台一转身,脸上多出这么道痕迹来,也是有点惊悚的。
汪兰若就被吓到了,她按住胸口,倒抽一口凉气:“……可吓死我了。”
香雪见有机可乘,忙抹了眼泪附和:“是啊,真的吓死人了,这还是假的呢。姑娘收收心,千万别想着去看他了。”
“你当我疯了吗?”汪兰若自己揉着胸口,脸上都是余悸,“去找这个罪受。香云也是,你随便抹一点行了,抹成这样,我一点防备没有,现在心里还跳着呢。”
香云笑着要来替她揉,汪兰若忙伸手推阻拦,不许她靠近:“你快去把脸洗了,别再叫我看见了。”
香雪开心地问:“姑娘,这下您不想着他了吧?”
汪兰若微有一点犹豫:“说不准找到名医能治好呢——”
“肯定治不好!”香雪斩钉截铁地道,“我弟弟小时候脑袋磕在树上,就磕了个寸把长的口子到现在都还留着印子呢,何况他这么长?”
汪兰若忧伤地叹了口气:“唉。”
她自知相貌寻常,难以寻觅十全十美之人,所以不挑人家世,不择人学识,就想找个长得好看些的良人,可怎么就这么难呢。
☆、第47章
和红樱谈完话,珠华回去自己屋里,坐在书案后,手托着腮,发了一会呆。
——张萱这个做先生的在忙着寿宴过后各样器物的入库清点,这两天都没有过来,所以她就放空也没人管。
倒是叶明光坐在旁边,见珠华一直不来抽他背书,有点坐不住了,拿手肘戳戳她:“姐姐?”
“嗯?哦。”
珠华让他戳醒了神,拿过《论语》,随便翻了一篇:“是里仁篇,就背这个好了。”
叶明光坐直了身子,摇头晃脑地开始:“子曰……”
在左一句又一句的“子曰”里,珠华的思绪不知不觉又开始发散了。
她和红樱大概说了小半个时辰的话,主要是她听,红樱说,直到红樱表示她再也想不起来还可以说什么为止。
珠华要走的时候,红樱半抬起身哀叫:“姑娘!”
珠华心神有些恍惚,随口回道:“我知道,我会和舅舅说的。”
红樱微微松口气,但是珠华太小,她又不太放心,怕她有些事不明白,追着挑明了道:“姑娘,我不敢跟大老爷求别的,只求姑娘帮我说说,别把我卖到那些脏地方去,要那样,我不如一头碰死了。”
珠华“嗯”了一声,抬脚走了。
然后她就回来恍惚到了现在。
怎么说呢——她就觉得她从红樱那里知道的某件事挺不可思议的。
她那价值五万两白银的嫁妆,原来不是她的县令爹留给她的。
她以前的推断没有错,叶家确实就是个普通的人丁单薄的家族,叶安和本人去得又早,没有来得及累积财富,以叶家微薄的家底,完全不可能给她留下这笔巨款。
那钱是哪里来的呢?
答案是叶安和继娶的填房,也就是叶明光的亲娘,她后娘。
这位继任的叶太太姓曾,是叶安和任职的河内县邻县一个大商人的独女,那商人独此一女,自然千般宝爱,给女儿精心挑选了叶安和这样一个丧妻无子的青年低阶官员为夫,女儿出嫁时又几乎倾家陪送,可惜命不好,没几年赶上发洪水——也就是让叶安和殉职的那场浩劫,河内险情如此,邻县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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