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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着巷子太小,她的车子太大,一行人到了目的地附近,还得下车来跟着白馨走一段路。
    但在在却觉得不虚此行。
    因为这家店实在是太好吃了!
    众所周知,魔都菜大部分有点偏甜。
    在在习惯了首都那边的口味,其实不怎么吃得惯魔都菜,日常吃饭不是等她大哥下班回家来给她做饭,就是让保姆阿姨给简单做些不甜的菜。
    而这家古老的小店也同样带着魔都菜独有的特色,但是它就是能甜得恰到好处,甜到让人觉得,即便它有点甜,但也很好吃的地步。
    “果然,其实不是我吃不惯这边的菜,而是没遇上真正好吃的。”酒足饭饱,在在摸着微微鼓起的小肚子,一脸满足道。
    “那按你的意思,其实是你没早点遇上我咯。”
    白馨开了句玩笑。
    在在听了,却煞有其事地点头:“对,我就是遇上白姐姐的时间太晚了。”
    说完,她自己也绷不住笑了。
    原来在在刚刚只是顺着白馨的玩笑在跟她玩而已。
    两个姑娘说说笑笑,倒也没落下宁翰,时不时地也会跟他聊起来。
    令人意外地是,相比起在在跟她大哥,其实白馨跟宁翰之间的共同话题要多一些,且两人都是白手起家干起的事业,彼此对于创业初期的艰苦都有着相同的体会,所以反而更加能理解对方。
    这顿饭吃到最后,在在反而成了那个说话最少的人。
    因为这孩子全程都在忙着埋头干饭呢。
    饭后,在在跟白馨要去逛街,宁翰今天正巧不忙,便主动提出可以陪她们一起去,顺便帮忙拎包。
    刚刚那一顿饭,已经拉进了他们之间的距离,所以宁翰提出这句话时显得理所当然,也没了之前隐隐的不情愿。
    有人给拎包那当然好。
    都不等在在回答,白馨就想也不想地点头答应:“好啊,那就麻烦宁哥陪我们去逛逛了。”
    白馨现在跟宁翰的关系已经从互相客套疏离地称呼“白总”,“宁总”,变成了一个叫“宁哥”,一个叫“白馨”了。
    因为宁翰比白馨大一岁,而她又是在在的好朋友,干脆就将自己摆在了妹妹的位置上。
    三人结伴出行。
    这才换成了宁翰开车,而白馨则跟在在坐在后车座上,叽叽喳喳地聊着天。
    主要是在在在叽叽喳喳,她可能是刚刚吃饭的时候憋了一肚子的话,这会儿不吐不快,而白馨则纯当听众,间或回应一两句,让在在更加有继续说下去的兴头。
    “白姐姐,我跟你说,我大哥小时候可能干了,在地里赚工分的时候,他一个人就能顶得上一个壮劳力,那时候他可才十多岁,还是个半大少年呢!”
    话题也不知道怎么地,突然就歪到了在在对大哥单方面的夸赞大会上。
    听见宁翰当年在乡下时候的事情,白馨还略感讶异:“没想到你们以前还下过地,我还以为你们从小到大都生活优异呢。”
    毕竟这对兄妹身上那股富贵气质就仿佛与生俱来的,很难让人想象得到,他们幼年时期,在乡下过着灰头土脸的日子时的模样。
    当然,白馨这么说并非贬低,她只是单纯感叹而已。
    而且……
    “其实我也是在乡下长大的。”白馨冲着在在眨眨眼,猛地爆出一个猛料。
    “哇!真的吗?”
    在在表示她也完全看不出来。
    连前头开车的宁翰都忍不住侧头,看了眼皮肤细嫩,眉眼精致的白馨。
    他也很难想象,这位看似娇弱实则刚强的女人,从前在乡下生活时,是什么模样的。
    “啊,是真的。”
    白馨没有觉得自己的往事需要被隐瞒起来,反而大大方方地坦然道:“我其实是个孤儿,一生下来就被丢在了荒山上,是我养父母上山采野菜的时候发现了我,并把我带回家养大。”
    她养父母很穷,但将她捡回去之后,却还是咬着牙,将她好好地养大,并且供到初中毕业。
    在艰苦的成长环境之中,过早懂事的白馨知道家里很困难,所以即便养父母再三跟她保证,只要她能考得上,他们即便是砸锅卖铁也会供她读高中,但她还是毅然撕毁了高中录取通知书,转而出去到处找活干,以此补贴家用。
    那个年代,其实初中毕业也很够用了,加上白馨天生就比旁人机灵,很会来事,又勤劳肯干,所以找一份工作对她而言并不算难。
    她很快就成了一名纺织厂女工。
    工人,这个身份即便是到了八八年的现在,都是受人尊敬的铁饭碗,人人羡慕向往的存在。
    可天生就颇具远见的兰馨却不满足于此。
    所以在国家经济一开始复苏之际,她就抓紧机会,将自己的工作给卖了,转头拿着钱去创业,并一点点地将自己的事业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
    说句实在话。
    从一个普通的纺织厂女工,到一家大型企业的女老板,白馨经历过很多磨难,其中的艰辛更是不足为外人道也。
    “好在现在都熬过来了,我这会儿的小日子过得别提多红火了。”注意到在在担忧的小眼神,白馨故作轻松地笑着说。
    她其实说得也是实话。
    从前的苦难都过去了,她现在走在外头,谁见了不得恭恭敬敬地叫她一声“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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