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再把我教你的轻功要诀背一遍,不要忘了。”和尚又说。
孩子一字不差地背完了,问他:“舅爷爷,练好这个能让我像你一样杀那么多人吗?”
“不能,”和尚摇头道:“不过能让你遇到坏人的时候跑的够快,也算是个防身之术。”
“舅爷爷……”
“好啦,不要说啦,舅爷爷要走啦!”和尚不耐烦地挠了挠秃头道:“不能让她看见我这副样子。”
夜半。
楚腰馆的软玉姑娘喝得有些醉了,找个借口从酒桌上逃出来到后门透气。
“这帮王八蛋就知道把老娘往死里灌,”软玉边走边抱怨道:“一群绝后挨囚攮的!”
后门关着,一个姑娘和一个恩客正倚在那里说话,见阮玉来了招呼一声就走开了。
软玉一把扯开门,被夜里的清风扑个满怀,人顿时清醒了几分。
刚说一句“好凉快”,就见个孩子坐在台阶上,身上的衣裳松垮垮,小脸脏兮兮的,一双大眼睛黝黑晶亮,见了人也不怕生。
“你是谁家孩子?怎么跑到这里来了?你爹娘呢?”软玉问那孩子。
“你是老相好吗?”孩子站起身问软玉:“舅爷爷让我把这个交给你。”
说着递上了那封信。
片刻后——
“姹儿姨——”软玉唱琵琶的嗓子声如裂帛,九拐十八折传遍了整座楼:“你的私孩子找上门来啦!”
第1章 信是人间琢玉郎
转眼便是数年春,三月末,落花成阵。
大夏国京城天都各条街道上俱是铺锦堆雪一般,落红的残香带着颓靡之气,伴着袅袅丝竹声,好不令人熏熏。
黄昏时的一霎细雨刚住,落日又穿过不甚厚的阴云自西天倾下万道霞光,把原本就繁华的天都街市映照得更加璀璨辉煌。
这正是倦鸟回巢,行人归家的时候,偏偏鸿蒙大街上人头攒动,挨挨挤挤,像是赶着看什么热闹一般。
细一瞧,街上站的多半是年轻女子,人人脸上或多或少都流露出期盼的神情,还不时窃窃耳语。
临街的春明茶社二楼,靠窗的雅间有两人相对而坐。
北边的那位是个外族打扮的姑娘,生得窈窕丰满,妩媚秾艳,尤其是那双大眼睛,看人的时候火辣大胆,像是从不会害羞一样。
她全身上下凡能装饰的地方都镶戴满了金饰宝石,件件都是珍品。
坐在她对面的是个红衣少年,玉簪束发,蛮带束腰,面相俊俏,举止风流,令人一见难忘。
那位外族少女不时地向窗外张望,妩媚的大眼里带着焦急。
少年则嘴角挂着一抹浅笑,一手擎杯,一手把玩腰间系着的小金龟。
街上原本很嘈杂,忽而就安静下来。
外族少女的半个身子都探出了窗外,激动地大声喊道:“快看!兰台公子来了!”
红衣少年慢悠悠地撑起身向外看了看,只见街心上有一个身着白衣胯下骑着一匹黑马的年轻公子,容色端凝,眉目如画,气度清幽冲淡,硬生生不带一丝烟火气,不禁轻笑道:“美则美矣,可惜冷得要死。”
外族少女听了立刻眉飞色舞道:“就要他冷才好呢!太好上手的容易腻。我早就听说司马家的子弟个个俊秀,司马兰台更是平辈中的这个!”说着竖起拇指比了比,表示赞美。
对于大夏国而言,司马家和高家等同于晋时的王谢两家。
司马兰台名楚,但以字行世,人多称其兰台公子。
今日是他从仙源山学成归来之日,京城中许多人都来瞻仰其风姿,且绝大多数都是女子。
天都人烟阜盛,风气开化,女子逛街不戴面纱,未婚男女在街上交谈也不稀奇。
至于当街看美男,那更是风气使然,再寻常不过了。
鸿蒙街直通云光门,从南进城的人都要走云光门,且司马府就在鸿蒙街东边的百贤巷,所以这段路是司马兰台回家的必经之路。
街上的那些少女们激动万分地看着兰台公子,无一例外地心头鹿撞面色潮红。
美男她们见多了,但像这般的绝色人物当真世间罕有,没见过的人绝不相信会有人生成这样,见过的人都会念念不忘。
两年前司马兰台曾经回过一次京城,那一次就导致观者如堵,可惜有许多人没能赶上,深以为憾事。
被众人注目的司马兰台神色从容疏离,眼眸半垂着,如入无人之境。
因为前不久的那场小雨,他露在素纱蝉翼冠外的几缕发丝略显潮润,白衫垂坠贴服在身上显得身姿更为修削挺拔,衣襟上沾染些许落花飞絮,平添了超逸的林下风姿。
更令少女们神魂颠倒的是,兰台公子洁白若雪的衣裾之下居然是一双赤足。
倒不是他特立独行,而是在城外救人的时候鞋子染了污泥,他天性喜洁,又一时找不到替换的鞋袜,索性就脱了下来。
“快帮我看看,”外族少女抓着红衣少年的手腕急急地说:“一会儿他可就走过去了。”
“隔得有点儿远呐,”红衣少年不紧不慢道:“又看不到正脸。”
外族少女一着急,叽里咕噜的说了几句本族话,又用汉话问:“那怎么办?”
“你丢个茶杯砸他头上,他一抬头我就看清了。”红衣少年坏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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