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林可岑无可无不可地点了点头,虽然表情依旧是毫无表情就是了。
陈尔丁不可抑制地笑了起来,那一刻,不知是不是林可岑的错觉,他总觉得对方的笑容似乎也感染了他,令他下意识地想要牵引着自己的嘴角挑起,只是嘴角太僵硬了,他牵动了下,僵住了……
“你的嘴角怎么了?”陈尔丁担忧的话语传来。
林可岑:……妈的,丢人,不说。
于是他沉默冷静地摇了摇头,同时道:“直接去你家吧,速度,马上要到晚上了。”
陈尔丁想想也是,表情立刻变得认真起来,他点点头,然后道:“好,我带路,你来我家,我家很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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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陈尔丁都有点过分激动。可岑哥同意来他家了,自己的第一步也总算成功了。他无论如何都无法离开可岑哥,因为离开会让他绝望——他现在完全、完全无法离开他。
自从重生以来,他便了解了这一点。他在没有林可岑的世界里只会不断堕落、癫狂,最终成为一个毫无感情、麻木的人。
他知道自己一定是哪里出现了问题,但是他并不想要解药。如果可以,他宁愿自己永远离不开可岑哥。前世离开可岑哥之后他所得到的唯有绝望、痛苦与失落,他以为自己还是喜欢鞠诗晴的,但自从可岑哥逝世之后,他就活得如同行尸走肉。
他知道自己错了,可是他根本没有资格后悔。他永远错失了对方……但老天爷却是送给了他一个大礼,他重生了,他重新遇到了可岑哥,所以,这一次,他绝对不会放手。
心底的阴暗在不断的发酵,即便他的表皮还是那样耀眼,但内里早已不知坏死到哪里去了。但他不愿意让可岑哥看到这样丑陋的他,所以他想要在可岑哥的面前表现得更好,表现出可岑哥曾经喜欢的样子……
但不知道是不是他哪里做错了,自己曾经吸引过可岑哥的打扮并没有起到效果,反而让可岑哥讨厌了……想到这里,陈尔丁就有点委屈,但他并没有放弃,第二天他就将自己的全身衣着给换了个样——前世的可岑哥的确没有说过自己喜欢之前那样装扮的他,后来他为了方便穿着最廉价的T恤的时候,可岑哥也依旧爱他!
所以,这不是可岑哥爱上他的理由!
但到底是什么呢?陈尔丁想了半宿,依旧没有想到,最终只能先走一步算一步——但不管如何,他一定要得到可岑哥,绝对要。
林可岑还不知道自己在对方的眼中就是一大块令人垂涎欲滴的肉,只是目不斜视的开车。现在街道上的情况实在过于萧条、破败,车辆横七竖八,一点也不好行驶。
而他的小破车,可真的是不适合任何一次的撞击了,任何一次,都能够令它直接报废。
但偏偏,事与愿违。
“砰”地一声,后轮胎就直接爆了。
而此时,离陈尔丁的家还有30公里,如果丢弃车辆直接步行,可能也需要两个小时左右才能回到陈尔丁的家。
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从对方的脸上看到了前所未有的尴尬与严肃。
而时间,是下午五点四十五分,两人都饥肠辘辘,还未充饥,手中没有任何防身的武器……但夜晚却即将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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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丧尸特性的便签:
丧尸会在夜晚开始行动,随着丧尸的觉醒,丧尸能够活动的时间将越来越长,终有一日,他们同样能够在日间行走。
第13章
沉默之后,陈尔丁终于开口了。“现在我们怎么办?”
对于目前的这种情况,林可岑也是不曾预想过,他无奈地下了车,去后轮胎处瞧了瞧情况。很快,陈尔丁也随之下了车,他双手插兜地站在那头,静静地打量着目前的情况——显然情况不尽人意。
“修不好么?”陈尔丁蹙紧了眉头,他没有修车的经验,以前在末世,都是林可岑做这些事情的,而他……说好听点,就是个打杂的,说难听点,他啥也不干。
回忆着这些非常羞耻的过往,陈尔丁尴尬地干咳了一下。对方并不回答他。
检查了一下后轮胎的情况,林可岑站了起来,手上已经粘上了油腻腻的机油以及黑漆漆的东西。陈尔丁微微皱了下眉,伸手从自己的口袋中找到了纸巾,微微抬了下下巴。“擦一下吧。”
“不用了,等会还要换轮胎,总要脏的。”林可岑拒绝了他的好意,然后又道,“但换轮胎或许需要一段时间,具体时间不太清楚。但能够确定,我们是没有办法在丧尸苏醒前到达你家了。”
听闻这件事,陈尔丁也有点担心,“那怎么办?或许我们可以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稍作休息一晚?”
对方的提议也有可行性,不过林可岑最终还是做下了结论。“先回我家,从这里转回我家只需要15公里,开车绰绰有余。”
对此,陈尔丁怎么可能拒绝,不得不说他甚至有点心动。毕竟就连前世他都不曾有过在林可岑家做客的机会,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丧尸潮已经爆发,在此之前他们已经各自浴血奋战了许久……
或许这就是如今的林可岑与之后的可岑哥不同的原因吧,毕竟要变成那般理智强大的人,是需要时间的沉淀与经历加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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