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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惠更斯的一番侃侃而谈,吴钟峦等人表面是点头附和,可心中却满是不屑。在他们看来荷兰政府对外软弱、对内又治国无方,还大言不惭地宣称拥有最完备的金融系统,实在是可笑。反观英国虽战乱初定,但拥有克伦威尔那样的“明君”,重拾朝纲只是时间问题。不过,现场也有与惠更斯观念相仿的人。那就是正使龚紫轩大人。
    出身香江商会的龚紫轩可谓是看着中华帝国金融系统逐步形成的元老级人物。他十分清楚中华帝国其实与英国一样,都是凭借政府信用维持金融系统的。准确的说是靠弘武女皇陛下的个人威信。当然,他本人并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好。但在他出发来欧洲之前,女皇却曾极其严肃地嘱咐过他,要他认真考察欧洲的金融体系。尤其要注意欧洲的民商法。有了女皇的这番吩咐,龚紫轩自然是对欧洲各国特别是荷兰的金融体系多加了几分心思。而他本人亦在对荷兰考察中得出了许多心得。却见此时的龚紫轩颇有感触的点头应和道:“不错,有道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本土时女皇陛下就曾不止一次向我强调过法律对金融的重要性。荷兰不仅拥有完善的金融法规。这一点确实值得我们学习啊。”
    “贵国的女皇陛下能有这样的想法真是才识过人呢。”惠更斯吃惊的赞叹道。早先他只是听说这位东方的传奇女皇打败了北方的蛮族建立了庞大的中华帝国。后来又从杨绍清那里得知,这位女皇不仅善战,而且博学。正是她带领中国的学者研究出了众多惊人发现。此刻龚紫轩口中的中华女皇俨然又成了一个精通金融商务的专家。惠更斯不相信世界上能有如此全才之人。可众人的口述以及现实又让他不得不相信这一切。
    “嗯,女皇陛下对民商法的构建十分重视。而我中华法系历来重刑法,民商之法却极为薄弱。民商法的根基在民间。但中原历朝官府立法均以征收、惩罚为重。当然不可能制定出旨在为民服务的律法。由此可见,我中华要完善民商法确实还要多借鉴他人的经验啊。”龚紫轩一脸正色的点头道。千年以来限制商业一直以来都是中国士大夫与皇帝之间的共识。中国的商业法律大多是由民间帮派的帮规行规进行补充的,即所谓的“非法之法”。自前明隆武朝起,现任的弘武女皇便着人整理散落在民间的这些“非法之法”,以求编撰一部完整的民商法。然而,这些帮规行规毕竟带有“江湖气息”,相关的案件判例又太过零散,许多都前后矛盾。无论是孙露,还是龚紫轩等大臣都深切的意识到,中华朝的民商法极需一个完整而又严谨的骨架来支撑。此刻,放眼世界,荷兰的民商法无疑是个最佳的参考选择。
    “龚,你说的很对。事实上,荷兰在民商法上的成就不是一蹴而就的。在荷兰上流社会三分之一的男子都进过大学。而他们最感兴趣的学科就是法学。研究法学不但对商人有直接的使用价值,也具有唤醒对政治哲学和伦理学兴趣的巨大潜能。说起来,在荷兰一流的学生念商学,二流的学生研究科学,三流的学生读神学。”惠更斯半打趣的说道。正如他所言,作为一个商业社会需要有文化的、有丰富思维能力的人发挥作用。虽然这些人的技能最初可能只是为了职业性的目的而习得。但这些看似狭隘的目的却拓宽了知识和文化的前景。
    龚紫轩与惠更斯的对话在杨绍清听来却是极有道理。一个国家的风俗习性决定了该国在学术研究方面的倾向。在他看来,荷兰重商,故而研究法学的学者较多,英国重武,因而欧洲著名的自然科学家多出身英国。那中华呢?显然,正如龚紫轩所言中国的学者更偏向哲学、文学、神学。若不是孙露这些年的努力,加上甲申之变让中原尚武风气再起。可能此刻的中华大地上的士子们依旧还沉浸在瑰丽的藻词中难以自拔。当这些外来的因素都不能撼动释、道、儒在中国的学术界的地位。现在儒学还是中华帝国最主流的学术。当然,杨绍清并不是单纯的认为帝国就该放弃儒学。他只是隐约觉得这种学术界的文、理偏科,最终会影响到整个中华帝国日后的发展。想到这些,杨绍清更加觉得自己这次来欧洲绝对是值得的。却见他向龚紫轩等人,欣然颔首道:“惠更斯教授、龚大人,你们二人说真是太好了。我中华文明虽博大精深,但也需要采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以我等此次在欧洲游历的经验和聘请的人才,回到中原后,我一定要奏明女皇陛下,效仿荷兰的莱顿大学、英国的牛津大学,也在南京建立一座综合性的大学。这样便能一扫我中华学术文、理偏科的弊病。”
    眼见杨绍清一脸壮志凌云的模样,龚紫轩并不怀疑金陵大学的建立。但他却对杨绍清立志靠一座大学改变中原重文轻理的传统抱有保留意见。在他看来许多事情不是说改变就能轻易改变的。于是他当下便以一种玩世不恭的口吻提醒道:“嘿,那倒好。像我这种乡试屡试不中的朽木总算有了出路。谁叫在中原历来都是一流的才俊读圣贤,二流的士子研杂学,三流的‘朽木’才从商啊。”
    龚紫轩的一番自嘲,立即引来了众人一阵哄笑。但那自嘲中的苦涩似乎并没有给杨绍清造成多大的影响。建立东方第一大学的设想让他的心中充满了憧憬。而与此同时,远在地球另一端的中华帝国,两座带有专业性质的学院亦在帝都南京正式开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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