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鱼忙道:“我可以买啊!”说完便觉得不对,她们这次出来其实钱带得也不多,最大的一锭金子刚才已放在那什么天王的案几上了……娘子这是给个巴掌又给颗枣,效果当然不错,但她们也愈发穷了。
想到这里,她不由叹了口气,正要开口,前头的竹林里却是一阵摇动,有人突然冲了出来,拦在了两人马前。那人身形极高,往那里一站,就如黑塔一般。小鱼唬了一跳,正要挥刀指向来人,却听他声调古怪地叫了一声:“救、救命!”
就见拦路的是个瘦高的汉子,皮肤黝黑,高鼻深目,竟是个胡人,也难怪腔调如此奇异。他的打扮原本大概原本还算体面,一袭交领绫袍看得出质地甚是精良,只是此时衣服上满是灰尘,还破了好几个口子,头发散乱,脸颊青肿,看着实在有些凄惨。
小鱼收刀回鞘,皱眉道:“你这胡子,为何拦我们的马?”
那胡人神色惊惶地往竹林里看了一眼,结结巴巴道:“我是来长安做生意的,在路边吃了碗肉,睁开眼睛就到这里了。他们拿走了我们的钱和货物,还说要卖了我们。刚才他们那边突然乱了,没人管我们,我们就跑出来了,求求你,救救我们,我们不想挨打,我们不想被卖掉!”
他的声调七扭八拐,好在事情倒说得甚是清楚,凌云一听便明白了——当初在岔路口的竹棚里,十八罗汉也说要拿他们去换赎金。这胡人穿得贵气,自然被当成了肥羊。这事论理她们不该多管,但司竹园的人抢钱也就罢了,如今居然还要把人卖掉,这却着实有些过了。
凌云想了想便道:“小鱼,你上我的马,咱们带他走!”
小鱼“哼”了一声,上下打量了那胡人几眼:“你这模样,有什么好卖的!”
那胡人呆呆的也不知是否听明白了,不过瞧见小鱼已跳到了凌云的马上,脸上顿时露出了欢喜的笑容,冲着两人连连鞠躬,随即转身向竹林里叫道:“主人,出来吧。”
凌云和小鱼都有些意外,这胡人居然只是个下人?但见竹林之中,一个白色的身影微微闪动,果然有人快步走了出来。待得他走出林子,抬头看了过来,凌云和小鱼不由都呆了一下。
这个人,居然能长成这样?
其实他的状态比之前那胡人也强不了太多,身上一袭交领白袍已颇有污损,面上虽未带伤,却有掩饰不住的疲倦憔悴,头发并不齐整,嘴唇也有些干裂,然而凌云一眼看过去,心里却只有一个念头:这是自己见过的,最好看的人。
她自然不是没见过美人,母亲窦氏风华绝代,南阳公主娇美无双,玄霸和窦师纶也各有风采,但他们之中,没有人能像眼前这个狼狈的男子一样,压根不用什么气度风韵打扮来锦上添花,只要让人瞧见他如玉的容长面孔,如画的浓黑眉目,就会目为之炫,神为之夺!
这白袍男子自然也瞧见了凌云,伸手抚胸,欠身行礼:“多谢两位救命之恩。”发音竟然颇为标准,声音更是低沉动听。再抬头时,他的脸上已带上了微笑,眸子里更是光芒闪动。
凌云几乎下意识地移开了视线,耳中就听小鱼深深地叹了口气:“我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卖掉他了!他长成这样,指定能卖出个大价钱!”
这句话仿佛打破了某个微妙的魔咒,凌云差点笑了出来,那白袍男子的笑容却有些僵住了。
那高个胡人倒是没大留意小鱼的话,恭恭敬敬把白袍男子扶上了小鱼的马,躬身道:“主人,咱们得快点离开这里!”说完伸手一拍马臀,马顿时跑了起来,他自己则撒腿跟了上去。
凌云也只能催马跟上。两匹马跑得并不算慢,那瘦高的胡人却一直跟在后头,看去跑得竟然并不十分吃力。凌云不由回头看了好几眼,连小鱼都啧啧称奇:这种事她自然也能做到,但那是靠轻功和步法,不像这胡人纯粹是身高腿长,体力过人,跑起来倒像他自己就是一匹马。
大约看到凌云和小鱼都回头看了几次,白袍男子解释道:“两位不必担忧,阿祖平日跑惯了,寻常的马都甩不下他。”说着又看了凌云骑的飒露紫一眼,叹道:“不过两位所骑的这匹马若是跑起来,他是无论如何也追不上的。”
小鱼听他谈吐颇为文雅,不由奇道:“你是哪里来的?怎么长安话说得这么好?”
那白袍男子含笑答道:“在下来自何国,不过家中有长辈就是长安人。”
小鱼恍然点头:“难怪你生得也有些像汉人,若不是这身衣袍,还有行礼的模样,说是长安人也没人会疑心。你来长安多久了?是来做什么生意的?”
白袍男子轻轻叹了口气:“我们来长安已有半个多月,带的货物和金子都被竹林里的强盗抢走了,好在长安城里还剩了几匹马,不过他们都说,这样的马如今长安城里已没人能买,也没人敢买,最好等到大隋的皇帝打完仗回洛阳再说,我实在等不及,他们就让我带着马去辽东去涿郡,说大隋能买下这些马的人,如今都在那边。我本来已办好过所,准备到那边去,没想到却把路费都丢了。”
凌云心里不由一动,小鱼也轻轻戳了戳她,两人相视一眼,还是凌云开口问道:“那你怎么会来这边?”
白袍男子道:“我家那位长辈认识一位李公,让我转交一封书信给他。我也是打听了好久才知道他在鄠县隐居,前日便过来送了信,听李公说到这边有段山路风景甚是秀美,准备过来看看,没想到在路边一个竹棚吃了碗馄饨,然后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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