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去呗,您长得漂亮又显得年轻,要是不介绍啊,人家一准儿以为你是我大姐呢。”白芙美抱着崔明月的胳膊撒娇。
高付俊的美貌完全继承了崔明月和高如山身上所有的优点,而崔明月又是继承了方小兰和那位没见过面的姥爷所有的优点,所以说白芙美的马屁拍的绝对是真心实意的。
至少高如山配崔明月……光颜值来说,绝对是高攀了,哪怕他本人单独看,也是个挺精神的中年帅哥。
“那成,只要你不嫌弃就行。”
崔明月虽然长得柔弱,但性格却是爽快的,既然儿媳妇邀请了,那就去。
到了周末那天一大早,高付俊就被周淑贤给喊了起来,天没亮就去西三胡同去了,白芙美一觉睡到七点半,坐在床上还迷糊了半天。
她肚子大了,早起肚子里的孩子跟翻跟头似的,直踹的她喘不过气来。
秋华进来扶着她起来,给她穿上袜子鞋子才又出去了,这是早上高付俊特意关照的,毕竟平日里,这穿袜子的活,都是属于高付俊的。
收拾妥当,又喝了崔明月的爱心婆婆海鲜粥,暖融融的婆媳两个人手挽着手去了百货商场。
小陈已经等了会儿了,身边跟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
她看见白芙美过来,连忙小跑过去。
“小陈,不好意思我们来晚了,你等很久了吧。”白芙美见小陈都在等着了,连忙道歉。
“没有没有,我也刚到。”
说着,牵着小姑娘的手给介绍:“这是我表妹,我舅家的孩子,放了寒假过来玩几天,叫芳芳。”
“这是我婆婆。”
白芙美也跟着介绍崔明月。
小陈一听这介绍,顿时吓了一跳,这是直接多了个长辈啊,不过……
“你婆婆看着可真年轻。”
一阵有些混乱的互相介绍后,小陈拉着白芙美咬耳朵。
“看我家俊俊哥那张脸,就知道我婆婆绝对差不了了,小同志,你这思想准备做的不够深刻啊。”
小陈:“……”
谁能想到你逛个街还带着婆婆的啊!
作者有话说:
包子快出炉了,叫个什么名字好呢?
第141章 阿公
崔明月是在京城长到了十岁才被父亲带着逃往港城, 结果在临上船的时候,被父亲抛弃了。
所以,她对京城是有记忆的。
记忆里, 京城虽然是首都,却也是破败的,是萧条的。
那些曾经的王府大院,被侵占,被掠夺, 被破坏, 辉煌毁于战火,化为灰烬。
从小到大, 唯一一次出门,便是逃亡, 犹记得她坐在车里,母亲紧紧的搂着她, 大妈周氏依旧跟个不动菩萨似的, 在旁边捻着佛珠, 三姨娘张凤霞牵着弟弟,嘴里叽叽喳喳的讨好着正在闭目养神的父亲。
那时候从未想过自己母女二人会被抛弃, 心里想着的,只有到了港城后怎么活, 大姐和二姐手拉着手商量着,到了港城后要上女子中学,要学外语,她其实也是期盼着的, 可谁也没想到, 这份没有说出口的期盼, 再也没有了实现的机会。
“妈,你看这个手套怎么样?”
耳边传来儿媳妇的声音,崔明月收回思绪看过去,就看见白芙美手里捏着一双羊皮手套,正对着自己招手。
“这手套可真漂亮,妈你试试看。”
等崔明月走了过去,就被白芙美拉着手试戴:“颜色也好看,浅咖啡色的,手背上还有两个装饰毛球。”
白芙美给崔明月戴上后,忍不住赞叹:“哎呀,戴这手套得穿呢子大衣才好呢。”
“可不是嘛,真好看。”小陈也在旁边眼睛放光,心里蠢蠢欲动,只是看到价钱后,忍不住心里一颤。
太贵了。
一双手套要十好几块呢。
“确实还不错。”崔明月摸摸手套,然后脱下来给白芙美戴上:“鹏城那边热,用不到羊皮手套,倒是你,天天上班,我给你买。”
“不用啦妈,你戴着吧,最近你不是天天和秋华一块儿去市场么,你在京城待不惯,不好好保护手容易有冻疮,你先戴着,等以后回了鹏城再给我戴就是了。”白芙美笑笑,又把手套给崔明月戴上了,然后扭头跟售货员说:“同志,开票了。”
售货员的态度还行,笑呵呵的就给她们开了票,让她们去付钱了。
白芙美按着票去付了账,转头又拉着她们去了卖衣服的柜台。
崔明月手上带着羊皮手套,时不时的摸摸,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显然,儿媳妇这份礼物送的她心情很好,另一边,白芙美帮着小陈参谋着买衣服。
小陈的表妹也在旁边帮着选。
“那个红格子布的不丑。”小表妹指着挂在上面的棉袄。
白芙美看了眼,只觉得花色虽然不丑,但是那版型真的是惨不忍睹,直上直下的,一点女孩子的曲线都看不出来,虽然没有试穿,但是看的出来,上身效果应该是挺一般的。
但是小陈很喜欢。
在这一堆朴素的色彩中,这一抹鲜红着实亮眼,当然,价格也着实昂贵,要二十五块钱。
小陈很是肉疼的把衣服买了下来,又去配了一条裤子一双鞋,这一来一去的,身上的衣服加起来能有八十多,相当于小陈一个半月的工资,心疼的她直倒抽气,可为了过年的相亲,还是咬咬牙买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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