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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头儿笑呵呵把弓弦递过去,“来,拉一把试试。”
    果果扭头看廖初,见他点头,这才学着宋大爷的动作,轻轻拉了一下。
    “吱~”
    不能说尖锐,只能说非常刺耳。
    但果果很兴奋。
    “响啦!”
    李老头儿一边使劲擦着自己的唢呐,一边嘟囔:“有我这个响?”
    廖初捏着从他身上获取的亮黄色果实,口水哗哗直流。
    太酸了,真的。
    陈年老醋都难比。
    宋大爷就笑,“嗯,这孩子有天分,以后跟着爷爷学吧!”
    廖初问果果,“真喜欢?”
    小姑娘拼命点头,眼睛里都闪着光,“好听的。”
    廖初是真没从刚才那锯木头一样的动静里听出悦耳来。
    不过难得小朋友喜欢,培养下业余爱好也不错。
    “那就麻烦您了,”他对宋大爷说,“不知怎么收费?”
    “什么钱不钱的!”老头儿大手一挥,“就教孩子玩儿的事儿,我自己闲着也是闲着。”
    见廖初坚持,宋大爷嘿嘿一笑,朝不断散发致命香气的后厨努了努嘴。
    “要不你把那东西给我点。”
    真香啊,没命的香。
    廖初朝他竖了个大拇指,“您老识货。”
    那是他做的叉烧。
    两种,一种炖煮的,肉质细腻肥美多汁,可以做叉烧包;
    另一种则是炉烤的,外皮酥脆,肉质紧实,空口吃或做菜都是最好的。
    里面他足足加了三种感情果:
    橙红色的酸甜,海蓝色的海盐,以及曾经某个人的半生漂泊,绝对回味无穷。
    第14章 叉烧包
    万恶的周一!
    刚睁开眼,胡顺脑海中就蹦出这么一句话。
    他在半梦半醒间洗漱完毕,换好衣服后拖着沉重的脚步出门。
    太阳刚刚升起,夜间的凉爽尚未散去,路边小树林里的鸟儿叽叽喳喳叫着。
    但胡顺却没有半点欣赏的意思。
    他受总部派遣来清江市任职三年,如果没有意外,熬完这三年回去就是升职加薪。
    他是个敬业的人,原本对这种离家千里出来工作的安排,没有任何怨言。
    可真正到了这边生活一段时间之后才意识到自己的天真。
    过去的一年多,他陆陆续续克服了生活习俗,语言以及地理环境上的差异,但唯独有一点无法适应:
    没有早茶!
    清江市没有早茶!
    如果说正常人身体里流淌的是血,那么大部分粤省人身体内肆虐的就是早茶!
    没有早茶的人生和咸鱼有什么分别!
    之前他也曾经在本市和临市搜索茶餐厅,奈何每每都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
    为了更好地适应本地市场,那些餐厅大多对口味进行了改良……
    有种中国人在美国唐人街吃中餐的憋屈。
    民以食为天,可见中国人从骨子里对于一日三餐的看重。
    胡顺也从网上采购过冷冻早点,奈何二次加热后口感大打折扣,总是治标不治本。
    再这么下去……
    “嗯?!”
    胡顺突然抬头,死死盯着右手边的一条街道。
    就在刚才,从那边刮过来的风中,竟然带着熟悉的叉烧味!
    甜丝丝咸津津,好似身材稍显丰腴的靓女,温柔而缠绵,甜蜜却不过分。
    等胡顺回过神来,就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一家餐馆门口。
    很干净清爽的店面,明亮宽敞,带着股北方城市特有的板正。
    而那浓郁的叉烧香,正是从这边里传出来。
    胡顺忍不住又深深吸了一口气,有那么一瞬间,几乎感动地落泪。
    就是这个味道!
    令他魂牵梦萦的味道!
    已经几乎绝望的胡顺重新燃起一点名为希望的火苗,鼓足勇气走进去,“老板,你家……”
    声音戛然而止。
    他看见了什么!
    正宗的,咧开三瓣嘴的叉烧包!
    赢了,光这个造型就赢了!
    啊,那晶莹的面皮底下透出来一抹诱人的粉红,是虾饺!
    旁边一个小姑娘捏着一只小猪造型的包子,轻轻一掰,里面便流出融沙般的嫩黄色馅料。
    空气中香甜的叉烧肉味道里立刻又多了一抹浓郁的奶香。
    是奶黄包!
    胡顺深吸一口气,对柜台后面年轻的老板说:“一笼,每种请给我一笼。”
    周一?
    呵!
    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能阻拦我吃早茶!
    早点上桌的瞬间,胡顺就觉得自己仿佛又完整了。
    一笼四个叉烧包,小孩拳头大小,雪白丰满的面团逐渐向上收拢,然后又在顶端裂开三瓣,微微露出里面一点红褐色的叉烧馅儿。
    咸甜的味道随着热气幽幽散发,活了似的往胡顺鼻子里钻。
    他定了定神,拿起一只掰开,露出内部细腻湿润的肉馅。
    微微带着点汤汁的面皮入口绵软,叉烧肉香而不浓,肥而不腻,瘦而不柴……
    端的是正宗上好蜜汁叉烧。
    胡顺以前曾无数次幻想过重新吃到乡味的情景,他以为自己会欢喜若狂,但当这一刻真正到来,竟出奇平静。
    他一口接一口地吃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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