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肉夹馍是那种新鲜的肉做的,不像是腌制许久的碎肉,味道特别好,宋訾觉得,这是今天他吃到的最好吃的东西。
“夏天吃这个有点热,不过味道好,上头。要是配上一碗酒,那味道就更妙了。”他们要轮值,是不敢沾一点酒的。事实上,进入了审刑司之后,许多人都把酒给解了,只有到了休沐的日子,才敢小酌一杯,解解馋。
“喝酒误事。”宋訾现在身体的酒量还行,主要是天生酒量还行,再加上亲爹有意培养,不至于三杯倒。
毕竟他是男子,当初宋明成很想儿子入仕,平日里绝对不能做个醉醺醺的酒鬼,可还是得稍微培养一点酒量,免得聚会中招,一点黄汤下肚,轻飘飘就着了人家的道。
但平日里,宋訾是滴酒不沾的,准确的说,他对酒、烟、嫖、赌几乎所有对身体有害的东西,那都是丁点不肯碰。书里的原主太短命了,他现在才十八,还没活够呢。
吃饱喝足,宋訾又得重复枯燥无味的巡逻。这一次他巡逻的地盘还真的变了,范围缩小了很多,只有之前的三分之一大。巧合的是,这个范围里,就有住着阿言的小院,准确的说,他新的巡逻范围,绕着小院外围那一亩三分地转。
“北门和西门都加派了人手,城墙上什么狗洞破损的地方,也都堵上了,你今夜悠着点就行,要是困倦,就找个地方先歇一歇,不用强撑。”
凌夷努力的挤出一个笑脸,试图做一个温柔体贴的好上司。他什么信息都不能透露,能说的能做的,也就到这里了,他只能在心中祈祷宋訾能够胆子大一点,不然陛下喜怒无常的性格,实在是让人难以消受。
范围缩小了,宋訾用往常一样的时间,绕着小院足足走了十遍,十遍之后,周围静悄悄的,视野范围里一个宫人都没有。
今天是他们两个分开的第二天了,但是真要算起来的话,其实是一天半多一点,还不满四十八小时。
就像是近乡情更怯的游子一样,明明亮着灯的小院就在咫尺的距离,宋訾却犹豫着,徘徊着,迟迟没有进这座给他带来无数温情和爱意的小屋。
夜色茫茫,天公不作美的下起雨来。凌夷先前说过的话在宋訾的脑海中响起,要是累了的话,可以歇一歇。这么大的雨,他找个地方躲躲雨总行吧。
这一片宫殿楼宇之中,没有比阿言所在的小院更适合他歇歇脚的地方了。
宋訾到了门前,抬起手,轻轻敲响了院门:“阿言,你睡了吗?”这么晚了,阿言应该是睡了的。
谁料他手才敲了第一声,门吱呀一声就开了。阿言撑着一把天青色的油纸伞,墨发青衣,静静的看着他。若是阿言在屋内,听到动静出来也需要时间,更别说是带上一把伞。
只是一声就见到了阿言,若非心有灵犀,只能说明,阿言可能早就通过门缝,发现了来回巡逻的他,今夜他巡逻,而阿言却在门的另外一边,静悄悄的等了他许久。
宋訾在胸腔咚咚跳动着的鲜活心脏,好像被什么柔软的东西猛烈的撞了一下。
阿言看了他一会,把伞举过了他的头顶:“这么大的雨,你身上都淋湿了,就算是夏天,雨水脏,淋了一样会生病的,还是先进来,洗个澡,换身衣服吧。”
夏日里的雨,淋了一样是要生病的。这话,还是宋訾曾经和阿言说的。
“我个子高,我来撑吧。”宋訾接过阿言手里的伞,把伞撑的高高的,雨伞不是很大,他默默不说话,只是撑着伞的手一歪,伞面的方向大半就歪到了阿言那一边,而他自己大半身体都暴露在伞外。
横竖他都淋了雨,衣服也打湿了,多淋一点问题不大,倒是阿言,身上衣服干干净净的,乌黑靓丽的头发浓密又顺滑,漂亮得都能去做洗发水的广告。弄脏了头发,到时候还得两个人一起洗,白白耽搁了休息的时间。
他提了木桶,混合了热水和井水,在靠近天井的地方洗了澡。这么热的天,再干净的脚,捂在那种长长的黑靴子里捂几个时辰,都硬生生的给捂臭了。宋訾特地泡了一会,还打了几遍香皂,穿在小院常备的木屐上,他低头动了动看上去还是白白嫩嫩的脚丫子,感觉自己应该能出去见人了。
“你怎么洗这么久?”
阿言的声音冷不丁出现在宋訾耳边,把他吓了一跳。可能是因为沐浴花的时间长了一点,阿言不放心,直接进来看了他。
宋訾注意到阿言手上还捧着一套竹青色的丝绸睡袍,看款式和他身上那套天青色十分相似。
他衣服还没穿呢!宋訾下意识捂住下身部位,立马从耳朵红到脸颊,阿言轻笑一声:“行了,又不是没看过。”
年轻的小郎君就是面皮薄,该做的都做了无数次,竟然还能为这种事情脸红,真是纯洁可爱。
“麻烦阿言了。”宋訾用毛巾包裹住湿漉漉的头发,双手一伸,顺顺利利的穿好丝滑宽松的睡袍。
“这衣服今日是干不了了,你换身备用的去吧。”
阿言弯下腰,低头去碰宋訾换下来的脏衣服。
宋訾出声制止:“你放在那就好了,我自己会洗的。”
阿言却从衣服当中,拿出来一个小小的油纸包:“这个是什么?”
啊!看到包得严严实实的油纸,宋訾想起来了,很有些不好意思的说:“是肉夹馍,审刑司的厨子是西北那边来的,这个味道做的很正宗,我今天晚上足足吃了三个呢,想着给你也尝一尝,就多拿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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