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拾前二十几年人生,与他人并无不同,警校毕业后就等进警局,做最普通一位新扎师兄。
随后与普通女仔相识相恋,生儿育女,平淡过完一生。
但老天与他开玩笑,警校还未毕业就被选中做卧底。
整洁办公室中,长官给出的理由是:成绩优异,底细干净,无父无母,生活交际约等于零,私人生活两点一线,连猫狗都不曾养过一只。
薛拾站在办公桌后,身姿挺拔如松,脸上还挂一丝稚气,他在心底赞同:这种人不去卧底天理难容。
于是稀里糊涂去做卧底,去赌场鬼混,偶尔街头恶斗,算不上有多危险,甚至比公司职员还要清闲,不用看上司脸色。
自己估算时间下班,回小屋包扎伤口。
久而久之,连上头都遗忘他。
薛拾带着一身青紫站在小小窗口朝外望,人来人往如蝼蚁。
这样下去也不错。
他没什么欲望,升官发财,泥里摸爬对他来说没什么区别,都是行尸走肉一般过活。
直到那日他在赌场同人搏命,弄坏许秉文的车,他不急不恼,驻足观看,拍手赞他身手不凡。
旁人看来薛拾算是“平步青云”,古惑仔摇身一变,成新晋大佬的保镖。
再后来他跟钟意。
墓园初见,一见钟情的戏码竟然发生在他身上。
她着风衣,长发微卷,面容冷傲。
他朝她与许秉文跑过去,心跳随着动作快到爆,他读书不多,讲不出什么华丽词藻。
只觉得她微笑时让人想起夕阳浸入波光粼粼的海面,皱眉时就连眉头的弧度都那样恰到好处。
没有一处不完美。
就连,就连嗔怪都像打水漂时扔出的石子,在心口弹跳。
动心惊魄就在那一秒,他第一次生出欲望,他自己都不敢信。
钟意在她自己都未察觉到的瞬间对他吹响进攻号角。
这只是沦陷的开始。
新扎师兄在情场上也是菜鸟一枚,当钟意含着未燃的香烟,垫脚朝他靠近。
烟头相触,呼吸可闻,气氛暧昧。
钟意用眼神向他示意,看吧,不需要打火机。
薛拾丢盔弃甲,落荒而逃。
若是从前有人同他讲,有人抽烟靓到爆,他肯定会丢白眼过去。
吸烟还分什么姿态高贵?
但钟意站在那,食指夹着烟,同电视里的港姐不相上下,不,远胜。
随后放任欲望茁壮,日夜期待。
无数次看她与文哥并肩而立,好一对璧人,他面无表情扮冷酷,心中妒嫉如天河之水,铺天盖地。
唾弃自己,但还是忍不住。
喜欢一个人,“喜欢”的过程已经是享受,心动,欢愉,望眼欲穿,她对我好一点就可以了——这种“折磨”有快感。
哪有一生一世?
薛拾在惴惴不安中沉沦,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会落下,他虔诚祈祷,慢一点吧,慢一点。
——————————————————
“喜欢一个人,喜欢的过程已经是享受……哪有一生一世?”出自李碧华《
钥匙》有改动。
十点还有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