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那个超昂天使书友,昨天弄错的部分我已经改好了,抱歉给你添了麻烦,需要重看一次,不过若是你只看盗那个版,请去,其他网站上如何更新,更新完了管不管对错,我是没法操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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闷哼与女侍的尖叫,金属的摩擦和破碎木头的噼啪声回荡在小小的店面中,然后,一切都像是被掐断了一般安静下来。
突然地变化,让聚在吧台那边的几个人一惊,齐齐将手按在武器上,不过互相对视了一眼之后,他们却又全都选择了不做妄动……作为老练的佣兵,这些人显然很清楚,一个能够无声无息的将他们的同伴撂倒的家伙,拥有多少斤两,虽然他们的人数占优,但对付一个法师也未必就能讨好,更何况若是在这城中闹出人命,显然不是他们想要的结果。
“精彩的手段。”
几声响亮的击掌声里,爱德华微微挑起眉头,有点出乎意料的,出声的是坐在店面内部的那个‘流氓头子’,他站起身,高高的身量让他看上去几乎顶到了酒店墙角处低矮的房梁,语声里他两步就已经来到了爱德华身边的桌子旁边,洪亮的大笑:“哈哈哈,对不起,两位法师先生,为表示歉意,这顿饭就算我的……那么,两位都是冒险者吗?”
爱德华没有开口,仍旧将目光落在菜单上,说实话他没有心思理会这些明显是想要搭话的家伙。对于这种货色,猎人再熟悉不过了,给他们一些深刻的教训之后他们自然会知难而退……至于说他们的搭话,无非就是推销自己,或者是招揽别人。
好吧,心灵术士有些疏忽了身边的小少爷有没有没有这种见地,因此犹豫一下,福兰特开口回答,“是的,我们……我们是冒险者。”
“那就先让我跟这两位谈谈。”高大的地痞男摸了摸上唇青嘘嘘的胡茬。拉开一张椅子坐下。“我叫史达林,不过大家都称我为红镰刀,我是镰刀与锤头佣兵团的副团长,嗯,首先,我为我的手下刚才的无礼表示道歉,那是出自于我的授意,但请相信我们并无恶意,刚才那样做只是想了解一下你们的实力而已。请问两位怎么称呼?”
这个一脸横肉。气势汹汹的家伙,说起话来倒是条理分明。而且他的通用语虽然有些嘶哑,却也掩不住他对于某些词头汇尾的讲究发音——显然,他还是受过很不错的教育,可能是个贵族的后裔。
“我是……嗯,是那个……”
“……我是贝尔?格里尔斯。你可以叫我格里尔斯,我是一名流浪的学者,在各地寻找美食,至于法术,那不过是我的一点儿业余爱好罢了。所以。请不要用法师来称呼我,我喜欢别人称呼我美食家。”
黑袍中的施法者点了点头,用神秘而平静地语声,压制下同伴糟糕的自我介绍:“哦,这个说话有点结巴的小家伙,是我的学徒,你可以叫他卡路里。”
这种谎话对于老练的猎手来说根本无需思考。当然,这位佣兵头子永远也不会知道,这个名字是属于一个多么伟大的丛林猎人,而两者的关联。仅仅是那位猎人的本名也叫爱德华——爱德华?迈克尔?格里尔斯。
“美食?所谓的吃的东西,无非也就是精致一点儿,加点奶酪和糖之类的东西,抠抠搜搜的,最后还能换出什么花样来?”
红毛先生这个时候似乎后终于从那可怕的眩晕中清醒了一点儿,揉着脑袋哼哼道,这个家伙手腕粗壮,目光锐利,显然对于自己的剑法有些自信,但刚刚的突袭来的太快了,因此他本能地认为自己是碰上了一个早有戒备的对手,心中颇为不服气……
毕竟作为佣兵的经验告诉他,一个没佩戴法师徽章,而且会跑到这种小店中来的家伙,绝不会是一个高等的法师。
心灵术士瞟了瞟这个冒失的家伙,摇了摇头,倒是有些后悔刚刚那一下心灵刺戳为何没有出尽全力。
“只要是能吃的东西,都自有其美味之处,只是你不知道烹饪的方法而已,可怜的家伙,我看你恐怕也就知道肉可以烤着吃吧?撒上点盐是不是就是你那简单的脑袋能够想到的最好的烹饪方法了?算了,跟你这样的野蛮人谈烹饪,简直是侮辱这个词儿。”
“你!”那罩袍兜帽下的面容无法看清,但却似乎能够让人感受到深刻的蔑视,和脑中的余疼痛一起让红毛的愤怒发酵:“好啊,那么美食家阁下,你找到了什么比这些味道更好的东西?巨魔的肉?还是软泥怪?”
“巨魔?嗯,属于灵长类,人科动物……当然,这个你不会明白的,通常来说大家都会觉得巨魔的肉很臭,又很酸,比人类还要酸,而且有人认为这东西的自我恢复能力很强,吃了之后会很快在肚子里长出一个新的巨魔来,其实这都是误解,毕竟巨魔的恢复力不是无限的,而且它要恢复,需要一个核心才行,否则只要把一个巨魔劈开两半就是两个,那么巨魔早就占领了整个位面了。”
居高临下的盯着那个倒霉蛋,黑袍的法师不慌不忙,想也不想就开始口胡。
“所以我的建议是,把巨魔肉用盐腌制之后一点点炙烤成熟。腹部肉味道最鲜美,手臂、小腿适合烧烤,大腿肉适合煎炸煮炒,臂部可以剁碎;巨魔肉营养价值丰富,肉质有嚼劲,没有那么多肥肉,只要烹饪的好,那是跟鸡肉的味道有点像的,嘎嘣脆,蛋白质的含量足有牛肉的六倍。”
“至于说巨魔脑最好的方法是用滚油灼熟,香滑的很。嗯,还有巨魔鞭,这东西大概适合你这样的人,毕竟你看起来就是个,不过前期除菌工作要做好,水煮20个小时后加点作料即可使用;那个味道据说很好。”
黑袍的法师滔滔不绝,似乎根本没注意周遭的佣兵们的脸色:“不过有个内部警告:近期在安塞尔和法恩,有人把人类大脑染色后当做巨魔脑卖出,这种假货的味道就差多了……;巨魔鞭除菌工作请找专业人士进行,切勿盲目食用。不要听信所谓的生吃功效,那可能危及生命和下半生“幸”福哦。”
好吧,这丧心病狂的解读一瞬间就让所有人的脸色都开始向着青白方向变化——除了那些臭名昭著的食人种族,同类相食一向是个禁忌,而人类习惯性的会把与人类外形相似的存在当作自己的亚种,所以即使是巨人或者魔怪这样的东西,对于他们处理方法都是一贯的掩埋,而不是如同其他的怪物一样用来填饱肚皮。
还有……等等,他刚才提到了什么?用人脑替代的味道很糟糕?
于是。整个店面中再一次的鸦雀无声,唯剩下了那个人的喋喋不休:
“好了。那么说到这里,我的餐点就就要一块简单点的烤肉好了……鹿肉,用铁棒将筋络打散,沿着中间划一刀,腿肉厚的地方从中间切开,这样里面的也能很快熟透。作料要粗的海盐,用菜刀一点点压碎,碎成粉末后,然后照着出油的地方一点点撒上去。盐巴化在油里后。嗯,这里有我特制的调料,你拿去涂在烤肉上,用软刷刷遍整块肉……”
这寂静一直到了鹿肉被端上餐桌的时候,才被打破了。
“啊,那么,美食家先生。请原谅,我的部下都是粗俗的佣兵,对于他的冒犯,我向您表达歉意。”自称史达林的大汉摇了摇头。似乎终于从震撼中解脱,开口道:“有些冒昧,不过,我能够知道您到此而来的目的么?”
“嗯,目的?我没什么目的,只是为了品尝美食。所以想要向着罗曼蒂方向进发。大城市的食物和调味总是有各种选择,当然,材料的部分总是要到荒野中才能找到最好的。”
锋利的小刀片下一小块鹿肉,红褐色的色泽就让‘美食家’有些不满地皱了皱眉:“早知道我就亲自动手,这火候还是有些过了,烤肉要不失肉汁,六分熟就已经足够……倒是史达林先生,您不必吞吞吐吐的,有话请直接说好了。”
“是的,是这样,我们……嗯,我们佣兵团接到了一个较大的任务,由本地的领主,那位布莱霍克公爵发布,但人手有些不足,所以如果可以的话,是否能够邀请您加入我们的队伍一段时间?您放心,对于您这样的法师,我们可以优厚的提供酬劳。”
看着那个人优雅活动的下颌,粗壮的佣兵头子不由咽了咽唾沫,有些犹豫要不要邀请这样一个怪物……其实,那肉烤制的还是不错的,尤其是很奢侈的胡椒和肉蔻的味道混合起来,足够刺激人的食欲。不过联系上某人刚刚的发言,这食欲未免就变得有点……
事实上,即使是坐在一旁的某个弟子,也对于盘子里那块喷香的肉块没有半点进食的。
“什么任务?护送粮草和军械?”黑袍里不经意般的话语让佣兵头子猛地抬起头,眼睛里凶光一闪!
“不用那样看着我,这是你告诉我的。”心灵术士不紧不慢的咽下食物:“除了护送之外我想不出有什么任务需要一群刚刚募集起来,毫无默契的人来执行,只有畅通无阻的通路,以及死物的护送,才适合一群乌合之众不是么?佣兵团不可能接触到高级货色,除了粮食军械这种笨重的东西,还能有什么?哦,到了地方还要参战吧大概,或者是侦查的任务?”
“这个,呵呵,没错,格里尔斯先生,您有兴趣么?”大汉掩饰地摸了摸嘴上的胡茬。
在心灵术士回应之前,变成了‘卡路里’的少年扯了扯他的袍角,但他的老师却根本毫不理会,只是淡淡地说句“似乎是不错的差事。”
“爱……不是,那个。贝尔……老师,您到底在想什么,何必要跟这些这些佣兵混在一起?这帮家伙只认得钱,他们说不定会干出什么,而且我们的目的不是……”
这一下,少年贵族不由急躁起来——或者是故地重游,让他产生了某种错觉,认为这位法师有心要帮助他夺回原本的地位……不得不说这愿望太过美好了一点儿,他自己都不大相信,但人似乎就是这样一种生物。当那些微的幻想水泡一般破灭的时候,他仍旧天真地,反射性的想要去挽救。
当然,少年是压低了声音的,不过在这个距离上即使声音多么低微,也不可能瞒住什么人。
“没错,佣兵只认得钱,但你知道吗,就是为了赚取这区区的几个钱。佣兵们可是堵上了性命的,为了赚区区几个钱奔赴战场。为了赚区区几个钱杀人和被杀,虽然没人逼我们这么做,而是我们喜欢如此,在战场上区区几个钱比自己或他人的性命更重要,跟普通人比起来还真是人渣,但那就是他们选择的生活方式。”
名为史达林的大汉冷笑了一声:“这就是是佣兵选择的生存方式,不过,我们也因此勇敢的承担选择的后果……因为兴趣来赚钱,因为兴趣来打仗的吧。那么就为了兴趣战斗直到死去……这才是佣兵。法师阁下,我知道这一行中从来不乏一些追逐腐食的苍蝇,不过,请你不要就此让它们代表了所有的佣兵。”
爱德华点了点头,没想到这个看似粗鲁的家伙还说得出这样一番话,这让他感觉有点意思。
有句老话叫做同行相嫉,或者说同行是冤家。所以作为一个冒险者出身的家伙,实际上爱德华并不看好所谓的佣兵团。
冒险者虽然有一获千金的机会,但所谓的遗迹或者类似的危险地域里面的中危险毕竟太高,而且只能得到些钱财。对于那些想出人头地,求一官半职甚至想要摆脱平民身份的家伙来说,吸引力就很小了,而各个领地的领主,对于优秀人才的吸收向来是不遗余力的。所以,在内地活动的冒险者,若是找不到合适的遗迹之类进行探寻,大部分都会选择加入佣兵团这条道路。
对他们来说幸运的是,在这世界,一个国家的各位领主不管是公爵,侯爵或者特权伯爵之类,只要他有领地,那么就免不了要面对战争……虽然名义上应该效忠国家,互相谨守自己的领地,但实际上,互相之间的摩擦从来就是不会断的,开疆扩土,掠夺人口、资源……这种事情司空见惯。
于是,对领主而言,雇佣佣兵作为战斗的中坚力量是一种绝佳的选择——只需要首期和后期的两次支付就能解决问题,不必再为装备粮饷而头痛,也不用对佣兵的死活负责,不须花时间训练就能派上用场,可以说是很划算的投资。
要知道,自己招募军队的话不仅耗钱耗粮,对战死人员还要进行抚恤,而且参加战斗的都是青壮劳力,一旦出现大量死亡对领地造成的间接损失将会以十年为单位的时间来计算,养育一个成年劳力填补上去得耗费多少钱粮啊。
好吧,正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冒险者们通常是靠不住的,虽然给钱就办事,但却有不少人不守约,所以佣兵的素质向来参差不齐,这也是爱德华缺乏士兵却不愿意雇佣非半精灵佣兵的根本原因。
但现在看来,至少佣兵里还能筛选出一些好用的?
……
片刻之后,两个冒牌的法师,就已经来到了佣兵团的驻地。
这个镰刀锤子佣兵团的人手并不多,只有百多人上下,是最普通的人数规模——
和一般由几个人组成,只相当一个分队的穴熊,也就是冒险者队伍不同,所谓的佣兵团是至少有一个小队规模,由几十人以上组成的战斗团体。当然有些大型的佣兵团甚至会成长到半个多千人队的规模。只是要形成那种规模并不容易,需要长期的战争滋养,所以百多人的规模就是一般的极限了。
不过,素质似乎还算不错。
作为主力的精英,大概有个七八十号吧,装备齐整,其中颇有几件带着微弱光泽的魔法器具,其余的也不乏黑沉沉的混合精金制品,或者是精钢的大盾与全身甲,不过其余的一些,就要差得多了,武装,也不过就是那些传统而粗陋的长矛,长剑与斧头。别说是魔法武器,连像样的板甲或者半身甲之类的防具都没有,大部分也不过弄了一身锁子甲而已。甚至还有的家伙连锁子甲都没有配全,要靠塞着填充物的厚皮外套充数。
但是按照那个副团长的说法,黑鹰公爵对于他们的雇佣价格却不低,基本条件最起码与正规军团相似,而且按照消灭的敌人和战俘的数量还要另外支付奖金。所以不但在战争期间佣兵团员可以领到和一般联队相同职务官兵同等的薪饷,普罗西亚军方还必须供应军粮等补给品。而且每次战役都必须支付相当数量酬金,上缴的战利品也得核算价值后拨给奖金。
也不理会一边鼓着腮帮子的‘弟子’爱德华随意的游荡着,但忽然一个人影吸引了他的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