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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换装
    到了第三天,程风看了看表,凌晨三点!
    这是古代的五更天,估摸着再过会天快亮了,他赶紧包了三十根金铤、十根银铤和十串铜钱悄悄地溜出了县衙内宅。
    他知道金子最贵重,所以专拣这玩意儿拿。
    他也是后来才知道,这三十根金铤重达三百六十两,看着不多,但价值不菲。在北宋末年可换四百多万枚铜钱,约可买五十万斤大米。
    说起有关钱的事,他还发现一件奇怪的事他手里的一串钱都是七百七十枚。
    “一贯钱不应该是一千枚铜钱一串吗?”程风心中有些疑惑。
    后来他问汤隆才知道,北宋后期朝廷规定“悉用七十七为百”,因此宋徽宗时“一贯”不是一千个铜钱,而是七百七十个。
    程风翻出宅邸的院墙,发现街上已有各色早点店在营业,不由感叹宋代商业之发达,宋人之勤劳,生活在这里还真是蛮方便的。
    他径直进到一家馒头店里坐下,店小二立马笑脸相迎“客官,要点什么?我们家馒头品种繁多,有羊肉的、猪肉的、蟹黄的、酸馅儿的。”
    过了这些天的牢狱生活,他也知道这宋人的馒头其实就是后世的包子,便答道“来十个羊肉馒头。”
    “好勒,您还要不要来碗馉饳汤?”
    馉饳汤是什么鬼东西?是羊肉包子的套餐标配吗?
    程风拿不准了,只好含糊不清地点点头,“来一碗吧。”
    过了一会,店小二把羊肉馒头和馉饳汤端过了上来,程风一看,嘿!搞半天原来这馉饳汤就是后世的馄饨汤啊。
    看来宋人的饮食和后人的差别不大,只是叫法不同而已。
    他看着眼前的美食,不由胃口大开,风卷残云般将馒头和汤一扫而光。
    狼吞虎咽地吃完后,他坐在店里饶有兴趣地瞧着街上慢慢多起来的各色行人。
    哈!这就是宋朝啊!
    这束城县不过是个小城,却也是人烟稠密、热闹非凡,能让人真切地感受到一股现代气息、市民气味和繁华气象
    商铺百肆杂陈,招牌幡幌满街,穿着花花绿绿的男男女女来来往往,脸上一派从容和安详。
    看着眼前的繁华景象,程风的思绪飞扬起来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
    这就是中华民族在中世纪创造出的领先世界的文明!称之为巅峰也不为过!
    据说,北宋的城市人口能占总人口的两成,而一直到民国,这个数字才回升至一成!
    可惜啊!十年后,北宋国都被金国攻占,徽钦二帝被俘虏,这等美丽的世界就此毁灭。
    从此汉人就窝窝囊囊地偏安江南,被女真人、蒙古人按在地上反复摩擦,直至崖山之战,赵宋王朝彻底灭亡。
    由此可见,历史的车轮一旦倒退,这倒车一开就是千年啊!这重要的转折点便是十年后的靖康之耻!
    现在自己穿越到北宋末年,将亲眼见到这个历史大崩溃发生,是幸还是不幸?
    一阵感叹过后,有一个不屈的声音在他心中响起自己能不能为祖宗们做点什么?能不能以一己之力改变历史的走向?
    让野蛮少一点,让文明多一点;让黑暗短一点,让光明久一点!
    让这些写汉字、说汉语、穿汉服的华夏子民始终扬眉吐气地立于世界之林!
    想得越多越愤懑、越激动、越焦急!
    渐渐的,一股激愤之气在他胸中激荡!一种历史使命感在他心中滋生!
    让他忍不住想要大吼一声,方能消融历史遗憾带来的心中郁结!
    其实,他都忘了,他现在不过是个逃犯而已!
    兄弟,你想多了!
    他正看得起劲,想得入神,店小二端上一小碟糕点,殷勤地笑道“客官,这是本店赠送您的江米糕,欢迎您以后常来惠顾!”
    这店家也是看人下菜,宋朝疆域太小,没有大规模养羊的草场,有限的草料也拿去喂马了,所以羊肉主要靠进口,价格自然在肉类中最贵。
    一斤羊肉要三百文,这程风一上来就点了十个羊肉馒头,加之衣着华丽,一看就是个有钱的公子哥。
    所以店家有心讨好他,热情地赠送餐后小点心,以期他能成为回头客。
    程风心道“这店家倒是真会做生意。”
    他夹了块江米糕尝了尝,只觉香糯黏滑,十分好吃,就是有些粘牙。
    他吃着江米糕,又坐了半晌,程风看见一挑担卖酒的商贩走了过来,那人身形和自己差不多,心中一动,忙将他招呼过来,笑问道“小哥,你这酒怎么卖?”
    那商贩将担子放了下来,笑嘻嘻地伸出一张手来比划了下,“客官,俺这是上好的大酒,五十文一升。”
    “你这担子酒共有多少?”
    “前后各两斗,共四斗。”
    一斗等于十升,程风盘算了下,这担子酒将近两贯半铜钱,便道“小哥,我给你三贯钱,你连担卖我,如何?”
    一听有这好事,那卖酒的忙不迭地点头,笑道“客官好大方,那敢情好!”
    程风笑眯眯地道“不过,我俩的外衣得换换,我想体验一下卖酒的感觉,假扮也得扮到底。”
    那卖酒的伙计打量了一下程风,看他上下穿的都是丝绵,心中一阵狂喜,这生意太划算了!
    真是老天掉下个大便宜!这些有钱人真是猪油蒙了心,当下便脱了衣服与程风换了。
    “对了,你挑着这酒一般走哪条路?卖给谁?”程风接着问道。
    “客官,俺这酒好卖的很,一般俺就出北门,一路走一路卖。
    等到城北五里地那有个孙家庄,是给县城供应燃煤的大家大族,人丁兴旺,壮男丁多,加之当家的孙员外嗜酒如命,剩下的酒基本就卖给他们了。”
    “很好,没别的事了。”说完,程风微笑着递给卖酒的伙计一根金铤,“麻烦!给找下零钱。”
    一见那金铤,那伙计眼睛都直了,一脸奇怪地看着他,道“俺的爷,您是消遣俺吗?这大的钱,俺怎么找的开?谁上街买东西不都是拿铜钱吗?
    金子那都是官家用的,用于缴税、赏赐、上贡等开支。俺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这么大块的金子!”
    “额,我去!原来在宋朝主要流通货币是铜钱,金银不直接用来买东西!
    被骗了!那些古装戏里不是动不动就扔一锭银子出去吗?老子本想扔金子出去威风威风的,结果闹出这个笑话。
    幸好自己顺手还拿了点铜钱,不然拿这么多金银出去花,不仅惹人注目,而且还会被人当怪物看。”
    程风擦了擦脸上的热汗,赶紧从包里掏出三串铜钱来。
    卖酒的伙计将钱收了,便欢天喜地奔青楼巷子里去了。
    程风将店小二叫过来,让他包两斤江米糕带走,一并结账。
    店小二见程风换了这身打扮,突然从一个富家公子变成了卖酒的挑夫,不禁惊得目瞪口呆,好半天才缓过神来,奉上江米糕,总共收了四百文铜钱。
    有了刚才的经验教训,程风规规矩矩地拿铜钱付了账。
    出了饭馆,程风挑着一担酒四处转了转,找了个街头巷尾的僻静处,里外收拾捯饬了下,便晃悠悠地走向了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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