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岚又问,“花在你的公司里的钱,算不算是给予你们的支持?”
江一民能说什么,他现在还处于震惊中,因为梅若华从来没吐露过,她记账的。她怎么会记账呢?
可此时吴岚又问了,“原告,那你是否承认,刚刚你在说谎,其实在你创业的过程中,你接受了岳父母倾尽所有的支持?”
江一民是不想回答,可他可以吗?自然是不可以的。
事实在此,无法反驳,他只能说,“是。”
吴岚这会儿才结束了质证,“法官我的问题问完了。”
法官就说,“被告请继续。”
谢宇自然知道,刚刚江一民制造的坦诚的穷小子被欺负不得不反抗的形象,不过一个交锋就碎了大半。
但好在,他还有其他的点,他就不信,梅若华能次次都这么厉害。
而江一民则一直看着梅若华,显然是想探究梅若华为什么会记账这样的神来之笔,其实只是他不了解而已。
梅若华穿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将原身的电脑和手机全部都看了一遍,因为她怕露馅。
这个博客就在原身电脑的收藏夹里躺着的,甚至没有一点点的掩饰,原身也并不是为了记录自己为江一民付出了多少,她当时记账不过是因为那会儿江一民没钱请专职的会计,只请了个代账的,原身怕算不清楚,所以才时时刻刻连小票都拍照上传。而至于为什么一直延续到现在,是因为她想记到五十年金婚,当礼物送给江一民。
这会儿,梅若华就觉得老天爷是公平的,你看,当年的无心之举如今却有了用处,这大概就是江一民的自作孽不可活吧。
很快,第二轮证据就到了。这份证据就庞杂了,一份是小区监控,说明刘桂芝夫妻跟梅若华夫妻分开住,一份则是上次江一蓉孩子弄坏了梅若华家东西后的赔偿单子,银行转账证据。
还有则是人证,上来了两位大妈,说是江一民原先家的邻居,口口声声说,“她婆婆挺委屈的,这儿媳妇不怎么孝顺,来了就挑剔,嫌弃饭菜不好,他姐姐怀孕了,亲妈给炖个鸡,她都嫌弃没自己的份。不咋样。”
这个就不用梅若华出场了,梅若华也根本不想跟他们争吵。
吴岚站起来就先让出示了一号证据,“请翻到第一页倒数第四篇。”
博文很快打开了,这个倒不是记账,而是一片日记,发出的日子是2011年的8月10号。
原身是这样写的,“真不知道婆婆怎么想的,明明每个月都交三千块的伙食费,可我们回家都只有青菜炒萝卜,说是不会做肉,家里穷就是这么吃的。我还以为真是这样呢。结果姐姐一怀孕就不一样了,一天一只鸡的炖着,姐姐一半,一民一半,我还是吃我的萝卜。原来不是不会做,是不给我做啊。”
吴岚就问江一民,“请问被告,这事情是不是真的?”
江一民怎么可能承认,“有吗?我不记得了。我妈不会这么做的,可能是问她她说不要就真没给她。”
这可真无耻。
可吴岚却无所谓,“麻烦打开一下第一页的第一篇和第三篇和第六篇。”
工作人员很快打开,结果就发现,原身真是个极可爱的人,她居然拍照上传了,第一篇写着,“我婆婆炖的猪脚,又没我的份。”画面是一碗白菜炖豆腐,远处一个碗里露出了猪脚尖。第三篇写的是,“今天是鲫鱼汤,特别香,哈喇子都流出来了,还是没我的份。”画面是一碗炒豆角,照旧能看到旁边碗里的奶白鱼汤。第六篇写的是,“我爱娘家,我一点不喜欢婆婆家。妈妈给我补营养。”画面是一桌子的鸡鸭鱼肉。
吴岚问江一民,“被告,请问这些你记得吗?如果不记得,我还可以继续出示证据。”
江一民怎么可能再说不知道。这都已经够丢脸了,可其实他真没印象了,他只能说,“可能,亲闺女和媳妇毕竟不太一样。”
吴岚立刻抓住了话柄,“所以,你妈区别对待,你妻子不愿意再跟一个对自己不好的人住在一起,是有问题的吗?”
江一民能说是吗?他不能,他只能说,“不是。”
可他也有想法,“那也不能不孝敬父母,父母毕竟老了,可能有些老思想,难不成因为这个,就不管了?”
吴岚没搭理他,反而说,“请出示二号证据。”
这会儿则打开的是一段录像,上来就听见孩子长长的尖叫声,不少人忍不住皱起了眉头,太受不了了。
随后画面里就出现了一个五十岁左右的妇人跟在一大一小两个孩子身后,苦口婆心的说,“你们别摔了,都是钱买的。别摔了。”就瞧见孩子们使劲一推,哗啦一下,电视机就砸了下来。大的那个小姑娘特别有理的说,“我妈我姥说了,我舅舅家就是我家,我自己家我愿意怎么玩都可以。”
这段结束后,随后又播放了三段视频,一段是将厨房里餐具全部扔了;一段则是张姨拦着不准进书房,他们推开了张姨,自己进去,在张姨的阻止声中,关上了门,随后撕坏了三幅画;一段则是梅若华回家看到这个惨状,刘桂芝和江一蓉咄咄逼人的段落。
等着放完了,吴岚就问江一民,“被告,我请问这只是有些老思想的父母和大姑姐吗?”
江一民其实在准备证据的时候,跟谢宇提过这段,不过那会儿没有之前那些证据,所以谢宇的意思是,单独的一项证据并不能说明什么,一般老人都会护短的,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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