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颜笑了笑,自然不会在这种小事情上反对施母。她只是感兴趣地往最热闹的那处看了几眼。摊主是个高瘦的青年人,模样俊秀,举手抬足之间自有一股书生气,他认真侧耳倾听那些大家闺秀们说话的样子,像极了有情人间的呢喃。
果然不管什么时候,女性都是追星的主力军。
最后,施母挑了一个门可罗雀的地方,在一条巷子门口,位置不算偏僻。
周氏和林氏的主食也一并放到这里,她们这会儿恐怕比邬颜都想要把田螺卖出去。
施母大手一挥,掀开木桶盖子,麻辣田螺的霸道香味瞬间飘散出来,在悠然的文人街上,势如破竹般传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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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听说了没,前边有一个卖吃食的摊子,那味道,绝对是这个!”某学子竖起大拇指,嘴里嚼着硬饼子,啧啧有声。
“怎么,你吃过?”
“没有,太贵了,要六文钱一碗。”说这话的学子家境不好,单看身上的衣服就比其他人寒碜,“不过我刚才远远吸了口气,也能望梅止渴,就着吃掉手中的饼子。”
“哈哈哈,这么凄凉嘛,走,今天我请你。”
“真的?”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请人吃饭的学子面带兴趣,“而且听说,甲子班的那位独人已经连吃八碗!”
众所周知,独人不仅独,平时吃饭也跟小姑娘家似的,小口小口,一顿饭吃下来还不如学院李夫子家养的三岁小儿多。
乍听说吃八碗?可不就引起众人的注意嘛!
同样的谈话在各处发生,夏风吹过,槐树叶哗啦哗啦,坐在树底下看书的施傅兴耳朵动了动,再一次脸色发黑地看向正在挑螺肉吃的宁邵。
明明不是他。
心里怄气,但他也不可能做出站起来反驳他人的事情,所谓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身为君子,做到问心无愧便可。陡然间,施傅兴的视线停在那包被自己丢弃的“叶子”上。
那是一种野芦苇的叶,很熟悉,在荷花村的荷花塘里遍地都是。
施傅兴目光直直地看了一会儿,忍不住蹙眉。
真的有这么好吃?
他心里难得升起一种好奇心。
就像他的妻子邬氏所说的,好奇之心无人不有,他这会儿便被这种看不见的、据说是控制不住的心理所占据全部。
施傅兴不由得靠近了些,用修长的指尖戳了戳叶子外壳,虽然放的时间长,东西已经凉了,但那股香味儿却还是萦绕鼻尖,试探着用竹签挑了一个,只吃顶尖的部分,送入口中,轻轻一咬,辣椒和花椒的麻辣感便在舌尖绽放。
施傅兴蜡黄的脸迅速出了一层薄汗。
他轻喝一声,有些被吓到。施家的女人做饭以“做熟”为标准,从不苛求更进一步,所以一开始施傅兴从未尝过这种调料,他觉得自己的舌头仿佛坏掉一般,酥酥麻麻甚至颇为疼痛,但等辣味下去,渐渐的,施傅兴品尝到了田螺本身的味道。
田螺肉肉质滑嫩,直接从清澈见底的河里抓来,静放两天吐干净泥沙,剩下的就是新鲜的荤肉,用油炝炒,加入甜面酱辣椒花椒进行调味,既有酱炒田螺的甜咸,又有辣椒花椒的麻辣,给肉质更好的添彩。
施傅兴想起了上次在家的时候,邬颜做的蘑菇汤。
他挑了挑眉,感觉还不错。
三两下,一盘麻辣田螺祭奠了五脏庙,施傅兴的嘴唇辣的通红,像血一样的颜色,给他因为营养不良而死气沉沉的脸添了许多生气。
于是在宁邵再次站起来的时候,他突然走过去:“我和你一起。”
只是想站起来消食宁邵:“?”
太阳打西边出来啦。
去买田螺的半路,宁邵还在感叹:“我听说她们来到东街,立刻就赶过去,一来也想再吃点儿,顺便给家人打包带回去;二来读书人好面子,我给他们打个样,店家生意兴许能好一些。”
施傅兴暗自讶然,面上平淡道:“你懂得还挺多。”
宁邵哈哈一笑:“我大哥跟着人跑商,我都是从他那里随便听几句。”
怪不得家里能买得起牛,而且普通的农户,也不会像他一样花五十多文只为买吃食。
施傅兴点点头,这时候,又听见旁边的人嘀咕:“就是可惜我去的时候,之前的小娘子不在那儿……”
瞬间,施三郎脸上的表情由晴转阴,像极了学院的夫子,斜眼瞥了下身边人:“宁兄莫非醉翁之意不在酒?”
宁邵老脸一红赶紧摆手:“施兄别打趣小弟了,我都吃了八包炒田螺,难道还不值得信任吗?更何况壮志未酬,何以为家?”
说完,又想起身旁这位可是早就成家,妻子又是那般妙人儿,连忙补充:“当然,像施兄这样年轻有为,软玉在怀的儿郎,也是让人羡煞不已,不知施兄和嫂夫人是如何相识?”
施傅兴目视前方,走动间,长袍被风吹起弧度,只看身材倒有长身玉立的感觉:“为人子当遵循父母心意,我娘希望我早点成家,人是她挑的。”
话语说的仿佛对现在的妻子有所不满,宁邵愣了愣,想起那位只见过一面的年轻女人,顿时有些心疼。
可这个世间向来如此,女人嫁给男人,她便将全部身心交付给男人,而男人却不在意,他们的心只留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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