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该他落到这一步。
他走得急而快,仿佛和什么人生气一般。可是很快,后面传来咚咚的脚步声,牧云归追上来,喊道:“江少辞。”
江少辞加快脚步,不想听。可是身后的人像一块顽皮的狗皮膏药,怎么甩都甩不掉,他走哪儿她就黏到哪儿:“我从来没有轻视你的意思。我认识的那个江少辞拥有最强大的灵魂,我喜欢他的坚强、勇敢、正气,而非任何光环。只要他还是他,无论他的身份、外表变成什么样子,哪怕成了个傻子,我也依然喜欢他。”
江少辞听到后面那些话,心脏像是被烫到一般,面具下的皮肤也灼烧起来。他竖起高高的尖刺,冷声道:“自以为是,难怪你是个傻子。”
牧云归猛地跑快两步,用力拉住他的衣袖,黑亮的眼眸定定注视着他:“那你说,你是不是我要找的那个人?”
江少辞一直觉得牧云归是个废柴,没料到她会突然追上来,更没料到她会说这些话。他一时不察被她拽住了袖子,他寒着脸,说:“我倒是小瞧了你,你没有灵气,步法却似乎修炼过。你和北境是什么关系?”
“回答我。”
牧云归杏眼圆瞪,里面的光像是有温度一样,才一接触江少辞就被灼伤。他近乎狼狈地移开视线,他从没见过这种女子,他曾有过世界上最为人称羡的未婚妻,但他并没有感受到诗歌里唱烂了的爱情,甚至觉得那个女子庸俗不堪。他以为这是因为爱本就没什么特别,只是那些凡人庸碌,不知天外之天,才会翻来覆去念叨。但现在,他不知为何无法直视牧云归的眼睛。
他甚至忍不住想,若她说的是真的呢?或许,他真的从未经历过黑暗屈辱的牢狱,暗无天日的放血,也没有被人诅咒厌恶。
江少辞察觉到这个想法,默默骂了句你疯了。上次他相信詹倩兮,喝下了她亲手端来的茶水,这次更可笑,相信一个仅认识一天的女子。他信了她,那下一步呢,她是不是就要劝说他回头甚至自尽了?
多么标准的仙门细作啊。
牧云归看着江少辞的表情,知道不能急。人终其一生都在做一件事,那就是抬高自己,贬低别人。就算把真知灼见放在世人面前,他们也只会相信符合自己认知的。无论其他道理事实上有多么精辟,他们也会觉得胡说八道。
世上最难的事情之一,大概就是让一个人相信自己是错的了吧。否定过去的经历,就是否定自己,这个时间点牧云归本体已经死了,她没有相关记忆,所以可以很好地区分真实和幻境,但江少辞不是。他记得过去这些年中任何一天的温度、气味,记得酸甜苦辣所有感受,人所有思维都由头脑主导,那如何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活着?
其实反过来想想,牧云归也不能免俗。如果她生活中突然冒出来一个人,说她并没有去过天绝岛,实际上她这些年一直在北境皇宫长大,牧云归也无法接受。牧云归没有再劝他,无论世界怎么变化,只要他灵魂不变,那他就永远是她喜欢的人。她不知道在没有她的故事里,他竟然受了这么多苦。她在这里陪一陪他,就算不能改变过去,只要让他感受到些许温暖,那就值得了。
这个话题最后不了了之,牧云归没有追问,江少辞也没有回答。江少辞本来一直避开城池走,他如今与魔兽为伍,去人多的地方绝非好事,而且他也不会再信任任何人类了。但这次,江少辞仅在荒凉苍茫的戈壁上走了两天,就被迫改道,去往最近的一个小城镇。
原因很简单,牧云归那套基本不能算衣服的白纱舞衣,实在没法在戈壁上赶路。
牧云归需要进城买衣服,江少辞再做这副魔道老大的打扮就不合适了。他只能换了身没那么高调的衣服,将魔兽军团远远留在城外,自己陪牧云归进城置衣。
江少辞走时,六腿老虎不高兴地嗷呜。牧云归不懂虎语,但大概能猜到,六腿老虎在抱怨为什么要这么麻烦,直接杀进城里,把那些人赶走不就行了。
江少辞回头扫视众兽,那些高大恐怖的魔兽立刻如家猫一般温顺趴下,安安静静舔毛,再不敢有任何动作。江少辞如今修为六星,荒野一望无际,魔气遍布,基本是他一个人的天下,故而牧云归和江少辞赶路十分顺利。没过多久,他们就停在城门下。
两人进城,虽然现在生存艰难,但市集上还保留着热闹气。他们走在人来人往的街道,江少辞显然非常不适应,全程身体紧紧绷着。牧云归纤细的手指抓着披风,说:“现在我才是更奇怪的那一个,你紧张什么?”
江少辞入城前摘了面具,牧云归原本担心他脸上留了伤疤,幸而没有。他上半张脸依然白皙俊美,唯独眼睛是暗红色的,凑近了能明显看出异常。不过普通人不会看这么细,就算被发现了也能解释为光线,江少辞确实不用紧张。
相反,牧云归现在外面披着脏兮兮的披风,里面却是一身不太“良家”的纱衣,看起来比江少辞惹眼多了。牧云归努力忽视那些指指点点的声音,她找了家最近的布料店,问:“阿婆,请问你这里卖女子成衣吗?”
看摊的是一个两鬓花白、慈眉善目的老婆婆。她目光从牧云归和江少辞身上扫过,笑呵呵地问:“小夫妻出来买新衣服?”
牧云归怔了下,忙道:“您误会了,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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