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头儿笑呵呵把弓弦递过去,“来,拉一把试试。”
果果扭头看廖初,见他点头,这才学着宋大爷的动作,轻轻拉了一下。
“吱~”
不能说尖锐,只能说非常刺耳。
但果果很兴奋。
“响啦!”
李老头儿一边使劲擦着自己的唢呐,一边嘟囔:“有我这个响?”
廖初捏着从他身上获取的亮黄色果实,口水哗哗直流。
太酸了,真的。
陈年老醋都难比。
宋大爷就笑,“嗯,这孩子有天分,以后跟着爷爷学吧!”
廖初问果果,“真喜欢?”
小姑娘拼命点头,眼睛里都闪着光,“好听的。”
廖初是真没从刚才那锯木头一样的动静里听出悦耳来。
不过难得小朋友喜欢,培养下业余爱好也不错。
“那就麻烦您了,”他对宋大爷说,“不知怎么收费?”
“什么钱不钱的!”老头儿大手一挥,“就教孩子玩儿的事儿,我自己闲着也是闲着。”
见廖初坚持,宋大爷嘿嘿一笑,朝不断散发致命香气的后厨努了努嘴。
“要不你把那东西给我点。”
真香啊,没命的香。
廖初朝他竖了个大拇指,“您老识货。”
那是他做的叉烧。
两种,一种炖煮的,肉质细腻肥美多汁,可以做叉烧包;
另一种则是炉烤的,外皮酥脆,肉质紧实,空口吃或做菜都是最好的。
里面他足足加了三种感情果:
橙红色的酸甜,海蓝色的海盐,以及曾经某个人的半生漂泊,绝对回味无穷。
第14章 叉烧包
万恶的周一!
刚睁开眼,胡顺脑海中就蹦出这么一句话。
他在半梦半醒间洗漱完毕,换好衣服后拖着沉重的脚步出门。
太阳刚刚升起,夜间的凉爽尚未散去,路边小树林里的鸟儿叽叽喳喳叫着。
但胡顺却没有半点欣赏的意思。
他受总部派遣来清江市任职三年,如果没有意外,熬完这三年回去就是升职加薪。
他是个敬业的人,原本对这种离家千里出来工作的安排,没有任何怨言。
可真正到了这边生活一段时间之后才意识到自己的天真。
过去的一年多,他陆陆续续克服了生活习俗,语言以及地理环境上的差异,但唯独有一点无法适应:
没有早茶!
清江市没有早茶!
如果说正常人身体里流淌的是血,那么大部分粤省人身体内肆虐的就是早茶!
没有早茶的人生和咸鱼有什么分别!
之前他也曾经在本市和临市搜索茶餐厅,奈何每每都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
为了更好地适应本地市场,那些餐厅大多对口味进行了改良……
有种中国人在美国唐人街吃中餐的憋屈。
民以食为天,可见中国人从骨子里对于一日三餐的看重。
胡顺也从网上采购过冷冻早点,奈何二次加热后口感大打折扣,总是治标不治本。
再这么下去……
“嗯?!”
胡顺突然抬头,死死盯着右手边的一条街道。
就在刚才,从那边刮过来的风中,竟然带着熟悉的叉烧味!
甜丝丝咸津津,好似身材稍显丰腴的靓女,温柔而缠绵,甜蜜却不过分。
等胡顺回过神来,就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一家餐馆门口。
很干净清爽的店面,明亮宽敞,带着股北方城市特有的板正。
而那浓郁的叉烧香,正是从这边里传出来。
胡顺忍不住又深深吸了一口气,有那么一瞬间,几乎感动地落泪。
就是这个味道!
令他魂牵梦萦的味道!
已经几乎绝望的胡顺重新燃起一点名为希望的火苗,鼓足勇气走进去,“老板,你家……”
声音戛然而止。
他看见了什么!
正宗的,咧开三瓣嘴的叉烧包!
赢了,光这个造型就赢了!
啊,那晶莹的面皮底下透出来一抹诱人的粉红,是虾饺!
旁边一个小姑娘捏着一只小猪造型的包子,轻轻一掰,里面便流出融沙般的嫩黄色馅料。
空气中香甜的叉烧肉味道里立刻又多了一抹浓郁的奶香。
是奶黄包!
胡顺深吸一口气,对柜台后面年轻的老板说:“一笼,每种请给我一笼。”
周一?
呵!
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能阻拦我吃早茶!
早点上桌的瞬间,胡顺就觉得自己仿佛又完整了。
一笼四个叉烧包,小孩拳头大小,雪白丰满的面团逐渐向上收拢,然后又在顶端裂开三瓣,微微露出里面一点红褐色的叉烧馅儿。
咸甜的味道随着热气幽幽散发,活了似的往胡顺鼻子里钻。
他定了定神,拿起一只掰开,露出内部细腻湿润的肉馅。
微微带着点汤汁的面皮入口绵软,叉烧肉香而不浓,肥而不腻,瘦而不柴……
端的是正宗上好蜜汁叉烧。
胡顺以前曾无数次幻想过重新吃到乡味的情景,他以为自己会欢喜若狂,但当这一刻真正到来,竟出奇平静。
他一口接一口地吃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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