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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尉应了一声,转头嘱咐手下去办了,自己提着马灯,亦步亦趋地跟上去,将一块绢布裹的青玉牌递了上去:“尊长,这是死者身上掉下来的,上面还有字。”
    青玉牌磕碎了一角,上面只剩一行没头没尾的生辰八字。
    赵誉还没细看,就有个城防官兵小跑着过来。
    “过来回话,”赵誉一掀眼皮,“什么事?”
    “回、回尊长,”那小兵被领到人间行走面前,话都快不会说了,语无伦次道,“我们找到他家人……小厮,那小子说,我家公……不是,他家公子半个时辰前还在醉流华跟人喝酒,也没什么异常。醉流华那边现在还没散场呢,好多人都看见死者了……方才也只说是喝多了,要出去散散,谁知道这一出去就没回来。”
    校尉板起脸道:“胡扯,还不将那小厮拿来严审。尸身僵成这样,少说也死了五六个时辰了!”
    小兵哆嗦一下,讷讷应声。
    “也不一定。”赵誉听完,让人将王保常的尸体翻了过来,端详了片刻,他从怀中摸出个扳指扣在拇指上,扳指上镶了颗黄豆大小的水玉。赵卫长在尸体关元、气海、膻中轻扣一圈,手指猛地用力刺入尸体天突穴,同时将扳指上的水玉抵在尸体口鼻间。
    王保常的尸体“噗”地响了一声,像烧了劣炭的煤炉漏了气,七窍喷出黑烟来,一股脑地,都涌进了扳指上的水玉里。
    周围的城防官兵集体往后缩,打灯的校尉也不由自主地一仰脖,拼命屏住呼吸。
    只见原本清透如冰的水玉吸饱了烟气,变成了颗煤球珠子,仔细看,那上面还泛起一点铁锈似的暗红。
    “血气未散,”赵誉断言道,“人是刚咽的气,还新鲜。”
    城防军们不敢出气,只能交换眼神,一致认为这位从品相上看,不像很新鲜的样子。
    赵誉吩咐道:“把他头发剃了。”
    城防校尉献媚献过了头,正巧这会儿就在旁边,闻言不敢推脱,只好硬着头皮亲自动手。
    尸体的头发剃了一小半,那校尉骇然“嚯”了一声,从地上蹦了起来——只见尸体从头顶开始,皮肉变成了鲜红色,像紧贴头皮黏了张胭脂纸,红边已经靠近发际线,眼看就要溢到脸上。
    赵誉掂了掂手中写着生辰八字的玉牌,脸色微沉:“‘冥盖头’,有人抢了他的阴亲。”
    奚平是第二天一早才听说这件事的。
    头天晚上,他翩翩“飞”进了庄王府。庄王殿下天生不足,有“目暗不明”之症,半夜被惊动,披衣出来一看,差点直接瞎了,连骂了三声“不像话”,叫人将奚大蛾子拖去洗涮。世子爷心有天地宽,洗干净就干脆赖在庄王府住下了,打算照例睡到日上三竿。
    谁知天刚亮,就被庄王从被子里薅出来见客。
    奚平五迷三道地被人收拾干净,撵到了南书房,在南书房里见到了一位长得像菩萨的人间行走。“菩萨”兜头朝他丢了个炸雷:体壮如牛的王保常,昨天夜里,“嘎嘣”一下,说死就死了!
    奚平一时忘了将打开的折扇收回去,扇面上“国色天香”四个大字横陈胸前,他呆成了一只国色天香的木鸡。
    庄王在旁边轻轻咳嗽了一声。
    奚平习惯性地端起茶杯,用手背试了下水温才递给他,这才回过神来,变了脸色:“我们府上的人发现了尸体?那我爹呢?他当时也在?也看见死人了?”
    侯爷年轻时,人称“大宛卫玠”,是个男中西施,闲得没事自己还要闹心口疼,大半夜撞见个嚎丧的尸体,不得给他吓出毛病来?
    人间行走说道:“那倒不曾,世子放心,侯爷当时落后一步,没和贵府侍卫在一起。”
    “哦,”奚平“国色天香”地扇了两下风,一颗心落回肚子里,“您刚说什么?什么叫‘抢阴亲’?”
    “那是一种邪祟的杀人禁术,”人间行走耐心地解释道,“做法的邪佞会设法让被害人接过一个死人的庚帖,再取走其鲜血一钱、头发三根,混以尸油、香灰、朱砂等物,做成颜料,在一张完整剥落的人皮上写‘婚书’,那庚帖上写的就是人皮原主生前的八字。‘婚书’上写的‘吉时’,就是被害人死期,死前言行都如婚书所写。哪怕让他切下自己的肉吞进肚子,他也会照做。被抢了阴亲的人,人未死、体先僵,死后会从头顶开始变红,三个时辰内,红痕会一直蔓延到下巴上,像新娘子的盖头,所以这种死相又叫‘冥盖头’。”
    奚平听完,吃了一惊:“不是,等会儿,那个……尊长,您是说,有鬼捉了王大狗去当女婿……不,媳妇?什么鬼口味这么惊世骇俗……嘶!”
    庄王在桌子底下给了他一脚,打断了他这通没心没肝的见解。
    到庄王府拜会的人间行走,正是赵誉赵卫长本人。
    头天晚上,天机阁在画舫渡口搜了一宿,一无所获,这才找上了奚平——他是最后一个见到王保常的活人。因听说他夜宿三殿下府上,赵卫长才亲自来走访。
    赵誉颇有涵养,没跟奚平一般见识,只问道:“想请问世子,昨天在画舫渡口,有没有注意到什么异状?”
    奚平想了一会儿:“没有,我就是整条渡口最异的状。”
    赵誉又问:“那世子可知,死者可曾与谁有过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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