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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你来日方长 作者:浅浅烟花渐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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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一座商业城的规划。

    听见他提议:“来帮我给它起个名。”我摇摇头说:“脑子很浑。”他深看了我一眼,说:“那先在我怀里靠一会,很快就完成了,等下带你去吃东西。”

    见我点头后他便将目光转向了电脑屏幕,双手环过我时而在键盘上敲击。看了片刻就觉枯燥而困顿了,于是我转眸向他,英俊的侧脸轮廓深邃,从高挺的鼻梁到唇,无一不散发着引诱的气息。他眸光不动地道:“苏苏,你再这样看着我,我会忍不住。”

    脸颊微红地移开视线,又去看周围环境。确认这里应该是间办公室,可能是门墙隔音设施做得极好,完全听不见外头有动静。

    桌面上的座机突响,他手上一顿并没立即去接,而是等打完最后一行字后才按了免提。

    一个干练的女声从电话里头传来:“莫总,下午你还有一个例行会议要主持......”未等她汇报完莫向北就打断:“取消,下午所有行程都替我取消掉。”

    那头默了一瞬,随而又道:“莫总,东泰的丁总是约在下午三点与你洽谈华侨城项目的,还有史密斯先生也是今晚抵京。”

    莫向北只沉顿两秒很快就作出了决定:“与丁总再约时间,史密斯先生的晚餐如约而行。”

    “好的。”

    挂断电话后莫向北就回眸看来,轻问:“饿吗?”我如实点头,他反而笑了,轻刮了下我的鼻尖后道:“就知道你是个吃货。”

    他放我下地起身,拿了搭在一旁沙发里的西装就环着我出了门。

    门外并不如我所想的类似写字楼的工作区域,而是直接走进了电梯,原来这是一层独立办公区。电梯直下停车场,我看到了那辆久违的白色捷豹。

    男人对车的钟爱就如女人对购物的迷之热情,有人甚至把车比作是自己的老婆,我想其实一辆车的风格可以尽显主人的性情。

    捷豹,矫健勇猛的美洲豹,有人把它比作是承袭了英伦风而且流露出优雅气息的绅士;

    路虎,几乎是男人都会钟爱的一款车,它比捷豹更狂野,也更桀骜不羁。

    而这两款车莫向北都拥有,能买得起这两种车的人绝非买不起保时捷、玛莎拉蒂之流,而是因为主人的喜爱。所以他的本性之中既有优雅的一面也有狂野不羁,他是它们的综合体。

    车开上大马路进入长长的车流里面,我看着车窗外怔忡时,听见耳边传来询问:“在想什么?”我想了想后答:“想你要带我去吃什么。”他低笑着说:“到了你就知道了。”

    话是如此,却未能如愿,车子被堵在一个交叉路口再也没能挪动。

    他从最初的耐心到眉宇轻蹙,再后来便脸色微沉了,只见他拿起手机拨了号码出去,很快就听他沉声询问这边路口是怎么回事?不知对面说了什么,他的眼神骤冷下来,手指敲了两下方向盘就道:“你安排人过来。”

    随后他便推门下车,绕过车头到我这边拉开车门:“走吧。”

    我有些不在状态地问:“怎么走?”他眉眼一弯,笑了起来:“苏苏,虽然我很想抱着你走,但是你确定要我这么做吗?”

    第72.未定

    连忙松开安全带,脚刚踩到地面就被他拉了走,我连连回头口中惊问:“车子怎么办?”他头也没回地道:“会有人来开走的。”恐怕这世上再疯狂不过是他莫向北了,我就被他拉着穿梭在车流之中,等到路边时回过头看那不远处的白色捷豹,诚如一头豹子蛰伏在人群中,殊不知主人已然不在。

    没有想到莫向北竟然带我绕下了地铁站,确实曾听闻在这大京城里与其打车不如坐地铁更便捷和快速。但我深抱怀疑,他到底有没乘过地铁?

    来来往往已经第三次带我经过这个电梯口了,眼看他又要一头盲走,我只得拉住他指了指旁边的自助售票机提醒道:“要先买票。”他顺着我手指方向看了看后道:“在这等我。”

    看着他颀长的身影走向那处,我不认为他能搞定那机器。果然,在我走近时他便回头过来,“不能刷卡。”叹了口气,走上前换我拉着他的手走,来到了售票窗口排队。幸而队伍也不长,就五六个人排在前面,我没回头却能感觉到他的气息离得很近,几乎是将我环在其中。轮到我们时我把位置让开,因为刚才就摸过口袋了,身无分文。

    在看到他递上那张黑卡时有些无奈,也怪不得他,他那皮夹里不是贵宾卡就是金卡之类的。里头的工作人员也微微惊异地看过来,不过还是默默地刷了地铁票的金额。

    等我们终于过关卡进到地铁站内时我偷偷瞥了他一眼,倒是面无表情很深沉的样子,一点没有窘迫。地铁进站时原本闲散在旁的人都涌了过来,顿时身周挤满了人,我看看这阵仗再看到地铁车内满载的人,心底不由哀嚎。

    门一开,人潮涌动,莫向北却还在蹙眉,我想也没想就拉了他挤进人群,好不容易在关门的最后一刹挤上车。莫向北的手臂在身后将我稳稳揽在怀中,原本我还能抓着一根竿子来支撑平衡,可当某一站抵达又涌进一批人时,唯一的空隙也化为零,我的脸被挤在他的胸前紧紧依贴,甚至都能听到他强而有力的心跳声。

    一抬头,迎上他深幽复杂的目光,在我怔然里,他将我的头按在身前阻隔了视线。

    后来我们地铁坐过了头,从走出地铁站他明显茫然的神色里可分辨出,不过他还是拉着我来到路边看样子是要再打车。届时已近黄昏,夕阳染红了半边天,我拉拉他的衣袖指着不远处那红黄标志道:“我想吃那。”

    他顺着我指的方向而看,很难得的眼角抽搐了下,五分钟后我们携手走进kfc店。

    可能是地界较偏远的关系,店内人不多,我选了一个靠近角落的位置又刚好能看到收银台前排队的莫向北。他站在那处显得格外的清俊而身形修长,英俊的外表自然引得旁人的视线,就连收银的姑娘都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

    心头微微窒闷,为他的吸引眼球。等他一手端了饮料,一手拿了全家桶走过来时,我又展开笑颜,几曾见过如此这般亲民的他?

    放下食物,他没有坐在我的对面,而是依着我坐下。我也不管他,是真有些饿狠了,从红色的纸桶里面挑了一根鸡翅就毫无形象地啃起来。

    肚子就那点大,几个啃完也觉饱了,抬起头见莫向北一直托着腮侧身看着我。我把鸡翅桶朝他推了推问:“你不吃吗?”他眸光扫过,迟疑了下当真伸手拿了一根出来放到嘴边啃起来,只是他的吃相比起我来斯文多了。

    我也学他托腮,见他啃完一根鸡翅后看了看自己油腻的手指,眉宇微蹙,以为他就此作罢了,却又伸手抓了一根出来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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