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
陆敬风道:“对不起,你要去哪”
宋宜道:“散心去。”
陆敬风道:“我随你去。”
宋宜道:“你没有文书要批复吗?”
陆敬风笑道:“都压着,你会帮我吗?”
宋宜道:“宋宜愚笨不知轻重,不敢妄行。”
无利无赏的事,宋宜为什么要去碰何况陆敬风又不是一片真心。
陆敬风道:“那走吧。”
一路上宋宜都沉默着,她不知道眼前人是真情还是假意,意欲何为。
陆敬风道:“曲靖住得习惯吗?”
宋宜道:“嗯,我舅舅很照顾我。对,我要去找我舅舅,先告辞了。”
宋宜想起昨日养马人的异常,破虏军除了高昂勇猛的将士,就是骏马和粮草最为珍贵。如果是姜国细作,凭相貌混不进破虏军,那只能混个马夫或者粮仓令。昨日的养马人相貌是……宋宜问过乔羽书,他说他父亲是卫国人,母亲是姜国人,他的相貌与乔羽书相似,不会也是……反正不是亲哥。
陆敬风拉住宋宜,不让她再一次从自己眼前消失:“你去哪里”
宋宜推开他:“找我舅舅。”
人已远去,陆敬风还呆在原地。她是不是觉察到了自己的异常才离自己千里之外
太守府。
宋宜没看见她舅舅,倒是看见了无所事事的南康。
宋宜道:“表哥,舅舅呢?”
南康道:“马夫长明哲请他去验马去了。”
验马是在秋季检验的,这个时候验马……宋宜怕细作觉察到自己暴露了,要拿一个人当挡箭牌。
宋宜喊道:“不好了!表哥,快找到舅舅!”
第37章 解救
军营。
宋宜和南康赶到的时候,南阳正拍着明哲肩膀,笑道:“做得很好,马很健壮了。”
宋宜怀疑那晚自己眼睛是不是瞎了,眼前所有的马俨然雄壮威武,不是那夜看到的萎靡之象。
是她看花了吗?
明哲道:“大人过奖,这是小人分内之事。”
南阳道:“好……宜儿,你怎么来了”
宋宜淡淡道:“我来骑马。”宋宜轻抚紫追,它乖巧依偎在宋宜肩上。
南阳道:“小心点,别骑太远。”
宋宜上马,笑道:“知道了,舅舅。”宋宜任马走着,越想越觉得不对劲。那晚她明明看到一群瘦弱的马群的,一夕之间,马怎么都雄壮了
宋宜勒马,往马房靠近。马房很安静,偶尔传来马的低鸣嘶叫。
宋宜安置好紫追,来到其他的马身前。手一触摸道马身的时候,马狂乱不已,马蹄踏来踏去。
宋宜摸了摸马腹,一切都明了了。那个明哲为了掩人耳目,给马灌了大量的水,让它们看起来雄壮威武,够狠。
宋宜想骂他几句,不料后颈遭人一击,昏了过去。
宋宜手脚都被缚住,绑在木桩上面对酷暑烈日。
会晒黑的,对人质没有一点人道主义,宋宜嫌弃看着身后明哲。不就是身份暴露了吗,不就是计划泡汤了吗,绑陆敬风啊,宋宜还会帮忙,干嘛为难她呢。
明哲站上高台,直视骑马的陆敬风:“陆大人,宋小姐的性命在你手里,如果你不答应放我走,我就和宋小姐玉石俱焚。”
陆敬风皱眉不语。
下雨下雨快点下雨,是宋宜唯一的请求,明哲的话她故意不去听。
明哲冷笑道:“果然薄情之人。”转头对宋宜道:“宋小姐不说些什么吗?”
宋宜面无表情,都到这个份上了陆敬风的意思还不明显吗?如果他在乎她,怎么不发一言
明哲道:“陆大人,你看着,宋小姐为了你受了很多苦。”明哲的动作比语气快,手起刀落,宋宜的肩头血迹一片。
陆敬风手里的缰绳紧握着,将要嵌入骨髓。
明哲道:“无动于衷以为我真不敢动她吗?”
明哲在她的琵琶骨处拍了一掌,宋宜红润的脸瞬间透明,透明得要滴出血。
宋宜忍着不发出□□,瞪着陆敬风斥责道:“陆敬风你个王八蛋!我要死了,你还能谈笑风生!”
明哲笑了,收起匕首:“宋小姐喊大声点,让大家看清面前这个伪君子。”
真的很疼,比针扎人疼多了。想着陆敬风的为人,宋宜气上心头,自然口不择言。
宋宜吐出一口鲜血:“负心汉,没心没肺的东西!枉我爹爹对你一番栽培,攀了高枝就把人忘了!下流!”
底下人都忍着笑意,素日高高在上如天人般的陆州牧,竟然也有一段过去。
意识到自己说偏了,忙扯开话题:“我阿姐倾国倾城貌,才貌双全,怎么喜欢你这种东西!也是,升了官嘛,自然是喜新厌旧的,呵呵。”宋宜冷笑着,肩膀因为疼,不住颤抖:“我阿姐在宋府等了你那么久,你想过她吗?就知道和清音快活!我恨上天不降天雷,一道天雷把你劈死!”
这些话,是苦情戏常见的桥段,通常女人这样说了,男人都会大发雷霆,拂袖而去。宋宜想要这个结果,明哲潜入破虏军多时,手上有破虏军不少机密,这些一旦带回姜国,益州怕又是一番腥风血雨。宋宜没有开拓疆土的大志,但身居高位,守护一方安宁的想法还是有的。
明哲哈哈大笑,解开宋宜手上的绳索,让宋宜能指着他的脊梁骨谴责。
宋宜指着他的鼻子:“你算什么英雄好汉,连一个弱女子都保护不了!”
“你性格暴躁乖张,喜怒无常,杀人如麻,嗜杀成性,厚颜无耻,无恶不作!”
宋宜有些急了,陆敬风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说是宋宜最怕的。
起码给点反应啊。
陆敬风身边的人都按着弓箭,想射烂宋宜的嘴让她不能再造谣生非。
陆敬风示意他们不得轻举妄动,没有他的指示,一切以违反军规处理。
宋宜道:“抠门鬼,风流人,爱占别人便宜,我那盒胭脂是不是被你送去相好……”
宋宜心口有一支箭,她看了下,刺入了将近两尺,她对明哲笑道:“你看我说他是负心之人吧。”
陆敬风终于开窍了,幸好宋宜在他开窍之前把他骂了个痛快。这个猪头,平时那么机灵的一个人,怎么关键时候转不过弯
明哲顾不得宋宜,没有价值的人明哲才不会怜惜。他跳下高台,却被陆敬风一箭射穿心窝,倒下后被群马践踏,踩成了肉饼。
宋宜擦去脸上最后一抹胭脂,手上都是血,若是抹在脸上还用得着浪费胭脂水粉钱吗?
书上都是骗人的,心口血比心口红要红多了。
“宋小姐,这胭脂颜色好吓人啊,比血还要红。”
“这是心口红,比心口的血还要红的胭脂。”
“怎么叫这个名字,一点都不吉利。”
“传闻心口红的来历是将军为了救敌军掳获的心上人,把箭射入心上人胸腔处,称之为不死地的地方,造成心上人死去的假象。当心上人获救后,为了纪念将军的勇猛果敢之举,那女子便调配出了一盒千金的心口红。”
宋宜猜陆敬风听说过传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