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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遮盖下,不太明显。

    我一眼就羡慕了这个女人,羡慕到嫉妒不起来,她受多人爱慕,大部分的先生都追逐于她,她游离在上流社会的男人之间,像一枝散发幽香的红玫瑰,眼神带刺,让人不禁想去征服她。

    我蹲在夜巴黎的门前,连花也忘了卖,看了她大半天,直至汽车的喇叭声乍然将我惊醒,我才站起来让开了路。

    面前有一辆黑色的大车,它低调的颜色无法令人小觑,如同车上的主人一般。当时拥有洋车的人,在我眼里是顶级大富豪。

    我挎着花篮,好奇的看着黑车,面容刻板的司机穿着一袭黑色中山装,我觉得司机很有气势的时候,他下去打开了后车门,车上下来一个更有气场的西装男人,司机的气势瞬间被他淹没。

    车子的主人,有两道浓密斜长的眉毛,那双漆黑的眸子犀利到仿佛能洞悉一切事物,他的五官端正英俊,脸庞不硬气不柔气。成熟的气态中透着一股野性,没有盛气凌人,而是不怒自威。

    名贵的黑皮鞋从车上慢条斯理的踏下来,他步伐沉稳的走向夜巴黎,从我面前路过时,我清晰的听见他轻轻说了一句抱歉。

    我立在原地,怔然的看着他高大的背影,只听方才那位司机喊他杜三爷。

    而我觉得一个叫杜三爷的人物,因为车子喇叭的声音向我抱有歉意,似乎是个错觉,那是我第一次遇见没有看不起人的富贵男人,被人尊重的感觉,令我记住了礼貌的杜三爷。

    我在外面继续卖花,两个小时后,杜三爷从夜巴黎不紧不慢的走出来,他的神态有些柔和,心情看起来尤佳,他目视前方径直走向黑大车。

    我想问问杜三爷买不买花,可是看着他那令人望尘莫及的背影,我生生止住了脚步没有上前。

    一个宛如夜空明珠般的男人,叫那渺小如蚂蚁的女子不敢冒犯。

    中山装司机毕恭毕敬的替他开车门,他上去后,一道墨色的车窗,隔绝了我的目光,便看不清车里的那个人了,他的黑影微微转头,似乎看向了我。

    我窘迫转身向别的路人继续推销黄玫瑰,汽车扬长而去,那一句抱歉的邂逅,成为了我记忆里的一部分。

    万紫千红的夕阳缓慢消失,天色渐沉,我手中的黄玫瑰还剩下一支,今日赚了一块大洋加一些零钱,物以稀为贵,街上都没什么人卖黄玫瑰,因为它不好养,若不是我卖贵了一点点,兴许一个大洋都赚不到。

    我低头再次数钱的时候,夜巴黎的大门口突然出现了骚动,男人们都追喊着白曼薇三个字,一个浓妆女人从容优雅的坐上黄包车,她斜腿而坐,旗袍裙摆处的分叉口将她白细的腿,勾勒的恰到好处。

    白曼薇微笑着扬起下巴,她将手放在艳红的唇上,给了所有人一个妩媚诱惑的飞吻。

    我傻里傻气地向当红女郎挥手,竟不想她回应了我,我追上去和一群色鬼男人拥挤,我费力的将那束黄玫瑰递上给她,“送给你!不要钱!”

    白曼薇嘴边噙着笑,她轻快地接过那支花,顺手给了我两块大洋,我边跑边把钱还给她,我解释道:“我说了不要钱的!”

    白曼薇娇俏的回眸,她冲我浅笑道:“小弟弟,赏你的,打扮的这么娘气,当心回家被老子娘打屁股。”

    我一瞬被那些臭男人给挤倒在地,有个大胖子故意用拐子撞了我,没空计较,我摸着头上的短发,涨红了脸,朝前方移动的那团拥挤呐喊道:“我不是小弟弟!我是...小妹...妹。”

    她坐的黄包车被众人拥着跑,越跑越远,叫喊声也越来越小,她真像一颗闪闪发亮的宝石,被世人捧在手心里奢求着观赏,我亦羡慕着那个妩媚如妖精般的女人。

    摊开手掌心,有两块香喷喷的大洋,是白曼薇身上的香水味儿,不浓不淡,闻着很舒服。

    今日意外得的赏钱,比一天辛苦下来卖的都多,我抬眸看着白曼薇消失的地方,又看着手中的大洋,不由地出神了许久。

    作者有话要说:  民国早期的大洋 相当于现在的两百块左右。后来通货膨胀,钱就不值钱了。

    ☆、卖花2

    自从在夜巴黎卖花后,我就没有再换地方,一则此处人流量大,来夜巴黎的贵客出手大方,偶尔会得一些赏钱;二则我能在门外偷学唱歌,里面娓娓传来的歌声虽然不清不楚,音调总是在的,哼着哼着就学的差不多了;三则能看见当红摩登女郎在此出没,不用像旁人一样出钱又出力,我在原地便能看到。

    我曾经因为好奇问过路人,为什么白曼薇已经是黑白电影的明星,每个星期却还来歌舞厅里唱歌?那人告诉我,因为白曼薇是从夜巴黎被杜三爷捧起来的,而夜巴黎是杜家名下的产业。

    答案呼之欲出,白曼薇在替东家撑场子。

    每次她来主唱的时候,夜巴黎是最拥挤的,我在大门口隐约听过她的歌声,她的歌声如她的长相一般,引得人心荡意牵,别说我一个十六岁的姑娘如此,那些男人更是想一抱美人归,可惜白曼薇不是普通人能随便动的,他们顶多一饱眼福。

    每一次白曼薇来此,杜三爷在那天也一定会到场,散场后,他有时会携着白曼薇一起上车,有时匆匆忙忙的先行离去,我每次都目送着他或者他们离去。

    白曼薇名利男人双收,一出场永远是最夺目的那位,杜三爷看她的眼神是那样的温柔,温柔到让我这个旁观者有些发醉。

    他在她耳边旖旎咬字,他替她打开车门,他轻揽她盈盈一握的腰肢,他永远保持着绅士风度,他对她的一切体贴,艳羡了夜巴黎所有的女子。

    听人们说,杜三爷宠了白曼薇将近三年了,在她还不那么出名时,杜三爷一眼就相中了她,在往后他为她铺下最平坦的路,让其扶摇直上,经久不衰。

    然而这美好的一切,我眼中浪漫美丽的童话,有一天支离破碎了。

    他和她的三年尾至,是一个冷嗖嗖的冬日,我如常在夜巴黎门口卖花,晌午,白曼薇扭着芊芊柳腰,手上提着一个精美时髦的黑色皮包,脚踩一双红色高跟鞋“踏踏”入门。

    她来时,脸上的神色并不好,有那么一些憔悴,妆容比以往浓重。要是在平常她会顺手在我这处买一只黄玫瑰,然后调皮的眨着眼睛,唤我小弟弟。

    我身上穿了灰色旧衣,脸上掩着一块颜色不鲜艳的围巾,这令我看起来不辨雌雄,但我还是会向她解释,我是个女孩子。

    她很任性,只管叫我小弟弟,固执的叫人无法生厌,如果换成一个丑八怪执意叫我小弟弟,我会生气。

    她还对我说过,要是我不让她那么叫,她就不再光顾我了,由此我便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