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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半死不活的人恢复健康,而阿撒兹勒只是伤了手。

    伯纳看着阿撒兹勒被纱布裹成一个白馒头的胳膊,又看看地面上无意洒落的各种昂贵炼金材料,忽然肉疼了起来。

    谁说费格斯家族是土豪,这俩人明明才是真土豪。他当初腰腹中剑,也不过是随便用草药湿敷了一下而已。

    果然人比人气死人。

    唐叶当然不心疼,这些都是阿撒兹勒在丰收神集市上掏腰包买的。

    深受打击的伯纳默默无语走到石墙面前。这里的封印阵法并不复杂,作为高级圣骑士,他看得见那些阵符的锁钥在哪里。伯纳将自己的圣辉气息注入到剑身中,屏气凝神,浑身散发着圣骑士的神圣光芒。

    金色的光芒照亮了黑暗的空间,一阵波动,石墙剧烈的震动了起来,碎石哗啦下落,扬起一片厚重的灰尘。

    “成了!我们出来了!”伯纳惊喜的说道,前方出现了一个朝上旋转的楼梯。可是他又一瞬间冷凝了下来,满脸不可思议,颤抖着声音,甚至有些痛苦,惊异道,“这……这为什么是我家?”

    小剧场:

    某日,唐叶气冲冲来到阿撒兹勒面前,“你竟然叫那个老女人叫亲爱的小玫瑰!你都从来没叫过我亲爱的!”

    阿撒兹勒淡定取下银丝边框眼镜,放下手中厚厚的交易羊皮卷,露出一副人畜无害的斯文模样,“可那并不是亲昵的爱称,唐。”

    “可是你也没有对我有爱称,好难过嘤嘤嘤~”

    阿撒兹勒语气笃定,“有的,而且是很爱很爱的爱称。”

    唐叶:“卧槽那是什么骗人我都没听到过。”

    他咳嗽了一声,面不改色道,“爱称就是:好吃的唐。”

    唐叶:“……”

    第28章 亡灵的玫瑰【八】

    劳伦特脱下厚重的斗篷,苍白的胡须在寒风中散开,和之前千万次一样,他敛着一双沧桑的深蓝色眼眸穿过冰冷潮湿的地下通道。

    这里已经没有了护卫和使者。他很早就禁止任何人靠近这片地下室。北境特有的装饰石像鬼雕塑用它们那森白的大理石眼睛看着他独自经过,黑暗中,没有其他生物呼吸的声音。最后,他来到一处封闭的石室内。

    石室中央摆放着一具白色石棺,棺材周围点亮着一圈蜡烛。这些蜡烛的烛光都是暗淡的绿色,诡异而阴森。但他没有丝毫的畏惧之情,相反,目光里含杂着某种复杂的狂热和冲动。

    他捂着心脏,半跪在石棺前,哀沉道,“亲爱的费丽帕,我答应你,只需要再稍事等待一段时间,我们就能团聚了。”

    石棺里躺着一名苍白的金发美人,双目泣血,肌肤泛着不正常的蓝色光芒。她头戴早已枯萎的蔷薇花环,而她的怀中,正捧着一朵漆黑的玫瑰。

    玫瑰花忽然动了动,一张布满獠牙的嘴唇张了开,刹那,眼前血肉模糊。

    劳伦特惊坐而起,久久无法平息心跳,华丽的羊毛毯被掀到了地上,他摸索着掌灯,微弱的火苗勉强撑起这片浓郁的黑暗。

    门口传来了轻微的敲门声,他匆忙披了件衣裳,轻咳一声,“请进。”

    开了一条缝隙,从黑暗里露出一张不苟言笑的脸来,这是费根思家族的管家柯克尔,正手握烛台。

    “侯爵大人,”他毕恭毕敬地说,“今天少爷提前回来了,身边还跟了两个客人。”

    这么早就回来?他不是还在帝城为那个少女举办葬礼?

    “帝城的事已经安置妥当?”

    “祭祀说,似乎没寻到萝拉的灵魂。”柯克尔小心翼翼抬眸看了眼劳伦特侯爵,掂了掂说话的语气,犹犹豫豫开口,“祭祀说他向您请求,给他多些时间。”

    劳伦特肃了神色,阴晴莫定,让管家在门外等候。有侍女服侍他穿衣,上过战场的身子骨,一到天寒的时候,骨头缝里都在疼。他扣好胸前的徽章,在腰间围上暗红色绒缎打底的银链腰带,手指头上的扳指闪闪发光。

    然后,他对管家说,“我要亲自找一趟祭祀。”

    北境的天气寒冷,空气都是薄的。

    银色如刀刃般锋利的月牙就镶嵌在费根思家族的城堡塔顶。城堡塔楼上,身佩长剑的守卫来回巡视。

    当劳伦特骑着马穿越城门,回首望向深紫色的天空,笔直的树林将天空斜分成大大小小的区域,偶有乌鸦飞起。他想起了一百余年前,当自己尚且年轻的时候,毫不费力就能用石子投下这些黑鸟。

    但他已经不太记得自己原来的名字了。

    劳伦特费根思,这个名字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出现的呢?

    隐隐约约,他只记得名字的音节末尾有个纳,便给自己的儿子也起了伯纳这一名字。他什么都忘记了,偏偏那个女人的名字就像是刻在了骨头里一样,怎么都忘不掉,尤其是风吹过的时候,不知是骨头的疼痛更甚,还是那名字让他疼痛更甚。

    光明神庭召集骑士攻打各地的深渊恶魔时,他那时才17岁,带着破破烂烂的草帽,在遥远的南境某个乡下养鸡喂鸭。

    南境人的个子普遍矮小瘦削,偏偏他个头高大,自小因为体型的缘故,被嘲笑为狼狗,没少被欺负过。他本就是倔强的性子,既然有人来欺负,定然也要讨回来,打打闹闹一来二去,他已经成长为了一个强壮凶猛的青年。

    乡下人没有资格成为骑士。

    但顺应光明神庭的急召,可以拥有这个资格。他不知道什么是恶魔,也没见过魔界,只是单纯跟着那帮骑士拼搏厮杀,赚取每个月的饷银,仅此而已。

    也因为他出生贫穷,即使在骑士的队伍里,他仍然是备受欺负的那一个。

    挨打挨多了,皮肉也紧了,心里渐渐有了一股压抑着的隐痛。

    他已经受够了这种生活,穷人出人头地,真的很难吗?

    劳伦特的性格越发偏僻起来,每天把帽檐压低,看谁都伏小做低,白费了那张英俊漂亮的脸。

    当时他所在的焰鹰骑士团的队长,也真正关心过他,一次战役获胜后,撕了半只猪腿来到他面前,拍着他肩膀说,“在战场上,骑士是靠武力获胜。你的打斗技巧不错,身体素质也极好,如今,你也要好好谋划一下自己的未来,早些建立声名,娶一个漂亮的妻子。”

    劳伦特极听从队长的话,点头称是。

    在劳伦特参加进骑士队伍之前,村里的白发老头问他,你知道你要面对的敌人是谁?那可是可怕的恶魔!

    他于是问,恶魔为什么可怕。

    老头哈哈一笑,因为恶魔最会蛊惑人。

    他杀过深渊里的低等恶魔,那些家伙像是变异的魔兽一样,肢体畸形,血液都是黑色,看不出来恶魔是怎么蛊惑人的。

    只觉得恶魔这种生物又恶心又残忍。

    参团后的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