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声音,在郑皓轩耳旁响起,瞬间,就让翻看着书籍,心思却不知飘到何处去的郑皓轩,立刻就回过神来。
下一刻,伴随着熟悉的“呱滋”声,从微微敞开的窗户缝隙中,窜出一只通身黑色的老鹰!
郑皓轩眼底浮现一抹喜色:“黑风!”
“呱滋!”
又是一道鹰鸣,出现在窗外。
紧接着,一道雪白的身影,就陡然间出现在郑皓轩面前。
“雪团?”
郑皓轩略有些迟疑地唤道,脸上也浮现一抹无奈和懊恼。
没办法,只要一想到这只白鹰是公的,原本有个不逊于黑鹰的特别威风霸气的名字。偏偏,到了傅佩瑶手里后,就被改了一个软萌可爱的名字,就让他在再次见到白鹰时,心里竟破天荒地浮现一抹内疚来。
“呱滋!”
白鹰并不知道郑皓轩内心的纠结,事实上,对于老鹰这样的生物来说,名字,还真是一个代号。叫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肩负的使命!
“呱滋!”
黑鹰和白鹰齐刷刷偏头,啄出系在自己身上的小竹筒,再用右爪推到郑皓轩面前后,就拍打着翅膀离开了。
任务完成了,此刻,要做什么?
当然是歇息一会儿后,就美滋滋地饱腹一顿!
对于两只老鹰纷纷“抛弃”自己的举动,郑皓轩没有觉得有何不对的。无它,只因,往常,老鹰们也都是这样的!
至于像傅佩瑶那般撸鹰?
开什么玩笑?
这样小女儿的姿态,哪能出现在郑皓轩这样的大佬身上?!
……
早就点亮了“过目不忘”“一目十行”技能的郑皓轩,花了将近半个时辰,才将两张丝绢给看完。
然后,郑皓轩的目光才停留在那行傅佩瑶特意加重的字上。
——若想及时看完整封信,就派一队信鹰来!
“一队信鹰?”
不知郑皓轩突然想到了什么,那张向来给人予“清冷”感觉的面容,竟仿若被泼了滚烫的开水般,一点点地融化开来。
“傅四叔定没告诉瑶儿,郑家的信鹰跟军队的训练方式一样,一队信鹰就有五十只。”
五十只老鹰,乍听之下,这数字,还真算不了什么。
但,若,这五十只老鹰都同时行动呢?远远望去,会不会给人一种“扑天盖地”的感觉?
……
在立刻赶回盛京,亲眼目睹傅佩瑶被五十只信鹰包围住的震惊和不可置信,和继续留在郑家主宅,将手里的事情全部处理好后,再快马加鞭地赶回盛京这两个选择中犹豫了一会儿,很快,郑皓轩就做了决定。
“郑叔,我要五十只信鹰。”
“是。”如同隐形人一般,立在大厅中的郑管家,并未出声询问郑皓轩为何要派出这么多只信鹰,只是本着多年来的管事职责——主人的命令,立刻执行,不能多问。除非,主人主动出声解释!
很快,郑管家就回来了。
……这是怎么回事?
傅管事一脸的茫然,他才离开不过一盏茶时间,为何原本整洁干净到给人“空旷”感觉的大厅,就摆满了大大小小的箱子不说,这些箱子还齐刷刷地敞开着,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出五彩夺目的光芒?!
简直闪瞎了他这双老眼!
不然,他怎么会过了半盏茶的时间那么久,才注意到这些箱子中那个忙碌奔走的人影呢?
“少主。”郑管家只觉得自己喉咙发干,忍不住咽了口唾沫,道:“信鹰已准备好了。”
在箱子中间奔走了不知多少遍,几乎快要挑花眼,却依然没能挑到合适礼物的郑皓轩,仿若等到了大救星般,朝郑管家招手道:“郑叔,快来帮我看看,哪些东西适合送礼?”
“少主,这些东西都适合送礼。”郑管家一板一眼地说道,心里却忍不住哀嚎:难不成,真是“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的儿子会打洞”?不然,为何,往常瞅着很靠谱的少主,也跟家主一般“不着调”起来了?
仿若察觉到了郑管家心里的腹诽般,郑皓轩一脸慎重地说道:“要最适合送礼的。”
“……”郑管家张了张嘴,末了,还是默默地闭嘴不言了。
在他看来,这些箱子里的东西,随便哪一件拿出去,都能卖个高价。更多的东西,则属于“有价无市”的!
这些东西不适合送礼?那么,什么样的东西,才适合送礼?!
“我要送给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
提到傅佩瑶,郑皓轩脸上的神情虽没有什么变化,但,郑管家敢用自己项上人头打赌,郑皓轩此刻的心情应该很是荡漾的!不然,那通身的冷冽森寒气势,也不会突然就减弱几分,甚至,隐隐有往柔和方面发展的趋势!
啧!
年轻人哪!
第596章 一队信鹰五十只
“小姑娘喜欢一切漂亮的东西,少主,你可以送她华贵的衣服首饰。”
说到这儿时,郑管家想了想,又道:“虽然,其实,以小姑娘的身份地位,这些东西她瞧多了,并不稀罕,但,这些礼物代表着你的心意。”
郑皓轩喜欢上一个小姑娘,而,这个小姑娘是长公主嫡女傅佩瑶这件事,哪怕,郑皓轩再如何地遮掩,也早就传遍了郑家每个角落。更何况,从最初,郑皓轩就没掩饰过自己对傅佩瑶的特别之处!
这,也正是郑皓轩悟出自己的心意后,郑家族人不仅没拿“孺子可教”的目光看郑皓轩,言谈举止间还满是“情商负数,缺心眼的少主终于有人要了,真是一件必需普天同庆的大事”的缘由!
当然,这其中,不乏有郑皓轩虽能打得过,却碍于“敬老尊老”等缘由,而必需将对方“供”起来的长辈们,看郑皓轩时那幅“啧,这个小傻瓜竟然开窍了,没办法继续看戏”的懊恼惋惜姿态!
也是。
世人常说“事不过三”,换了任何人,在因为傅佩瑶而三次“变卦”时,都应该立刻就意识到傅佩瑶对自己的影响,从而在最短的时间里就思索出解决这一切的办法。
而,换了郑皓轩呢?
却是用了整整一年时间,才悟出自己“喜欢傅佩瑶”这个道理!
严格说来,这个道理,还不是郑皓轩主动悟出来的,是在机缘巧合之处,再加上旁人无意中的几句话,才悟出来的!
想想看,当初,若郑皓轩没有因为公事,突然离开京城;若郑家家主和其夫人没有突然抵达京城,连续送了几封夸赞傅佩瑶的信;若郑家长辈们没有对郑皓轩“围追堵截”,让郑皓轩不由自主地回想起当年某位族老家的姑娘爬床事件;若……
那么,以郑皓轩这样一个“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宠辱不惊,淡看庭前花开花落”的心态,指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