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分卷阅读542
    别说一年了,十年都不一定能想明白!

    别说十年,哪怕二十年,三十年,作为一个男人的郑皓轩,都能等得起。甚至,还难免因为世俗的缘由而越老越吃香,最终,成为众世家贵女们嫁人排行榜首的“钻石单身汉”。

    但,女孩儿的青春却是短暂的!

    哪怕傅佩瑶得到了太上皇和皇帝的疼宠,被破格赐封为荣华县主;哪怕老国公、老夫人、长公主和傅四爷这四位长辈,以及傅致远五兄弟都将傅佩瑶捧在手心里疼宠呵护,即便一直娇养傅佩瑶也无所谓的姿态;哪怕大唐王朝女性地位得到了很大提升,不仅有终身不嫁的世家贵女,更用直接豢养面首寻欢作乐的公主……

    但,在郑管家这样的老人家眼里,如傅佩瑶这样的小姑娘,想要一直过着无忧无虑,悠哉惬意的生活,就必需还是要嫁人生子。

    所谓“女人没有结婚生子,就不是一个完整的女人”这句话,郑管家是很赞同的。

    当然,最重要的却是因为在一个温馨幸福美满家庭里长大的姑娘,不仅没有什么“终身不嫁”“豢养面首”的想法,还会是一个最最合适的当家主母。

    而,这样的姑娘,正是每个世家望族都想娶回家的儿孙媳妇名单榜首。

    故,若非,郑皓轩有那么几分运气,恰好赶在一个最合适的时间,认识了傅佩瑶,指不定,再晚上三五年,出现在郑皓轩面前的就是“罗敷有妇”状态的傅佩瑶!

    到了那时,郑皓轩才是真正的“哭,都找不着地儿”,一辈子只能做个孤家寡人!

    郑管家的建议,郑皓轩毫不犹豫地当作了耳旁风。

    华服首饰这些玩意儿,对傅佩瑶来说,还真是可有可无,一点也不重要。当然,最最重要的是盛京那几个月里,每天跑到傅府,做“刷日常好感值”任务的郑皓轩,已经敏锐地察觉到了这样一个事实。

    ——傅府,啊,不对,或者,应该说是傅佩瑶的身家,绝不逊于他!

    故,勋贵世家姑娘很喜欢,轻易就能讨了她们欢心的绫罗绸缎和珍宝首饰,如普通世交礼尚往来那般,送上两三次即可,再多的,就难免让人觉得他情商负数的同时,智商也跟着被拉了下去。

    “她喜好美食。”郑皓轩头也不抬地说道,讨好一个人,就应该投其所好。

    “美食?!”郑管家的目光,在那将整个大厅都映衬出“珠光宝气”“瑞气千条”感觉的珍宝上扫过,然后,就仿若再次被闪瞎眼般,迅速抬头望天:嗯,雪后初晴的天空,有一道靓丽的彩虹!

    郑皓轩是多么敏锐的一个人哪?即便,他并不知道郑管家心里的腹诽,却也能由郑管家那一直抬头望天,一脸不忍直视的举动中,窥出郑管家的想法。

    “我已经让每个地方的厨师,每隔十天就做一些美味的糕点菜肴,快马加鞭地送往盛京。”

    郑管家舒了口气。

    郑皓轩狭长的眼眸微眯,合着,他在这些管事心里,就是一块“朽木”?还是那种“不可雕”的朽木?

    不过,眼下,他的主要任务是在最短的时间里,挑选出送给傅佩瑶的礼物,暂时没空收拾以郑管家为首的众多族人。

    等过几天,他腾出时间了,就会好好地与这些人一清旧账!

    “郑叔,将信鹰带来。”

    郑管家应了声,很快,就再次出现在大厅里。而,他的身后则跟着五十只虽拍打着翅膀,飞翔的时候却给人予一种悄无声息感觉的老鹰!

    再三地思考后,郑皓轩还是放弃了拿木箱装东西的想法,让人用一层水火不沾的特制锦缎,将自己挑选的东西包裹好,并打上结。

    “将黑风和雪团带来。”

    郑管家:“……”黑风是这群鹰的首领,而,雪团又是什么?

    郑皓轩只觉得一阵牙酸:“就是那只白鹰。”

    “哦……”郑管家特意拖长的音调中,透露出浓浓的调侃,“原来是飞雪啊!”

    郑皓轩:“……”

    他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第597章 投其所好讨欢心

    “呱滋!”

    黑鹰首当其中,一鸟当先地窜到郑皓轩面前。

    紧随其后的,则是那只毛发特别膨松,远远望去,活脱脱一只胖嘟嘟鸽子的白鹰。

    “飞雪……雪团?!”

    目睹这一幕的郑管家,惊得眼珠子都快要掉出来了。

    没办法,黑鹰之所以能成为鹰群的首领,不仅因为它神勇、机灵和聪明,更因为它个头大,往那一站,就将族内其它早就成年的老鹰都比成了才破壳而出的幼崽。

    可,如今呢?

    黑鹰一如既往地神勇、机灵和聪明。

    偏偏,最最关键的个头,却立刻就落了下乘!

    “它……怎么胖成这样?”郑管家指着白鹰,艰难地说道。

    虽然,白鹰的毛发很膨松,乍眼望去,难免让人生出淋湿后身无二两肉的感觉。但,在郑管家这样眼光狠厉的人眼里,却能立刻就察觉到白鹰的个头,至少是黑鹰的两倍!

    “伙食好。”郑皓轩淡淡地说道,然而,以郑管家对他的了解,却立刻就察觉到了这番话中流露出来的无奈和感慨。

    那种“人不如鸟”的感慨!

    啧!

    郑管家忙不迭地摇头,将心里突然冒出来的这抹诡异的念头掐灭。

    “那……还能飞得动吗?”

    这么胖,别是飞到半空中就栽下来了吧?!

    “飞得慢。”黑鹰这只鹰王,可是被郑皓轩豢养的,故,对黑鹰的性情和脚程,郑皓轩比任何人都了解!偏偏,此次,从秦岭往返京城,竟然耗去了半个月,是以往黑鹰单独飞行时的两倍半!

    可见,白鹰的速度,跟乌龟和蜗牛差不多了。

    “能飞就好。”郑管家擦了擦额角的虚汗,本来就是白色的皮毛,又长得这样胖,不论远观,抑或是近看,都已经没有了鹰这一种族特有的神勇凶残。此次,若非与黑鹰同行,说不定,飞到半途中,就被狡猾的猎人射下来了。

    至于后续情况?

    想想,竟让人有些不寒而栗。

    毕竟,郑皓轩能为了傅佩瑶,而亲自训练一只幼鹰,待到它成年后,就通过诸多法子,巧妙地送到傅致远手里。

    那么,谁敢肯定,若这只白鹰“壮烈牺牲”了,郑皓轩就不会再花大力气训练十只鹰给傅佩瑶备用?

    而,这些鹰,又会不会只只都被傅佩瑶喂成“胖鸽子”?

    一大群神勇凶残的鹰?抑或是一大群家养的胖鸽子?

    这两种动物,会选择哪一样,那是用膝盖都能做出来的决定,郑管家也不例外。

    “也不知道多飞几次,它能不能减肥成功?”

    “不会。”郑皓轩指了指黑鹰和白鹰背上的同色荷包,也不知这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