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仵作吴怀仁蹲在尸体旁, 谢庸、崔熠、周祈站在他身边。
吴怀仁道:“死亡男子年纪在四十至五十之间,观打扮和手上笔茧, 当是个读书人。颈部有利刃致命伤一处,割断了右侧大血脉。胸腹部有利刃伤十六处, 都极深, 有的穿透背部,在其身下木板上留下了刃痕。其下裳被脱到大腿,阴·部·有利刃伤七处,虽狼藉,但其势未被割除。看刀口形状,凶器应该是横刀。”
“由其血坠推测,死者当亡故于昨晚亥时许。由亭柱上的喷射血迹看,杀人之所便是这里。”
“死者口中微有酒味, 昨晚应该是喝过酒的,身上有钱袋,袋中没有钱财,不知是都花用尽了,还是被凶手拿走了。”
吴怀仁转看死亡的女子:“该女子约三十岁上下,颈间一道利刃造成的致命伤,被挖下了双目,眼球弃置于其身侧。身上衣物完好,亦未见其它伤痕。死亡时间与另一死者相同。”
谢庸看看亭柱上的两片喷射血,又看两个死者的位置,“当时二人当是并排而立的,居右的男子先被杀,颈间血液喷射在柱子上,男子倒了之后,女子再被杀,这样血液才能不被遮挡地喷射在同侧的柱子和栏杆上,他们颈间的伤痕又极相似,由此推测,两人当是被同一人所杀。”
崔熠皱眉:“亥时,平康坊这样的地方,街上还有人来往呢,他以一杀二,就不怕这女的一嗓子喊出来?他杀死二人之后,又捅刺这男子多刀,还挖下女子眼睛……是喝多了傻大胆儿?”
“也或许是艺高人胆大。”周祈道,“两个死者颈间刀痕长短、位置极相似,喝多了的人恐怕拿捏不了这么好。两个死者死状凄惨,流了那么多血,凶手竟然没有留下一个血脚印。我甚至疑心他身上也无明显血迹。他若一身血衣,在坊内不好躲藏,这里皇城附近,外面大街上金吾卫巡查得严,他也出不得坊……”
谢庸道:“至于一嗓子喊出来的事,人在极度惊惧的时候,会先愣怔失神而非尖叫。他若自信刀快到能趁着此时杀了这女子,便不用忧虑此节了。”
崔熠想了想,点点头,“看这二人死状,特别是这男的下·体被刺成这德行,又是在平康坊这种地方,这应该是情杀吧?你们说平康坊这是怎么了,时不常就有凶案,且每次还都这般惊悚邪乎,去年冬天无头裸尸,这回又是这个样儿……”
崔熠看周祈,“对了,阿周,你还记得大前年北曲那起碎尸案吧?胳膊、手、大腿,脚丫子,心肝脾肺肾,切碎的皮肉,沿着北边坊墙迤迤逦逦撒了有百十来步远,肠子挂在坊墙上,蝇子嗡嗡嗡……”
周祈点头。那时自己刚领亥支不久,崔熠亦刚当上京兆少尹,自己好赖还擒过凶见过血,崔熠则是个纯乎的生瓜蛋子,那次崔熠几乎把胃呕出来。
崔熠也记得当时自己的德行,吐得昏天黑地,抬头却见干支卫那个姓周的小娘子正与仵作凑一块看一截膀子上的刀痕。后来混得熟了,自己问她,见了那样的场景就不想吐吗?
她说:“想,忍着!”
自己也便释然了,原来大家都这般,只是自己没忍住。那时候觉得这小娘子真是个实在人——后来凶案见得多了,自己也能面不改色地与骷髅眼对眼了,方察觉她当时只是安慰自己。
阿周这般汉子的一个人,其实颇心软,崔熠扭头看旁边的谢庸,老谢也是个表里不一的,自己的朋友们怎么都这般……崔熠看看谢庸,又看看周祈,看看周祈,又看谢庸,就在这离着尸体一步远的地方,讨论命案案情的时候,崔熠的脑子竟然不合时宜地想起了旁的——老谢、阿周其实很配啊。
崔熠越想越觉得他们两个配,老谢文,阿周武,老谢外冷内热,阿周嘴硬心软,老谢爱做饭,阿周爱吃,两个人又都狐狸似的那么精……哎呦,哎呦,原先怎么没发现?
周祈摇头:“那起情杀案着实让人嗟叹,太惨了。这一起,看这伤口,这情景,确实也像是情杀。”
谢庸亦点头:“凶手对这男子恨意更浓,杀死他之后,又捅刺多刀泄愤。”
崔熠暂时放下把两个朋友凑堆儿的念头,问:“只是——挖这女子的眼是怎么回事?”
周祈猜:“估计是怪她有眼无珠。”
崔熠:“……”
“先别猜了,去问问知情人吧。”谢庸道。
不远处围了不少看热闹的,其中又有两三个男女,面色惊惧,被衙差单叫到了一边儿。
看谢庸等走过来,衙差叉手禀道:“那为首的是旁边芳菲馆里管事的钱氏,晨间便是他们报的案。她说死的那女子是芳菲馆的妓子,名叫澜娘,男的他们也认得,叫褚子翼,昨晚也曾在他们那里喝酒。”
谢庸点头,与崔熠、周祈走过去。
钱氏拿帕子擦眼泪:“澜娘是我这些女儿里琴弹得最好的,是我们院子半个活招牌,性子又最温婉,样貌也好,想不到遭此横祸。早知如此,我就该让她早早随南边那个绸缎商人走了……”
谢庸点头,“那绸缎商人如今可还在长安?对澜娘可还有意?”
钱氏到底做这个行当的,最会察言观色,“不是他,贵人,那商人去年秋天就回了南边儿,今年夏天还未见他呢。”
谢庸微点头:“说一说与澜娘走得近的旁的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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