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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归墟神君越凉什么都好,吃苦耐劳容易养活,但有个挑剔的小毛病,就是只吃蚝油不吃酱油。
    从前极北不量产蚝油,价格抬得虚高,即便如此越凉也要吩咐御厨房重金购买许多蚝油回来,后殿做菜从来只放蚝油。
    按照他的说法,酱油有一股浓重的醇香,不若蚝油的鲜味儿来得清爽。没有咸味的遮掩,这两种风味就显得大相径庭,他只要舔一口就能尝出来。
    太炀倒觉得二者无甚差别,纯粹是越凉没事找事而已。
    越凉把方才那块撂下,叉起一块土豆咬了一口,马上又哭丧着脸撒开嘴,“也有。”
    这么一大盘菜肴,里头七八种食材,越凉原以为是同一放酱,没想到有些竟是事先加工好,后才混进来的,但基本都被汤汁包裹,看不出原样。
    越凉挑剔得很,一定要咬一口确认有无酱油,有就完整地放回去,留下一排很过分的小小牙印,看得旁人想打他。
    太炀建议他:“不破不立,要不要试试突破自己?”
    越凉说:“也好,我再试一下,不应该对食物有偏见。”
    只见他叉了方才那块,要放进嘴里的动作犹豫许久,终还是鼓起勇气塞进嘴里咀嚼。在太炀的目光中,他的脸色越来越难看,最后一把抄起旁边的米酒狂饮,拼命咽了下去。
    一抬头,噎得双眼泪汪汪。
    太炀沉默片刻,着手把他能吃的东西挑了出来。
    “咽不下就别咽了,这些尚可。”
    越凉觉得十分可惜,“可是这里还剩好多,吃不完很浪费。”
    太炀说:“孤会帮你吃掉。”
    这可稀奇了,越凉是知道他这契侣很挑剔的,不禁好奇地凑过去,问:“你不是有洁癖吗?”
    前世人族的叫法,据说专用来形容太炀这样挑剔干净的人。
    太炀默默地把他咬过的肉块端过来,又默默点了点头,“有。”
    “怎的不嫌弃我的口水吗?”
    都不知和这混账亲了多少次嘴巴,如今倒计较起这些。太炀沉默地想着,闷声道,“不嫌弃。”
    他当真把越凉不喜欢吃的菜给吃掉了,大盘子刮得干净,至少没白花东秦借给他们的那些贝钱。
    大荒如今最常用的交易手段仍是以物换物,近来也出现用蛟贝来换取货品的情况,蛟贝称为贝钱,在极西十分稀罕,故而可以用作替代的货币。
    不过这种情况对住在虚妄海底的东秦不适用,东秦家门口的那一大片贝壳海滩上都是蛟贝,某种意义上来说,东秦是个隐藏的豪绅。
    出门前听说要来极西,他便顺手捡了些,洗洗装进袋子里,居然也用上了。
    东秦对这身外物无甚追求,带来的蛟贝都送给越凉二人和舜苍了,自己则往北庙郊外跑,说是要感受风土人情。
    北庙确实同他们的极北玄武部族大不相同,越凉逐渐对现世提起兴趣,手肘支了支太炀,好奇地问:“阿郎,这极西北庙规划得如此细致,倒不像覆世后自己摸索出来的。你觉得,他们背后是不是也有个祖神扶持?”
    他看着太炀,太炀也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儿,说:“阿凉觉得是辰儿在打理这些。”
    不愧是他的契侣,看一眼就知道他心中在想什么了。越凉笑了笑,一把抱住他的胳膊,兴冲冲道:“我们也去沪天玩玩吧,说不定真能碰上幺幺呢?”
    太炀道:“随你,但不许做危险的事。”
    越凉撇了撇嘴,“你在我身边,我能有什么危险,我倒是担心这些大荒的后生们。”万一他心情不好,想随便捏死个谁都太容易了,帝君才是头号危险分子吧。
    但不管怎么说,二人终于商定下来,要往极西沪天城去一趟。
    作者有话要说:  要去见蛾子啦!
    话说我一开始对这本书不抱什么希望,感觉写得好差不会有人看,但现在看到真的有读者在追文看真的好感动pwq
    那天有小可爱问我怎么坚持下来的,我想了想,应该就是因为你们吧。
    第74章 我们去沪天呀
    他们用餐的地方是戏坊旁一座瓦顶的二层木楼,算是北庙最好的酒楼之一,从窗口往下望去便是热闹的长街。
    越凉吃了个十分饱,正靠坐着歇息时,就听到楼下传来一阵巨大的喧闹,木棚子倒塌的轰响,虎啸和狼咆同时响起。
    他立刻一骨碌爬起来,兴致勃勃地趴到窗边看,嘴里还叨叨地招呼太炀,“阿郎快来看,打架了打架了!”
    原来是木狼族那伙,七八匹狼前肢撑地伏低身子,背脊弓成一座小山,浑身肌肉紧绷着蓄势待发,掀起嘴唇朝中间围困着的白虎龇着白森森的狼牙。
    那白虎身形硕大,只蹲坐着同他们龇牙,虎须一颤颤的,然那一身腱子肉光看就不好惹,虽是以一敌众却并未落得下风。
    双方似乎已经打过一场,旁边有两座被砸塌了的棚子,周边小商贩早已逃得不知所踪,一些搬不走的摊子和店铺也支了自家帮手站在门口,警惕两伙打架的神兽,避免殃及自身。
    越凉眯着眼睛瞧了一会儿,奇怪地咦了一声,“这白虎瞧着有点眼熟。”
    太炀道:“是你从前救回来的白虎。”
    越凉一拍脑袋:“啊,是了,这金蓝的鸳鸯眼白虎我倒记得。他脾气差不好惹还能打,木狼族这是踢到硬石头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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